顯示具有 台灣官場現形記(官員名錄) 標籤的文章。 顯示所有文章
顯示具有 台灣官場現形記(官員名錄) 標籤的文章。 顯示所有文章

2014年9月26日 星期五

馬王政爭 高院判決書 全文


不符民主原則


壹、主  文
上訴駁回。
第二審訴訟費用由上訴人負擔。

貳、主要判決理由:
一、兩造間關於「被上訴人黨員資格存在與否之爭議,民事法院是否具有審查權?被上訴人於原審提起本件訴訟是否合法?」之爭點:
按上訴人為依法登記之政黨組織,並已為社團法人之登記,是其仍應受民法及人民團體法(下稱人團法)所規範。本院評析兩造提出國內外法學資料所作攻防,並參酌我國國情法制,認政黨內部因其自律權對黨員所踐行之制裁處分,如涉及該制裁處分是否有理,或該處分是否相當、妥適等涉及實體上問題,原則上應尊重政黨內部之判斷,即就此部分司法不宜以之為審查對象。惟如當事人對該處分踐行之程序是否妥適,程序是否有違法,已涉及程序之公正與否事項,則司法仍應介入審查,始符事理之平。

第查本件訴訟其中爭點有關上訴人中央考紀會所為系爭處分,是否致被上訴人黨員資格不存在部分:即人團法第14條、第27條但書第2 款,民法第52條第1 項就會員除名、開除社員應經會員大會、社團總會決議之規定,是否屬強制或禁止規定?人團法第49條之民主原則究何所指?人團法第49條所稱會議是否排除人團法第14條、第27條但書第2款之適用?上訴人中央考紀會之組成,是否符合人團法第49條所稱之民主原則?及上訴人依黨章及處分規程所作成系爭處分,是否應優先於人團法第14條、第27條但書第2款、第49條、民法第52條第1項等規定而適用?上訴人作成系爭處分是否違反處分規程第12條、第15條、第16條、第18條第1項第3款、第2項之規定?處分規程是否為民法第56條第1項之章程?上訴人中央考紀會之組成、運作方式,是否屬民法第1條所指之習慣?系爭處分倘有違反法令、章程,是否依人團法第58條第3項立法意旨而不會歸於無效?等有關作成系爭處分之程序上是否有瑕疪之問題,屬政黨自治外之程序上爭執事項,故就上開爭執部分,司法仍應介入審查。且被上訴人所提起確認黨籍存在之訴訟,既屬民法第49條所規定之社員權存否之爭執,而為私法上之權利義務關係,被上訴人提起本件確認之訴,即有確認之利益,民事法院自得予以審查。

二、兩造間關於「人團法第14條、第27條但書第2 款,民法第52條第1 項就會員除名、開除社員應經會員大會、社團總會決議之規定,是否屬強制或禁止規定」之爭點:參酌最高法院98年度台上字第2172號民事判決及50年度台上字第1031號民事判決意旨,堪認上開有關會員大會對會員之除名處分,抑總會對社員之開除處分,應屬強制規定,上訴人為已經登記之社團法人,自應遵循之。系爭處分係由上訴人之中央考紀會作成,惟中央考紀會未經具有黨意基礎之委員組成,且作成系爭處分之「多數共識決」過程與大法官解釋文所闡述之須符合「民意政治」理念為根基之「多數決原則」尚屬有間。

三、兩造間關於「何謂民主原則?人團法第49條之民主原則究何所指?人團法第49條所稱會議是否排除人團法第14條、第27條但書第2款之適用?人團法第49條是否適用於會員除名事件?上訴人中央考紀會之組成,是否符合人團法第49條所稱之民主原則?如有違反上開原則,系爭處分之法律效果如何?」之爭點:「民主原則」已係現代民主國家所追求之理想願景,並為當今思潮所推崇之普世價值。上訴人所屬專責單位即中央考紀會對被上訴人作出系爭處分,亦不得違背人團法第49條所揭示之「民主原則」。惟查上訴人之中央考紀會委員係依考紀會委員遴派辦法第2條、第3條組成,顯非經由會員或會員代表提名、選舉、同意而產生,僅係經由祕書長簽報主席核定聘派,即行決定之人選,已不符合人團法第49條所稱之「民主原則」,且所作成系爭處分之多數共識決過程,復有違大法官解釋文及解釋理由所闡述之須符合「民意政治」理念為根基之「多數決原則」,是被上訴人主張中央考紀會作成系爭處分之程序,不符合人團法第49條所稱之「民主原則」,系爭處分為無效等語,尚非無據。

四、關於「上訴人黨章第35條、第36條、第38條、第39條,處分規程第12條、第15條、第16條、第18條第1 項第3 款、第2項之規定,是否應優先於人團法第14條、第27條但書第2 款、第49條、民法第52條第1項而適用」之爭點:觀諸人團法第14條、第27條但書第2 款及民法第52條第1 項均係有關人民團體會員(會員代表)對會員之決議除名,或總會決議開除社員時,對出席開會及決議比例人數之限制,與人團法第49條前段所規定之「民主原則」均屬強制規定,業如前所述。而上訴人上開黨章及處分規程內容,僅係有關黨員懲處之原因、處分之種類、程序與考紀會對黨員懲處時所依據之權責等規定,兩者規範重點不同,內容有異,已難能探究其間優先效力如何,抑且參中央法規標準法之立法精神,如上訴人之黨章內容有違反人團法或民法之規定時,應解為上訴人黨章就牴觸人團法及民法之部分為無效,遑論係屬上訴人內部細則之處分規程,自更不能逾越人團法第14條、第27條但書第2款、第49條、民法第52條第1項之效力而適用。

