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奸發伏--法律. (明明是人竟做神的事)你有法庭經驗之後.發現他們將一件事實用(法律套裝句)能同樣寫出起訴和不起訴處分書.不通但又奈何.判決書都是均未審酌的文字審酌.憑空冒出(事理已明).他們在忙啥?是疏懶?濫權?關說收賄?趕程序?不作為?沽名釣譽?牠們連錯都有堂皇的理由.遂行被組織化的群體的不負責任.想想
直擊(富堡車行)拆車逼修坑人(壹電視新聞)
http://www.youtube.com/watch?v=Se0gjELcXtM youtube影片
之前壹電視曾經獨家踢爆,位於台北市的一家名為富堡國際車業的機車行,只要民眾前往修車,就會藉故將車子解體,隨後開出高額修車費,強迫顧客修車,由於新聞播出之後,投訴 人越來越多,記者於是決定喬裝成一般顧客,直接將機車送修,直擊這名惡老闆的慣用手法,結果究竟如何?
壹電視踢爆,在台北市和平西路上的富堡機車行,真的有夠機車,經常是把上門報修的機車在未經車主同意下,拆到只剩骨架,逼迫車主修車、價格還是其他同行的兩三倍,記者直擊,受害者與老闆對質之後,以為老闆學乖了,不會再坑殺車主沒想到,我們記者今天再度上門,老闆的態度真是令人失望儘管惡劣手法已遭到公布,但老闆依舊堅持自己沒有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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