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3月6日 星期二

老人在公園下象棋.警察竟以賭博罪送辦.證據是賭資50元?可憐古意老人?怎麼不去抓職業賭場?

賭具(象棋盤)是否有被當成證物而沒收?


【2012/03/06 聯合報】

        永和區唯一綠地仁愛公園禁止下棋?永和區老人會程姓會長昨天向民代陳情指出,和友人在仁愛公園下象棋,竟遭警方以賭博罪嫌送辦,理由是兩人對弈後有拿出50元賭資在公眾場所聚賭,且即日起公園內不得下棋。民代痛批警方小題大作,為了績效連71歲老人家也要送辦。

永和分局新生派出所長黃一芳表示,當天接獲檢舉,有人在公園內以象棋對賭,還有多人圍觀,警員必須以賭博罪嫌送辦,但並未禁止下棋,可能是民眾誤會了,會要求警員在取締時注意技巧。

新北市議員許昭興指出,程姓會長投訴說,3月2日傍晚6時和老人會成員在公園下象棋,結束後要返家,才剛到公園門口就被派出所女警攔下,要他返回公園內,隨即要他出示身分證,並說懷疑他賭博。

程會長老實向警員表明,剛剛下了兩盤棋,因輸棋有付50元給對方,隨即被帶回派出所偵訊,折騰了一個晚上。警方請示檢察官後,將他依賭博罪嫌函送,讓他在子女面前抬不起頭來。

許昭興說,程會長已離開公園,表示警方根本未蒐證到老人下棋付錢過程,卻將他再度帶入公園內。民眾據實以告只是下棋打發時間,50元只是好玩並非賭博。警員應當站在勸導立場,而不是反而將他帶回偵訊,還恐嚇老人家公園以後都不准下棋,這像話嗎?

許昭興強調,絕對支持警方取締賭博,但應以危害人民甚深的職業賭場為主,而不是挑容易取得績效的老人家下手。


公園下棋輸50元 7旬翁送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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