五、關於「上訴人作成系爭處分是否違反處分規程第12條、第15條、第16條、第18條第1 項第3 款、第2 項之規定?處分規程是否為民法第56條第1 項之章程?違反的效果如何?」之爭點:處分規程並非人團法第12條所指之章程,且不得超越人團法第14條、第27條但書第2款、第49條之規定而優先適用。又作成系爭處分之中央考紀會並非民法第56條所指之「總會」,是處分規程是否為民法第56條所指之總會決議所違反之章程,即無探究之必要。抑且,系爭處分已因違反人團法第14條、第27條但書第2款、第49條之規定而無效,則縱系爭處分係依處分規程第12條、第15條、第16條、第18條第1項第3款、第2項之規定而作成,亦不因此使系爭處分變成有效。是系爭處分之作成是否違反上開處分規程等爭點,亦無審酌之必要。

六、關於「上訴人中央考紀會之組成、運作方式,是否屬民法第1條所指之習慣?」之爭點:按習慣法之成立,須以多年慣行之事實及普通一般人之確信心為其基礎,有最高法院17年上字第613號民事判例可資參照。上訴人之中央考紀會之組成及運作方式,僅係上訴人之內部運作事宜,上訴人黨員以外之人對其內容無從知悉,難認係屬多年慣行之事實,亦與普通一般人之確信事實無涉,上訴人亦不得以其「內部之慣例」,認有民法第1條所規定習慣之效力。

七、關於「系爭處分倘有違反法令、章程,是否依人團法第58條第3 項立法意旨而不會歸於無效?」之爭點:
按人團法第58條第1項係規定人民團體違反法令、章程、妨害公益情事時,「主管機關」對該團體之處分手段,所規範者,係著重於「主管機關」與「人民團體」間之行政管制關係,與本件爭議事項為「人民團體」(政黨法人)與「會員」(黨員)間之會員(黨員)資格是否存在之私法關係,尚不相涉。人團法第58條第3項就人民團體中之「政黨」另為規定,將該條第1項所規定之主管機關對一般人民團體之管制手段,限縮為僅得對政黨施以「警告」、「限期整理」、「解散」之處分,該規定仍係用以規範「主管機關」與「政黨」間之行政管制關係,僅就主管機關作成「政黨解散」之重大處分時,規定須由主管機關檢具相關事證移送司法院大法官組成之憲法法庭加以審理,以求慎重。

惟本件係審查上訴人對被上訴人作成系爭處分在程序上是否違反民法第52條第1項、人團法第14條、第27條但書第2款及第49條之「民主原則」等強制規定之爭執事項,並論述被上訴人主張上訴人即「人民團體」(政黨法人)與被上訴人「會員」(黨員)間之黨員資格是否存在之民事訴訟事件,而與人團法第58條第3項之規定無關。是上訴人辯稱系爭處分倘有違反法令、章程,依人團法第58條第3項立法意旨不會歸於無效等語,亦無可採。

八、關於「上訴人作成系爭處分,是否有違反民法第72條、第148條之規定?被上訴人主張系爭處分有動機不當或恣意認定事實或違反比例原則、違反平等原則,是否有理由?被上訴人有無關說司法個案之事實?」之爭點:
政黨與黨員間因制裁處分所衍生黨員權益是否受損之訴訟,民事法院既僅得就制裁處分踐行之程序是否妥適,程序是否有違法等涉及程序之公正與否事項,始得介入審查,惟有關政黨內部因其自律權對黨員所踐行之處分內容,如涉及該制裁處分是否有理,或該處分是否相當、妥適等涉及實體上事項,原則上即應委由政黨內部機制判斷之。準此,上訴人作成系爭處分是否有違民法第72條規定之公序良俗?或同法第148條之權利濫用?因已涉及系爭處分作成時之實體上價值判斷範疇,揆諸前開說明,民事法院自不宜介入審查。

至被上訴人主張伊並無上訴人所陳關說司法個案事實,上訴人作成系爭處分有動機不當、恣意認定事實、違反比例原則、違反平等原則之情云云,惟上訴人之中央考紀會作成系爭處分因違反民法第52條第1項、人團法第14條、第27條但書第2款及第49條之「民主原則」等強制規定,業經論述如前,且有關上訴人究有無被上訴人所陳之上開事實,亦即系爭處分是否有理,或系爭處分是否相當、妥適等事項,係實體上應予探討之問題,原則上即應尊重政黨內部之判斷,民事法院自應謹守分際,不宜再予論究。

九、綜上所述,被上訴人請求確認其國民黨黨籍存在,為有理由,應予准許。原審為上訴人敗訴之判決,並無不合。上訴意旨指摘原判決不當,求予廢棄改判,為無理由,其上訴應予駁回。

