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6月10日 星期四

警政署的政風室(假筆錄)事件---(警界醜聞)+濫起訴的懶官.(海山分局)詐領拖吊獎金案--入人於罪的假筆錄.

  這是官對官還有得討回...是小百姓時...想都甭想..一路延判了事.嘆!

政風室假筆錄 檢不上訴12警無罪


TVBS 更新日期:2010/06/10







警界再度爆發醜聞,而這次的對象,竟然是警政署的政風室!台北縣12名員警,因為涉嫌集體詐領拖吊獎金,遭警政署政風室調查,但是員警在應訊時「否認犯行」,但是偵訊筆錄卻記載「坦承犯行」,法院審理後,認為筆錄不實,12員警獲判無罪,而檢方認為證據已失去證明能力,不再上訴,成為台灣司法史貪汙判一審無罪,檢方不上訴的首例



維護警紀最高機關警政署的政風室,竟爆發製作假筆錄醜聞!海山分局副分局長許坤田:「這12名同仁,這個案子發生之後,就陸續有請調或是辦理退休,那目前只有4名同仁員警留在我們分局。」


3年前,警政署接獲拖吊場司機檢舉,指海山分局交通隊小隊長未出勤,卻要員警幫他開告發單詐領拖吊獎金,造成12名員警集體被起訴。


其中一名被告陳姓員警表示,在政風室製作筆錄過程中,他從頭到尾沒有認罪,但筆錄上卻記載他認罪,甚至還說他指證小隊長,更誇張的是,筆錄中還寫著「我知道這個行為不對,願意據實陳述事實,請求依法減輕或免刑」,而這些話根本就是無中生有,沒說過。


另外,法官在勘驗訊問光碟後也發現,光碟裡根本沒有這些內容,與筆錄完全不符,沒有講過的話,竟然全部都出現在假筆錄中,甚至還瞞騙了檢察官,讓12名員警遭到起訴、懲處、停職,最後法官在勘驗光牒時,發現偵訊的內容和員警的筆錄有嚴重出入,證據不足,全部獲得無罪。


檢方在第一時間也做出回應,強調證據已失去證明能力,爲了避免影響被告權益,及浪費司法資源,決定不上訴。


另外,員警筆錄與法院勘驗結果不符,有可能是錄音時的技術問題,或是負責紀錄的員警有故意記載不實,檢方將調閱案卷,決定是否分案偵辦。


馬總統才說,要在一個月內拿出整頓警紀的績效,沒想到,隔天警政署政風室就爆發假筆錄醜聞,真的是有夠難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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