2011年10月16日 星期日

怪怪的話術和言辭..(公務官員).




       [ 都是別人錯.我都沒有錯.就是我有錯.錯的也不多 ]


屏東縣政府2011-10-03 記者會.蘇嘉全農舍說明....民視影片


http://www.youtube.com/watch?v=-6g9rm9JKgc


蘇嘉全豪宅拆不拆?鄉公所:沒公文不能拆


http://www.youtube.com/watch?v=SXgLoEa2Zu8&NR=1


*李英宗..屏東市公所(建設課長)表示,該土地是計畫道路、是私有建地,要星期一進行套圖比對即可知曉。


* 黃肇崇-屏東縣-城鄉發展處長(左3)


* 林景和--農業處長...........林景和--地政處長


* 鄞鳳蘭--觀傳處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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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政府城鄉發展處長黃肇崇表示,農舍之所以引起外界疑慮,癥結不在執法過程,而是法令本身的不周延,如農地要農用,到底標準在哪裡?還有農舍的建築標準及購買農地者的身分等;目前這些不明確處,中央政府正在修法,希望修法速度能夠加快,以免讓基層公務人員承擔無謂的壓力。



屏東縣政府由黃肇崇、農業處長林景和及地政處長蘇俊源舉行記者會,說明蘇嘉全的妻子洪恆珠位於屏東縣長治鄉118-3號農舍是否有違規使用問題。


黃肇崇表示,洪恆珠的身分符合「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第3條的興建資格,包括土地取得及戶籍登記滿2年、申請興建農舍的農業用地不得小於0.25公頃、沒有其他自用農舍等,縣政府是在洪恆珠備妥相關證明及申請文件後受理。


黃肇崇表示,洪恆珠的農地有2505平方公尺,所興建的農舍是250.47平方公尺,符合建築面積不得超過耕地面積10%的規定,所以依法發給建照。


至於邱毅所說增建部分,林景和表示,民國96年縣府接獲檢舉後前往調查,發現確未依土地分區使用,已依法裁罰新台幣6萬元要求更正;洪恆珠繳清罰款後,已依法辦理包含圍牆、擋土牆、排水設施、蓄水設施及農路等的容許使用申請,獲得通過。


林景和說,縣政府9月接獲農委會指示,要求前往洪恆珠農舍勘查是否違法;農業處邀集相關單位前往勘查結果,農地上的農業設施與容許的項目相符合。


豐隆街.大連里.


* 蘇嘉全今天(15日)表示,這塊土地長年供自己的姊姊使用、管理,他並不清楚姊姊的使用情況,如果是違建,就應該馬上拆除。


* 蘇嘉全在申報財產時漏報這塊地,蘇嘉全說,財產申報是由(秘書)處理的,會請(律師)再了解看看。由於這間鐵皮沒有申請建照,多年來只申報地價稅,沒有申報房屋稅,對於是否涉及逃漏稅,蘇嘉全則不願多做回應。


* 蘇嘉全:『10幾年前我就無償提供給,我無償使用管理,她到底怎麼使用,這十幾年來,我都在外面也不是非常清楚,但是我們非常明確的告訴她,如果有違規使用,那就要儘速拆除。』這塊20幾坪的建地,和他姊姊的土地連在一起,所以一直無償借給姊姊使用,他並不清楚姊姊的用途。



黃肇崇-屏東縣-城鄉發展處長(左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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