合議庭成員:審判長許正順、陪席法官李芳南、受命法官王怡雯。
馬王政爭始末
 
2013/09/06:特偵組開記者會,指控立法院長王金平與當時法務部長曾勇夫等人替立委柯建銘關說司法案件
 
2013/09/08:馬英九指王金平介入司法關說,「是民主政治最恥辱一天」
 
2013/09/10:王金平回國,聲明向特偵組宣戰
 
2013/09/11:國民黨考紀會撤銷王金平黨籍,王金平聲請假處分並提「確認黨籍存在」訴訟
 
2013/09/13:台北地院裁准假處分,王金平暫保黨籍
 
2013/09/17:閣揆江宜樺說:「要作好沒有王院長的準備。」引爆眾立委6度杯葛,不讓他上台施政報告
 
2013/09/30:國民黨對於北院裁准假處分提抗告,遭高院駁回後放棄再抗告
 
2013/11/29:立法院紀律委員會認定關說案不成立,不處分柯建銘
 
2014/03/19:台北地院判決王金平仍具國民黨籍,國民黨隨即上訴
 
2014/09/26:高院仍判決王金平勝訴,國民黨還可上訴
 
資料來源:《蘋果》採訪整理

馬王政爭 司法判決書要旨-法院認定其欠缺民意基礎.考紀會形同下屬於黨主席,「欠缺正當性」


「馬意」考紀會 國民黨敗因

自由時報 – 2014年9月27日
判決書直指,政黨不能憑藉「非民意基礎的內部機關」或「少數不具有代表性的意志」,而代替最高意志機關(黨員大會)的決議
成立五十年的國民黨中央考紀會,在立法院長王金平黨籍訴訟案中,意外從「配角」搖身一變為「主角」,成為雙方律師攻防焦點,更因為法院認定其欠缺民意基礎,做成決議無效,種下國民黨的敗因,也成為王致勝關鍵。
高院認定缺民意基礎 其決議無效
王金平律師團主要訴訟策略,是集中火力猛攻考紀會,主張會員除名或開除社員,依法應召開社員大會或社團總會做成決議,而考紀會委員遴選和組成,都違反人團法、民法的民主原則,組成不合法。
高院庭訊中,王金平主攻律師許英傑採「以子之矛,攻子之盾」的策略,先質疑考紀會對「嚴重破壞黨譽」採雙重標準,如北市議員賴素如、前行政院秘書長林益世涉貪瀆案,當時都未撤銷黨籍處理,甚至拿馬總統當年涉特別費案遭起訴作例子,事證都比王明確,當了多年總統,民調還低到剩九趴,「這才是破壞國民黨黨譽」,也未被考紀會撤銷黨籍,為何僅對王金平下重手?
許英傑質疑,考紀會委員是由秘書長簽報黨主席核可組成,決定權繫於黨主席一人,不但不符民主原則,還使得考紀會形同下屬於黨主席,「欠缺正當性」。
面對王委任律師團的砲火,國民黨律師團指出,民法開除社員應經社團總會決議,人團法第十四條、第廿七條會員除名應經會員大會決議等,並非強制規定,律師團指國民黨至今年六月底止,有一百零五萬多名黨員,一千六百零七位黨代表,且遍佈世界各地,召開一次全國代表大會須提早兩個月通知,「若每次黨紀處分都要召集一千多人開會,根本不可行。」
高院合議庭聽取雙方主張認為,憲法保障人民的參政權和結社權,「撤銷黨籍」等同於「社員除名」的法律效果,依人團法和民法等規定,必須回歸有民意基礎的黨員(或黨員代表)大會才對。判決書直指,政黨不能憑藉「非民意基礎的內部機關」或「少數不具有代表性的意志」,而代替最高意志機關(黨員大會)的決議,因此判王金平勝訴。

2014年7月30日 星期三

優良教師偷吃小六女學生8年.台灣選啥(優良xx..模範xx...都是假的.不要相信.!

優良教師偷吃小六女學生8年 斬斷不倫戀挨告性侵

NOWnews – 2014年7月30日

一名國小男老師,曾多次獲得優良教師表揚,已婚的他竟然勾引自己的女學生,搞外遇長達8年。事後男師妻子發現,曾警告他們斷絕來往就不追究,但2人仍藕斷絲連,男師為顧及家庭最後選擇分手,但女學生卻由愛生恨,怒控在未滿16歲時遭到性侵,而男師也坦承以對,檢方依法將他起訴。
檢警調查發現,該名任職在新北市某國小的40多歲男老師,女學生在10年就讀小六時,是該名男老師的學生之一。女學生上國中後,對老師產生愛慕之情,她明知老師已婚且年紀大她不少,卻還甘願當對方小三,私下偷偷交往8年,發生多次性關係,直到少女念大學後,才結束這段不倫戀。
男師的妻子事後發現丈夫偷吃,而且對象還是自己的學生,感到震驚和生氣;男師為了挽救家庭和婚姻,最後選擇分手。根據《自由時報》報導,女學生無法接受分手要求,對老師提告在她未滿16歲時就和她發生關係。男師在法庭上坦承所有指控,新北地檢署29日依法將他起訴。

2014年7月11日 星期五

陳震遠.屏東教育大學(資訊系)副教授.<偽造人頭,自審論文>.震動與控制期刊(JVC)揪出假論文?


丟臉丟國外! 知名期刊揪台學者假論文


大學教授,居然丟臉丟到國際上!曾任屏東教育大學資訊系的副教授陳震遠,為了提高自己在國際期刊的能見度,涉嫌偽造人頭,自審論文,被國際知名期刊揪出,撤銷他60多篇的論文。
開心比著大拇指,前屏東教育大學資訊系的副教授陳震遠,現在恐怕笑不出來了,因為他論文造假,被抓包。屏教大人事室主任林忠孝:「他造很多虛擬的人頭,我寄(論文)給自己(審核)。」
國際知名震動與控制期刊指出,國際學術期刊有同儕審查的規定,每篇論文要經過兩到三位評審,登入系統審核,但陳震遠卻涉嫌假造的電子郵件和身分,到系統登入,假冒成不同學者,自己幫自己的論文護航。屏教大人事室主任林忠孝:「這之前所有論文都取消。」
去年9月,震動與控制期刊寄E-mail到屏科大,要求協助,2月資訊系成立專委會展開調查,黃震遠11月辭職,到今年2月離開屏東教育大學和兼職的成大,不只學校名聲受損,知名震動與控制期刊的學術聲譽也遭重創,知名教授為了自己名聲,丟臉丟到國際上。
【聯合晚報╱記者嚴文廷╱即時報導】
前屏東教育大學資訊科學系副教授陳震遠涉嫌在論文中造假,還被國際知名期刊撤銷60篇論文,科技部上午啟動學術倫理審查機制,清查他向科技部申請的7件研究計畫,是否與這60篇論文有關,一旦確認屬實,不僅研究補助款會被追回,最重可處終身不得申請研究計畫。
科技部次長林一平表示,今天上午已經到「震動與控制期刊(JVC)」下載陳震遠遭撤銷的60篇論文,將逐一針對論文與申請計畫進行比對,並由學術倫理委員會進行審查,一旦作假屬實可禁止陳震遠再申請計畫,停權時間少則1年、多則10 年,甚至可終身停權。
自由時報報導....真是丟臉丟到國外去!前屏東教育大學資訊科學系副教授陳震遠為了在國際期刊發表論文創造升等積分,竟大量偽造人頭,自己的論文自己審,提高論文通過率,結果被國際知名SAGE出版社的「震動與控制期刊(JVC)」揪出,七月八日宣布撤銷其六十篇論文,並發出譴責聲明。
SAGE指出,國際學術期刊多有「同儕審查(peer review)」的規定,每篇論文要經過二到三位同行評審,陳震遠涉嫌假造不同的別名和電子郵件帳號,在SAGE系統中登錄為不同學者,為自己的論文護航,不但誤導讀者,也重創JVC的學術聲譽。

