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3月4日 星期日

法務部、監察院.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帶頭違反[環境教育法].連錯都有堂皇的理由.{硬柪}

 嘿...我們是官也..






法部、監院 帶頭違環教法

    【2012/03/03 聯合晚報】



環境教育法去年6月5日上路,明訂全國公務員及高中以下學生,每年應參加4小時的環境教育。新制上路半年,環保署首次調查發現,全國7328個應實施環境教育的機關學校,有97% 已依法實施,但包括法務部、監察院及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等中央單位,卻帶頭違法未實施。

環保署今天把違反環教法名單函送各直轄市、縣市政府,由地方開出「限期辦理通知書」,限令違法機關在4月30日前完成環教法規定,如逾期仍未辦理,違法機關、學校將被罰5000元以上、1萬5000元以下罰鍰,違法機關的院長、部長、局長、董事長、校長或負責環保人員,還要接受1至8小時的環境講習。

環境教育法第19條,明訂全國各機關、公營事業機構、高中以下各級學校及政府捐助基金超過50% 的財團法人,應訂定環境教育計畫,全體員工、教師、學生也應每年參加4小時以上環境教育,並完成網路申報。由於環教法去年6月5日才實施,環保署將去年環教時數減為3小時。

依環保署規定,違反環教法情況有3種,分別是:未訂定101年環教計畫、未申報100年環教成果、有申報成果但未達全體員工參與。環保署統計,違反環教法3項規定的單位,包括法務部、衛生署、外交部外交領事人員講習所、農委會漁業署、民航局飛航服務總台等。此外,職掌公務人員監察糾舉的監察院,也違反兩項環教法規定,不但未對所有員工辦理3小時以上環境教育、也未申報100年執行成果。

去年環境教育完成率最高的是澎湖縣,完成率是百分百,其次是雲林縣99.71%,最低的是連江縣,僅80%完成申報。今年度的環教計畫申報,嘉義市、雲林縣、澎湖縣達100%,連江縣還是不到80%,是全國申報率最低的縣市。

法部:涉個資問題 才未申報

【記者董介白、舒子榕/台北報導】

環保署指法務部、監察院等單位未落實環境教育法,提供所屬員工4小時的環境教育。對此,法務部政務次長陳守煌上午表示,環保署的說法容有誤會,他說,依照環保署要求提供的員工參與環境教育格式,因有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的問題,才未將名單報出,並非法務部不去落實環境教育。

監院:4月前改善 絕對合法

同樣未依照法令規定讓公務員上滿環教時數,面臨開罰命運的監察院,該院副秘書長許海泉表示,環境教育法去年年中才上路,環保署在實行第一年要求公部門相關人員每年須接受3小時環境教育,監察院有規定讓同仁到外參訪。由於去年中才訂出規範,有些同仁難以空出時間,未達到3小時要求。許海泉說,環保署給改善期,要求監察院同仁在今年4月底前完成環境教育,監察院會要求同仁一定要完成環境教育,絕對依法處理。


...............【2012/03/03 聯合晚報】...............



環教法上路半年多,去年仍有約2%的機關、學校,未依法實施環境教育,尤其法務部、監察院、人事行政總處等單位率先違法,環保署科長俞振海表示,要達成環境教育並不難,最重要的是態度,只要相關單位有心願意依環教法施行,其實一點都不難。

俞振海表示,環境教育可用環境保護相關課程、演講、討論、網路學習、體驗、實驗 (習)、戶外學習、參訪、影片觀賞、實作及其他方式進行,並非一成不變的限制在課堂上課。

他舉例,環保署依規定要求各單位今年1月31日前完成環教法申報,但有的單位對環保署的要求置之不理、甚至對環保署規定嗤之以鼻,還有官員對環保人員摔電話,甚至咆哮「你憑什麼管我」,最後不得已由環保署長沈世宏署名發函,「拜託」未依規定實施的單位,趕在最後關頭完成申報,但仍有部分單位未完成。

俞振海特別推崇澎湖縣,表示澎湖縣政府1月得知有部分單位沒有依法推行環境教育,2月20日發函要求各單位一定要在29日完成,結果命令一下,9天的改善期限扣除4天228連假,各單位緊急利用最後5天上課、戶外或網路學習等方式,完成環教法要求,澎湖縣完成率也躍居全國最高的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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