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奸發伏--法律. (明明是人竟做神的事)你有法庭經驗之後.發現他們將一件事實用(法律套裝句)能同樣寫出起訴和不起訴處分書.不通但又奈何.判決書都是均未審酌的文字審酌.憑空冒出(事理已明).他們在忙啥?是疏懶?濫權?關說收賄?趕程序?不作為?沽名釣譽?牠們連錯都有堂皇的理由.遂行被組織化的群體的不負責任.想想
[ 昏倒在地 ]
黑道的說他心很黑,....警察們就笑了;(更黑)
警察們說他會抓人,....何智輝就笑了;(跑了)
何智輝說他會貪污,....法官們就笑了;
法官們說他貪很大,....阿扁就笑了,
阿扁說他不是貪,....馬總統笑翻了;
馬總統說他要肅貪,....貪官們全笑了
........................司法是正義的最後一道防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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