大量偽造人頭 自審論文JVC的總編輯芮飛(Nayfeh)去年初發現問題帳號多達一百卅個,曾逐一要求這些帳號回函確認,結果均無回音。

屏東教育大學主秘陳劍鍠坦承,去年九月接到SAGE的電子郵件通知,請求協助調查陳震遠案,資科系十月成立專案委員會,在約訪陳震遠之後,陳在十一月提出辭呈,今年二月二日學期結束即離職。同一時間,陳震遠也請辭成功大學全球觀測與資料分析中心兼任副教授兼研究員。
南韓學者文洪英(譯音)前年也曾利用假郵件帳號在生醫學術期刊上為自己的論文護航,被撤銷了卅五篇論文。

JVC揪出 撤銷60篇論文今年五月,JVC調查結案,除了告知陳震遠要撤銷其論文外,芮飛也宣布退休,辭去JVC總編輯。

SAGE聲明指出,為了維持「同儕審查」的真正精神,除了徹查其他「同儕」名單,也會推出新措施強化審查流程。陳震遠事件昨天經美國洛杉磯時報和華盛頓郵報大幅報導,已成國際醜聞。
陳劍鍠表示,陳震遠原任教於永達技術學院,二○一一年至二○一四年間到屏教大任教,遭撤銷的論文多是這段時期發表的。學校出現大量問題論文,屏教大卻並未通報教育部,引發質疑,陳劍鍠表示,未通報原因在於這只是個人行為。
教育部政次陳德華表示,此事重創台灣學術形象,除了譴責陳震遠作為,也會查陳在屏教大晉升副教授論文,如有問題,將註銷其副教授資格。

2013年9月7日 星期六

堅強堡壘竟毀於觀光客及國防部.敵人笑翻了!!國防部拒絕「被觀光」 大膽、二膽撤軍

 


國防部拒絕「被觀光」 大膽、二膽撤軍     聯合晚報


為了因應地方發展觀光的需求,國防部上午證實,軍方將在明年中自金門距離僅數千公尺的大膽、二膽島撤軍。國防部發言人羅紹和表示,大、二膽島將移交金門縣政府管理,未來由警察機關或海巡部隊,負責島上與周邊海域的犯罪偵防、走私偷渡及安全維護等治安與守備任務,戰時再由陸軍金門防衛部全面接管。

據了解,金門縣政府曾要求,大膽島原守軍應繼續留駐,成為島上戰地特色與觀光資源;但國防部反對讓官兵成為觀光對象,索性應行政院要求全數撤軍。

大膽島距中國大陸廈門港只有4400公尺,民國39年國軍曾在大、二膽戰役中擊敗準備登陸的共軍,殲敵310人,俘敵252人;民國43年的九三砲戰、47年的八二三砲戰與49年的六一七砲戰,大膽島承受中共砲擊數萬發,曾創下平均每平方公尺落彈60發的紀錄,落彈密度之高在世界戰史上前所未見,都賴島上堅固的地下工事。金門縣政府急欲藉此發展觀光,向行政院提出開放大膽島觀光。

羅紹和表示,有關大、二膽島交由金門縣政府管理案,國防部是依據政府的政策辦理相關事宜。未來移交後,大、二膽島將由具有司法權的警察機關或海巡部隊負責犯罪偵防、走私偷渡及安全維護等治安與守備任務;戰時則仍由金防部全面接管,並且統合海、岸巡部隊遂行防衛作戰,仍可兼顧國防安全與地方發展。

根據規劃,國防部將在明年5月展開撤軍移防,大膽、二膽近200名陸軍兵力,將撤回金門本島;6月由海巡署岸巡9總隊、金門縣警察局登島接防。海巡署與警政署將各派20名兵力及員警登島,維護旅客及島上設施安全。海巡強調,岸巡官兵與海巡艇負則的是巡防任務,至於軍事性質守備任務,海巡署無力執行。

據指出,大、二膽島開放後,將採有條件開放觀光,實施第一階段開放對象限本國籍人士,並由接受政府委託的團體申辦,以團進團出方式進行旅遊;第二階段則擬開放陸客觀光。



2013年7月14日 星期日

陳小姐在英國遭居留. 外館人員拒救.但卻受外交部表揚.事實與虛偽竟能共存?


