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3月2日 星期五

高雄港警*郭桂欽、葉銘德、楊忠榮、王順逢、鄭立明(集體收賄案)纏訟十七年


高雄港警集體收賄案 5人判刑

自由時報 – 2012年3月2日






〔台北報導〕高雄港警集體收賄案纏訟十七年、經高院更審八次,最高法院昨天終於審結判刑定讞,郭桂欽、葉銘德、楊忠榮、王順逢、鄭立明等五名員警各判五年四月到二年七月不等徒刑,只有員警林英智獲判無罪。


對於本案是否適用刑事妥速審判法的減刑或免刑規定,最高法院支持高雄高分院更八審合議庭見解,認為本案不適用,理由是本案其他共犯在速審法施行前即判刑確定,本案久懸未決的原因是案件複雜、查證費時,不能因本案超過八年無法確定,就可適用速審法減刑


判決指出,郭桂欽等高雄港警所一港口分駐所的員警,負責高雄港內漁船進出一港口的安檢及緝私工作,被控八十四年起,收受走私漁民洪健居等人「通關費」,價碼每次二萬元到七萬五千元不等,港警即縱放過關,八十四年四月七日為調查局高雄市調查處查獲。


犯罪所得不多 未重判


合議庭指出,郭桂欽等員警觸犯貪污治罪條例的違背職務收賄罪等罪,因查獲犯罪所得不多,都在八萬元以下,因此未予重判。


...................中天52法庭................


http://www.ctitv.com.tw/newchina_video_c186v79359.html    港警遭威逼取供定罪 法官開庭頻罵人


十七年前,高雄爆發港警勾結走私漁船弊案,其中一名員警鄭立明,只因為和涉案警員共同查船,檢調只根據另外兩人的筆錄將他送法辦。直到更七審勘驗光碟,才發現問訊過程,調查員不僅動手,還口出威脅指導供詞,法官因此改判鄭立明無罪,但是更八審卻遇上被評鑑最後一名的法官,鄭立明痛批法官花大半時間罵律師,最後逆轉判有罪定讞,他實在無法接受。


 




2 則留言:

  1. 您好:我是這則新聞其中一名當事人的家屬.看到你po的文.我想跟你說一下我父親的事.
    我父親這件案子已經17年了.
    司法始終沒有給他一個公平的交代.所以必須入監服刑.
    那個被判無罪的林英智.他是有寫自白書跟承認拿錢的人.最終竟然無罪!!
    我父親~真的...很心寒!
    我父親什麼事都沒做.為什麼要被冤枉!
    之後查明原因...是因為當時郭桂欽為了要交保.調查局人員教他怎麼寫問訊筆錄的內容.
    然後班表照抄.把我父親連帶捲進來.
    你覺得呢??是不是很無辜??
    我父親他為人正直.心地善良~為了這件事.人生都搞亂了!~
    在更七審所有的事實真相都已經查明也判無罪.但!更八審檢察官又上訴.
    之後卻碰到了王憲義法官...他真的開庭幾乎都不問案.全高雄的律師無人不知無人不曉.
    我們真的覺得很冤枉!!陳情了所有地方都是一次又一次的官官相護.推來推去說行政不干涉司法...
    在我父親還未入監服刑時.中天新聞有做一集專訪.雖然剪輯只有短短的幾分鐘.
    我希望您能看一下.他所陳述的事實!謝謝!
    以下是臉書網址:
    港警遭威逼取供定罪 法官開庭頻罵人(反恐龍法官)
    http://www.facebook.com/84.injustice
    (以上本人所陳述句句屬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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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高雄那邊的法院常常出包
    而且上次不是有個檢察官還性騷擾女被告
    超噁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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