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1月27日 星期二

黃郁玲買兇(小男友黃乃文)殺夫(李建穎).已審一年3個月.還停在地院宣判階段.2013年8月6日已判決



婦買凶殺夫 一審判無期徒刑

中央社 – 2012年11月27日





宜蘭黃姓婦女與丈夫感情不睦,教唆曾與她發生性關係的黃姓男子將丈夫打死,宜蘭地方法院今天判處無期徒刑,仍可上訴。


宜蘭警方去年10月宣布偵破一起買凶殺夫案。警方當時調查,宜蘭市30歲黃姓婦女與33歲李姓男子結婚不到4年,兩人感情不睦。黃姓婦女因經營早餐店,去年認識1名與她相差11歲、當時是現役軍人的19歲黃姓男子後,兩人常趁李男白天不在家時發生性關係。


警方指出,黃姓婦女想置丈夫於死地,一直教唆黃男殺死丈夫,事後還答應在丈夫死後,給予部分保險理賠金。黃男去年農曆七夕情人節夥同潘姓男子前往李男居處,潘男先持鐵椅毆打李男,黃男再以裝釣魚竿的棉布袋勒斃李男。


宜蘭地方法院發言人林惠玲說,黃姓婦女與潘男觸犯刑法殺人罪部分於上午宣判。承審法官認為,黃姓婦女與黃男發生姦情、慫恿黃男殺害丈夫,犯後還想要飾詞卸責,態度不佳,原本應量處死刑,但考慮她與死者仍遺有幼子,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全案仍可上訴。


林惠玲表示,潘男與死者並無恩怨,因受黃男邀約共同行兇,考量他沒有前科且犯案時尚未成年,智慮尚淺,犯後又自首坦認大部分犯行,量處有期徒刑12年,全案仍可上訴。


林惠玲說,黃男已經國防部高等軍事法院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並經最高法院駁回上訴確定。



宜蘭市外遇妻(黃郁玲)以80萬(情人節)買兇殺夫(李建穎).還要以身相許+平分丈夫500萬保險理賠金。毆打勒頸棄屍.夠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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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蛇蠍婦外遇教唆小王殺夫 被判無期哭喊冤「律師救我」
NOWnews – 2013年8月6日 下午3:19.
....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一名31歲的少婦,日前外遇結識小她11歲的軍人,2人不但常趁丈夫不在家時偷情,少婦還教唆對方殺害自己的丈夫。這名情夫找了友人協助幫忙殺人,之後被警方逮捕,查出是該名少婦教唆所為。台灣高等法院6日上午二審宣判,維持一審無期徒刑,被害家屬無法接受,少婦更是哭求「律師救我」。

該名31歲的黃姓女子,她與李姓丈夫結婚後在宜蘭線經營早餐店,但因感情不睦,時常發生爭執,黃女屢和丈夫提離婚不成,10年結識小她11歲的黃姓男子,2人不但發生婚外情,黃女在2人發生關係後,要求黃男殺害丈夫。黃男允諾,找來同學潘姓男子助陣。

11年七夕情人節當天,潘男先持鐵椅毆打李男,黃男再以布袋勒斃對方。警方事後追查將黃男與潘男逮捕,2人供稱是受黃女教唆指使,其中黃男當時還是軍人身分,地方軍事法院原判他20年徒刑,家屬不服再提上訴,高軍院改判無期徒刑,去年9月定讞。

涉嫌教唆的黃女,一審法院宣判無期徒刑,她不服再提上訴;高等法院6日上午二審宣判,駁回上訴維持一審原判,但家屬無法接受,認為黃女心狠手辣,應該判處死刑,決定再提上訴;黃女得知維持原判,在法庭外哭喊「我沒殺人,也沒教唆,為何判我無期徒刑?律師,救救我啊!」

另一名被告潘男,則因犯案時仍未成年,且向警方自首,遭判處12年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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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教唆男友殺夫 狠女二審判無期
民視 – 2013年8月6日
....兩年前,宜蘭一名30歲的早餐店老闆娘黃郁玲,涉嫌教唆小他11歲的男友謀殺親夫,企圖謀取500萬元的保險金。上午二審宣判,維持一審無期徒刑的判決,還押看守所。

黃郁玲淚灑法庭,還不斷哭求律師相救。但死者家屬絲毫不予同情,要求法官判處死刑或終身監禁。

預謀殺害丈夫的黃郁玲,二審維持無期徒刑的判決,還押看守所,黃郁玲當場淚崩,哭求律師要救他。兩年前,在宜蘭開早餐店的黃郁玲,跟一名年僅19歲還在當兵的乾弟弟譜出不倫戀情,兩人竟然合謀找來幫手,選在七夕情人節當晚,藉口丈夫李建穎罵人,到他家製造衝突後把丈夫給勒死,企圖賺取500萬的保險金。

上午李建穎的姊夫,也代表死者家屬出庭聆聽宣判。要求法官應該判處死刑,他看到黃郁玲痛哭很不以為然。除了黃郁玲,小男友黃乃文也被判處無期。黃郁玲的妹妹,面無表情的走出法庭。

八月六號二審宣判這天也正好是死者的忌日,家屬希望早日討回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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