【陳郁仁╱台北報導】外交部一向宣傳旅外國人急難救助是業務重點,但民眾陳小姐五月底在英國希斯洛機場與保全人員發生誤會遭拘留,致電我外館,我外交官先以「我去了也沒用」拒絕,到場後又一直抱怨「不知要搞到幾點」,未待陳女獲釋即先離去。離譜的是,事後外館竟邀功,回報外交部是因我官員幫助陳女才得救,外交部六月底還開記者會宣揚此事。





常被投訴態度差


陳小姐向《蘋果》投訴,她是旅行社領隊,五月底帶陸客團赴英國旅行,機場保全人員要他們分散排隊,有兩名老先生聽不懂英語,保全大聲斥責,她才走過去輕拍對方肩膀想幫忙,卻被以攻擊執法人員為由逮捕。她致電我駐英代表處求助,官員竟回「去了也沒用」,還抱怨「倫敦過去要一個半小時車程」,陳女再請機場警察致電,我官員才前往。
但到場後,我官員非常不耐煩,頻抱怨「已經晚上七點半,不知要搞到幾點」,最後先離去,陳小姐繼續被關,直到警察因機場攝影機沒拍到事發經過,凌晨兩點半才放人。沒想到,外交部六月底記者會卻宣揚,國人在英國海關胡亂走動、碰觸官員被捕,經外館協助才獲釋。
外交部在機場、領務局均擺放緊急聯絡電話傳單供民眾索取,但《蘋果》多次接獲投訴,在海外求助外館,不是電話不通,就是嫌事發地點遠不來,再不就是態度極差。
領務局長陳經銓說,距離太遠的定義,在於可否即時提供國人協助,若第一時間到不了,外館通常會請當地僑胞或慈濟海外志工幫忙。


「自認高高在上」


外交官員說,駐外人員認為搞政務才有業績,急難救助做得好沒升職、做不好被人嫌,雖然外交部規定急難救助是外館每個人輪流負責,但多是館長指派,我駐越南胡志明市代表處甚至一整年都同一人值班。也有外交官員坦言:「大家仍認為自己是高高在上的外交官。」外交部正加強教育,要官員有服務民眾精神。


外交部急難救助出包


2013/06 比利時地方政府和民間皆不清楚台比簽署打工度假協定,導致國人前往比利時首都布魯塞爾後無法打工,詢問外館,官員回:「不清楚,要問台北。」
2013/06 黃姓男子赴日本探望罹癌的母親,因幽閉恐懼症無法搭機返台,其母向《蘋果》投訴抱怨外館不幫忙,經《蘋果》詢問後才提供協助。
2013/06 國人在泰國芭達雅租水上摩托車被敲竹槓,求助外館,官員卻說「離曼谷太遠」,幫不上忙。
資料來源:《蘋果》採訪整理


女困英國 外館拒救還邀功                蘋果日報 【陳郁仁╱台北報導】2013/07/15


外交部一向宣傳旅外國人急難救助是業務重點,但民眾陳小姐五月底在英國希斯洛機場與保全人員發生誤會遭拘留,致電我外館,我外交官先以「我去了也沒用」拒絕,到場後又一直抱怨「不知要搞到幾點」,未待陳女獲釋即先離去。


離譜的是,事後外館竟邀功,回報外交部是因我官員幫助陳女才得救,外交部六月底還開記者會宣揚此事。


2013年7月10日 星期三

2013年「全球貪腐趨勢指數」,調查顯示,台灣民眾認為國會與政黨的貪腐最嚴重,媒體居次。馬英久怎麼辦?



民眾貪腐感受 國會媒體都糟         2013年07月09日  中央社(中央社記者張茗喧、陳亦偉台北9日電)


       台灣透明組織今天公佈2013年「全球貪腐趨勢指數」(Global Corruption Barometer,GCB),調查顯示,台灣民眾認為國會與政黨的貪腐最嚴重,媒體居次。


  調查另顯示,71%的台灣受訪民眾認為,過去2年台灣整體貪腐情況有改善,較前次2010年調查時,僅23.3%的受訪民眾認為有改善,呈大幅進步。


  台灣透明組織指出,國際透明組織(TransparencyInternational)委由國際蓋洛普公司,從去年9月到今年3月,在全球107個國家地區,訪問11萬4000名各國民眾,調查各國人民眾對國家各部門貪腐程度感受、對政府反貪效能評估等。


  2013年的調查被國際透明組織列為應接受評估的部門,包括:國會、政黨、法院、警察、媒體、私部門等,以1分為最清廉,5分為最貪腐。


  台灣民眾對國會與政黨的評分4.1分,是貪腐趨勢最差的部分。罕見的是,媒體3.8分,被台灣民眾認為貪腐程度僅次政黨與國會,高於公務員與警察的3.7,以及軍隊的3.6分。


  台灣透明組織執行長葉一璋認為,認為國會與政黨貪腐最嚴重,是各國民眾的普遍現象,媒體這次會被台灣民眾感覺貪腐程度嚴重,應與台灣近期傳出許多媒體併購案有關,民眾憂心媒體成為貪腐的利益共生體,弱化監督功能。1020709


............................................


2010全球貪腐指數 (台灣5.8分世界排名33)-------前往觀看.


http://tw.myblog.yahoo.com/jw!KK.rXwyABRtIgietABmk3DvP5D.yzb3ht5PV/article?mid=4808&prev=4810&next=4802


國際透明組織:台灣貪汙問題嚴重.排名全球第18名.台灣人行賄比例最高的單位為{司法機關},其次則為醫療服務、公營事業單位。





英國《經濟學人》9日引述「國際透明組織」2013年報告,分析全球貪污狀況,報告顯示,台灣每100人中,有36人在過去一年曾以賄賂取得公共服務,貪污指數高達36%,排名世界第18名,遠超過全球平均貪污指數27%,在東亞地區僅次於柬埔寨(57%),和印尼並列第2,以該指標來看,馬政府的貪污情形,比阿扁執政時期更嚴重。


「國際透明」(Transparency International)日前針對全球95個國家調查,發現過去一年間,約有四分之一的人曾對衛生、關稅、警察、土地機關行賄,其中又以非洲和中東地區最嚴重,獅子山共和國(84%)、賴比瑞亞(75%)和葉門(74%)分別位居全球貪污指數前3名。


