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1月23日 星期五

林明宗書記官(販賣毒品).*毒品來源是從桃園地檢署[贓物庫]運出..女友-黃玉華



林明宗 書記官掉包毒品 交女友販售圖利


桃園報導 | 中時電子報 – 2012年11月24日





引用影片 http://tv.fanswong.com/movie-6051-書記官愛上女毒販%20大開贓物庫門供毒品.html


         負責管理贓物庫的桃園地檢署書記官林明宗,自去年七月起,兩次侵占遭查扣的甲基安非他命毒品,趁焚燬之前改以冰糖掉包,讓他的毒蟲女友黃玉華分七次販售,獲利四百多萬元。桃檢今年七月偵辦毒品案時,意外查知毒品來源是贓物庫,昨偵結起訴。


檢方指出,書記官林明宗從九十八年十月起,負責管理地檢署第二辦公室的贓物庫,並接收保管警方查扣的贓證物。林熟知扣案毒品送往中壢焚化場銷毀前,承辦書記官僅會同政風人員針對數量、外觀清點,不會檢驗是否有毒品成分,因此以冰糖掉包。


林明宗三年前結識有毒品前科的黃玉華,兩人相戀發展婚外情。林曾將贓物庫的色情影片「分享」給其他同事看,並從中發現贓物庫銷毀毒品前沒確實查驗,便與黃女勾結侵占毒品贓物轉賣。去年七月至今年六月,林明宗侵占兩次甲基安非他命贓物,共四千八百多公克,分七次給黃玉華販售。


桃檢七月從黃玉華下線監控得知,黃竟在電話裡稱:「我的貨源從地檢署來,要多少有多少!」循線查出「自己人」涉案,七月發動搜索並聲押林、黃獲准迄今,林偵訊時自白犯罪,並繳回四百三十四萬犯罪所得,昨依毒品、貪瀆等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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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盜賣毒品贓物 書記官收押                     2012-07-27 中國時報 【桃園報導】




     桃園地檢署主管贓物庫書記官林明宗,涉嫌利用職務監守自盜,偷取贓物庫安非他命給黃姓情婦販賣,牟利近四百萬元。地檢署廿五日搜索林明宗辦公室及處所,初步未發現毒品及大筆現金,但贓物庫內的毒品,是否遭掉包?仍要進一步查驗,林明宗以涉嫌貪汙、販毒廿六日收押獲准。


     林明宗(四十三歲)三年多前任職桃檢書記官時,因為刑案認識女毒販黃玉華(卅歲),雖然林明宗已婚、有兩個幼子,兩人仍迸發感情私下交往,黃女成為林明宗女友。


     約一年多前,林明宗開始從贓物庫拿毒品出來給黃女販售,甚至大膽到叫黃女到贓物庫外等待「拿貨」。檢警調查,林明宗取出的安非他命約數公斤之多,一開始只由黃女出面賣給下游,林明宗後來也陪黃女一起交易,粗估獲利約近四百萬元。


     「我的毒品來源很特別…找書記官拿」,今年五月,黃女大嘴巴向毒販炫耀毒品來源,沒想到這段對話竟遭監聽;毒蟲向警方供稱毒品從黃女那邊買來,或向黃女及林明宗買的。這些供詞及監聽資料,成為警方布線抓毒販,以及地檢署辦自己人大義滅親的證據。


     檢察官蔡正傑即著手偵辦,廿四日拘提黃女並聲押,她供出林明宗也有分錢,檢方前天搜查林辦公處所及住家,未發現毒品;同步清查贓物庫,數量並無短少。不過贓物庫內毒品是否遭以麥粉或葡萄糖粉掉包,仍待清查。


     林明宗偵訊時,坦承去年八、九月間有三次到贓物庫拿安非他命一公斤,獲利約一百一十萬,其餘並未多說。


     熟識林明宗的人員指出,他在桃園、雲林地檢署擔任書記官約八、九年,辭職考司法官落榜後,兩、三年前申請復職,之後分派到桃園地檢署執行科執掌待銷毀的毒品。


     檢方表示,除嚴加追究林明宗所涉刑事及行政責任,並已通盤檢討待銷毀毒品管理機制,防止類似事件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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