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3/29 中央社】 性騷擾案件可以撤告嗎?
新北市三重警分局某派出所女警遭洪姓員警性騷擾,提告後心軟撤告,卻遭洪男反控誣告,獲不起訴。有電台主持人因此向檢方告發洪男涉嫌誣告,板檢偵辦後依誣告罪起訴洪男。
全案起於女警去年1月間提告指控,自民國99年12月起,頻遭洪姓員警性騷擾。女警指出,洪男多次在執勤時對她說「會不會寂寞」、「你先生常不在家,找個男人陪沒關係」、「我待會洗好澡會去找妳喔」等語,甚至趁她用餐時從背後熊抱。
女警在檢方偵辦時,因顧及自己懷孕,且洪男事後已被調單位便撤告,洪男卻反控女警誣告,檢察官傳喚所長、督察作證,並調閱監視器畫面,查出洪男確有性騷擾,女警提告有據,去年10月間偵結,將女警處分不起訴。
經媒體披露,一名網路電台節目主持人與一名聽眾,認為洪男「欺人太甚」,去年11月間向板檢具狀告發洪男涉嫌誣告,並在告發狀內附上平面媒體的剪報資料佐證。
檢察官調查期間,洪男未認罪,供稱提告是為維護自己的名譽,檢察官依證人證詞等證據,認定洪男性騷擾事證明確,認為女警事後撤告,洪男非但不感激,為圖翻案竟反控誣告,使女警無端受刑事偵查,今天偵查終結,依誣告罪將洪男起訴,並求刑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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劣警性騷同事還誣告 求刑8月
〔新北報導〕新北市三重警分局某派出所一名已孕女警被洪姓男警熊抱、搭肩及言語性騷擾,憤而提告,後來擔心他被懲處而好心撤告,事後卻遭洪控告誣告,檢方還給女警清白後,名人許榮棋「路打不平」主動告洪誣告;板橋地檢署分案偵辦,昨日偵結,依法將洪男起訴,並具體求刑8個月。本案被告洪姓男警已被調任至三峽分局,昨天說,還沒收到起訴書,不便發表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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