至於東亞地區,貪污指數依序為日本1%、南韓3%、馬來西亞3%、菲律賓12%、泰國18%、越南30%、印尼36%、柬埔寨57%,緬甸和中國則不在本次調查之列。


有趣的是,一般通常認為貪污是缺乏法治和貧窮的衍生物,但相對富裕的台灣,在本次調查中貪污指數居然高達36%,比菲律賓還高!細分來看,台灣人行賄比例最高的單位為司法機關,其次則為醫療服務、公營事業單位。


本次調查也詢問了各國人民行賄理由,在非洲,行賄是獲得特定服務的唯一方法;在南亞,行賄可提升公務員辦事效率;在東歐、日本、韓國,則認為行賄是一種禮貌、答謝手段。


對此,廉政署長朱坤茂表示,去年廉政署委外調查,公務員貪污比例只有3%,國際組織認為我國貪污指數高達36%,恐與事實不符。



.........................


國際透明組織:台灣貪汙問題嚴重 全球第18名      2013-07-10


馬英九總統上台後大力肅貪、以清廉自居。不過,國際透明組織的報告讓馬英九顏面無光,直指台灣全球貪汙排名第18名,屬於重度貪污國家。


國際透明組織(Transparency International)9日公布公布2013全球貪腐趨勢指數(Corruption Barometer 2013),調查結果顯示,台灣為重度貪腐國家,在受調查95個國家中排名第18,貪腐程度增加明顯且幅度劇烈。


調查發現,越貧窮地區的貪腐情形越加嚴重,但台灣與日本、南韓等國同為亞太地區高度開發國家,卻以36%的貪污指數和印尼並列,僅比柬埔寨好一點。


調查另顯示,71%的台灣受訪民眾認為,過去2年台灣整體貪腐情況有改善,較前次2010年調查時,僅23.3%的受訪民眾認為有改善,呈大幅進步。台灣民眾多半認為,國會與政黨的貪腐最嚴重。


國際透明組織調查全球95個國家發現,貪污賄賂最嚴重的地區,以非洲的獅子山、賴比瑞亞、葉門為前三名,台灣則以36%的貪污指數和埃及、印尼等國家並列第18名。


....................


【大紀元2013年07月10日訊】(大紀元記者鍾孟倫編譯報導)


國際透明組織(TI)近日的公眾輿情調查顯示,過去二年來,全球大多數國家的人民都認為腐敗問題持續惡化。調查顯示,在過去1年裡,每4個民眾中就有1人在跟公部門打交道時有賄賂行為。


此份調查名為「全球腐敗溫度計」,共訪問了107個國家的11.4萬人,包括台灣,但並未包含中國大陸和香港,主要調查民眾認為最腐敗的機構。腐敗分數量表為1到5,1為「完全不腐敗」,5則是「極度腐敗」。

調查結果發現,全球各國的政黨都被認為是最腐敗的組織,在1到5的分數中得分3.8,其中在美國的政黨腐敗程度高達4.1。第二大腐敗機構是警察,得分為3.7。政府公務員、議會或立法機構以及司法機關,得分為3.6,排在第三位。

媒體的得分是3.1,但在澳大利亞和英國,媒體被認為是最腐敗的。英國有69%的受訪者認為,媒體是最腐敗的機構。

非政府組織的得分是2.7。最廉潔的是宗教組織,得分2.6。但TI表示,在某些國家,包含以色列、日本、蘇丹和南蘇丹,宗教組織的腐敗程度得分高達4分以上。

TI亞太部東亞及南亞高級主任廖燃解釋,這項輿情調查分析並沒有國家排名,但「意義在有可比性」。

2013年的調查分析只列出107個國家,而中國大陸、印度及緬甸等國家都沒有列入。廖燃說,中國不允許外國機構做輿情調查,而有一些新興經濟國家則是因為國際透明組織經費不足,又無法獲得已開發國家的援助,所以無法委請當地民調公司執行工作。


 



2013年6月15日 星期六

中華郵政商譽毀了!!我們的郵件竟是被亂摔!!貼防護標籤也沒用.悲哀!!以為可以信任的..掀開原已老臭..太惡劣!懲處怠惰官員才對.


   



*發現中華郵政竟還停在人工分信...遞送延緩..還敢漲價...獨佔國營不知進步.


有人在臉書上貼出一段影片,1名打著赤膊的男子,在包裹分類的工作場所,瘋狂亂丟準備-分類的包裹,不管大的、小的或是長的、扁的包裹,只見這名一身刺青的男子,用各種不同-方式的拋、投、摔、丟,甚至耍帥地用背後傳球的方式將物品亂扔,不少網友看完影片大罵-,更有網友質疑,寄出的物品損壞原來是分類時就被摔壞,真是錯怪了送貨司機,更有網拍-業者哭訴,寄給買家的貨品常出問題,原來這段影片就是實情。


前往youtube


http://www.youtube.com/watch?v=U1IZIZThiqU


http://www.youtube.com/watch?v=3j1NhKUWJ8M&feature=player_detailpage



http://www.youtube.com/watch?feature=player_detailpage&v=3j1NhKUWJ8M


前往蘋果日報


太惡劣!物流員工自拍丟.拋.摔.砸郵包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30615/211231/%e3%80%90%e7%9f%ad%e7%89%87%e3%80%91%e5%a4%aa%e6%83%a1%e5%8a%a3%ef%bc%81%e7%89%a9%e6%b5%81%e5%93%a1%e5%b7%a5%e8%87%aa%e6%8b%8d%e4%b8%9f.%e6%8b%8b.%e6%91%94.%e7%a0%b8%e9%83%b5%e5%8c%85/1


中華郵政位在桃園機場的郵件配送單位,委託一家物流公司分類郵件,但有員工自拍站在配送台前把一個一個郵件不是重重往地上摔,就是用拋的飛出去,甚至把郵件當球棒耍弄,其中一名員工還跑到鏡頭前扮鬼臉,畫面上傳到臉書後被網友瘋狂轉載,有人說曾經收到破破爛爛的郵件,現在終於真相大白,中華郵政下午緊急開記者會致歉,如果郵件損壞消費者可以求償,物流公司也已經資遣嘻嘻鬧鬧的員工。


男子打赤膊站在包裹配送台前,接著一拋、二甩、三用力砸,不管大的小的,長的寬的,不管裡面裝的是不是易碎物,全被狠狠丟在地。


實在有夠惡劣,光丟還不過癮,員工還把包裹當成籃球,來回運再空拋,不然就是把郵件當球棒,民眾付錢寄的郵件,這樣被拿來開玩笑,更扯的是還是歷史悠久的中華郵政。


中華郵政郵物處處長李甘祥:「中華郵政公司表達最深切的歉意,因為是外包公司雇用的人配送,目前針對這一塊,要求外包公司要負起相關責任。」


白綠色相間紙箱掉在地,隱約可以看到白色鴿子圖,就是郵局便利箱,而且這包裹還是要寄到海外,原來這地點就在桃園郵件中心工作站,全台灣包裹先匯集到這,再空運送國外,郵局委託物流公司先分類。


但這樣狂丟猛砸分配包裹,網友痛罵不是他們的東西所以毫不愛惜,也有人說原來之前收到的包裹都是這樣被丟壞掉,實在可惡,員工還自以為好玩,不斷對鏡頭比YA。外包物流公司謝老闆:「(2員工)沒有遵照我們作業標準流程來操作,我們可能以革職論。」


郵局表示,將要求物流公司賠償,但除非寄件人事先先付報值費,壞了才能等值賠償,否則依包裹重量來賠,5公斤約575元,10公斤以上則賠1千多元,標準似乎很難說服消費者,尤其是現在看到郵局竟然是用這樣摔東西的方式配送,重創百年商譽。


2013年4月25日 星期四

肥官員、瘦孩子的台灣教育.(名家論壇)黃創夏.


黃創夏:肥官員、瘦孩子的台灣教育

NOWnews – 2012年12月18日           文/黃創夏


再苦,也不能苦孩子;再窮,也不能窮教育!這樣的原則本是天經地義,在「官本主義」的台灣,卻變得荒謬與無奈!


中央、縣市教育主管機關借調轄屬學校的正式教師協助辦公的情形嚴重,監察院調查發現,在十年內就有五千六百名教師被借調,有人還被借調了二十五年,嚴重影響學生受教權益。


荒謬的是,合格的教師都被借調了,偏鄉校園裡面因此有了教師荒,老師都不夠了,學生無法獲得完整教育。


台灣的教育單位,不會因此讓被借調的老師歸建校園辦教育,卻是又再推出「二六八八專案教師」計畫,寧願苦孩子、窮教育,也不願意讓公務員這些「官」多承擔一點。


何謂「二六八八專案」?就是全台灣的中小學校園內,因教師不足課程量達到二六八八名,這樣的缺額,無法補缺(因被借調的老師還要占缺),也不願擴大「代理老師」(因為學校要多負擔預算),所以就擴大了「代課老師」。


代課老師沒有保障,年資無法累積,人浮於事,學生受教權很不穩定,學生的教育更沒有保障。因為「二六八八專案」缺師荒太嚴重,沒有教師證、沒有修過教育學程、甚至連大學都沒讀過,只有高中學歷(不論是什麼樣的高中),都有機會可以在「二六八八」專案中去「作育英才」!


五千六百名合格之老師不去教育孩子,卻變成公務員「借調」去專搞「行政」,放任孩子的教育用「二六八八」專案而受傷害,這樣的荒謬就是會發生在今日之台灣。


再苦,也不能苦官員;再窮,也不能窮政府?


連教育都如此「官本位」,以公務員之方便為最高原則,其他各領域將是如何的偏差?可想而知!


這段日子台灣很紛擾,許多軍公教官員都出來譴責人民,說批評軍公教就是「搞階級」,但是,看看他們連孩子的教育都吃相如此難看,就知道這些高階軍公教已不知恥字怎麼寫了!


分明是政府搞「階級」,卻罵人民搞「鬥爭」,看看官員得了便宜還賣乖的嘴臉,真不知為什麼台灣的高普考怎麼沒加考一個「恥」字該怎麼寫!


沒錯,曾有一群軍公教人員曾經清寒,而且還為國為民。但是,民國六十一年到現在,已經四十年了,當年那批六十歲退休、讓人尊敬的公務員,已經百歲了,如今那些並未貢獻仍心寬體健還領「年終退休金」的後輩軍公教,還有臉要抗爭?他們,真知道「恥」字怎麼寫嗎?


確實,曾有一批老兵為台灣流血流汗,問題是,台海最後一場戰爭是「八二三」,那是民國四十八年,就算當年剛入伍的小孩子,如今也至少七十三歲了,如今那些時時跑到大陸朝拜的黃埔將官,又有幾人真正為台灣出過力,他們真知道「恥」字怎麼寫?


還有一批人,拿不到退休金,只有一紙發黃的「戰士授田證」,為台灣開闢了中橫、搶救了八七水災之劫難,如果他們還健在,也都該是八、九十歲了,這些人,更絕不是目前那種天天寫部落格的高官可比擬!


人民是主人,官員是公僕,惡僕欺主,當朝尸位素餐之官員剽竊前人血淚,卻還振振有辭,這才是台灣衰敗的主因!


如果有真對國家有貢獻的官員,感恩又寬厚的台灣人民都願意供養,但是,看看當前的軍公教人員,把國家搞到如此之糟糕、債台高築到不可思議、公共建設一塌糊塗,光是民國一百年,依主計處資料,三十四萬公務人員的薪水就吃掉了政府總預算的六十六%,還有臉說嘴?


更何況,台灣所有的指標,只要和政府無關的,都在世界上名列前矛,只要扯到政府的,就因此敬陪末座,拖垮了台灣,當下的軍公教難道之不知羞?


有政績、真的是為人民服務,福利多一點,人民不但不計較,還願意多給!


但是,沒政績,連最「清新」之青輔會都鬧出偽造得獎名單之醜聞,這些官尸位素 餐,明明是政府搞「階級」,還不准人民查帳,只要查帳,就說是「鬥爭」,這些不知「恥」字如何寫的高官在位,人民從此離心離德,能走就走,不能走就自求多 福,只有官員過的好,人民日子苦哈哈,這慘狀,才是台灣真正的「反淘汰」!


這樣的「反淘汰」為什麼盛行?就是「官本位」至上的扭曲,當下軍公教自居是統治者,剽竊了這個國家!


陳傳興在他的著作《道德不能罷免》(2006年10月初版,大雁)特別指出政府的「統治者幻覺」:引用一段如下:


「政府‧‧‧將原本是一種受託執行行政權的法定代理人的這項定義特質,錯誤地看待成是權利‧‧‧甚至由此而產出想據有主權的幻想;逾越了社會契約的基本精神,導致政府原本的中介位置與角色,欲求從治理者這種法定責任與義務的承擔者,轉換成統治者。」


也就是說,在「統治者幻覺」中,軍公教等「公僕」不由自主的將「經營代理人」自我想像是「產權所有人 」,變成了是一種「剽竊人民主權」的狂態,化身成為「官賊」。


就是這樣的狂態中,當下軍公教又缺乏自省,台灣的孩子必然倒霉。因為「官賊至上」:「再苦,也不能苦官員;再窮,也不能窮政府」!


孩子的教育?在官員眼中,絕對和一般小百姓、小勞工一樣,哪能算是一根蔥!


2013年3月22日 星期五

停車空地--被[國有財產署]發文:告占用國有地,追繳五年的(使用補償金)4.5萬元?


#先追朔5年來國產署失職併撤職查辦歷任署長.然後再追討占用.


#罰是該罰..但一律追繳5年就好笑了..這是不是表示官署至少這5年來都行政怠惰未確實管理國有財產..


#這如果是名人!馬上可變更項目!不用繳又可繼續停!


#


停1晚4萬5千元 車主:土匪政府         台北報導 | 中時電子報 – 2013年3月23日


▲台北市內湖區民權東路280巷西側國有空地,居民多年來在此停車,去年國有財產署設車阻架禁止停車,並向車主追繳使用補償金,引發民怨。


        「停車一晚被追繳四萬多元,比停帝寶還貴,真是土匪政府!」內湖區葉姓女子去年十二月接到國有財產署函文,告知她停車占用國有地,須追繳五年的使用補償金,但她的車才買八個月,國有地上也沒標示禁停,批評政府陷民於罪。


民權東路六段二八○巷西側山坡地前有一塊空地,附近住戶以為土地無主,卅年來自行劃位停車,但因偶爾爆發停車糾紛,鬧上派出所,國產署去年十月會勘,劃定其中三塊國有地範圍,設車阻架禁止停車。


在此之前,國有地上沒任何告示牌,住戶葉姓女子一百年九月某天晚上,將車停在空地,去年十二月收到國產署公文,告知她占用國有地,須追繳九十六年起共五年的使用補償金四萬五千五百五十元;同時有五人被追繳,葉女直呼不合理,憤而向議員陳情。


國產署北區分署管理科長沈嫚嫻說,國有地即便閒置,民眾也不可任意利用,經會勘確認,民眾使用國有地不當得利,依據公告地價五%、占用面積追溯補償金;若葉女等不服,可請里長開立證明,證實只停一晚,沒停五年那麼久。


議員高嘉瑜批評,國產署沒管理、沒告知,憑一次會勘,就認定當天停放的車主占用五年,相當誇張;還要車主自行舉證,但法律有「不自證己罪原則」,應是國產署要證明占用者的行為。


高嘉瑜又說,拆除違建都還有限期改善通知單,國產署卻直接發文追繳,手法太過粗暴,起碼先立告示牌通知行為人,要求限期改善。


葫洲里長曾宏昌感嘆,國產署怎可把責任歸到里長,他並非天天在巷內站崗,哪知道誰停哪、停多久?依規定里長開立證明僅清寒、身心障礙等項目,從沒聽過要里長證明「停車停一晚」的,若開錯害他吃官司,國產署拉他背書,根本是強人所難。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30323/34905900/     蘋果日報
............................


中國時報 2008.01.23 
賤賣國土 國產副局長求刑12年


     台北地檢署偵辦財政部國有財產局賤售國土弊案,廿二日偵查終結。檢方認定,前後任副局長蘇維成、陳官保等人,涉嫌與建商勾結,低價取得二百坪台北市精華土地,圖利二億六千萬元;依圖利、偽造文書等罪嫌起訴廿五名官商,並分別具體求處五年四月至十五年不等徒刑。


     涉案的廿五名官商,檢方認為涉嫌重大,廿五人全部遭具體求刑、求處罰金刑及褫奪公權,是北檢近年來偵辦貪瀆弊案的首例。


     國產局前任副局長 求刑十五年


     其中,前副局長蘇維成遭求刑十五年,併科罰金三百萬元、褫奪公權八年;現任副局長陳官保被求刑十二年,併科罰金二百萬元,褫奪公權六年。


     被起訴廿五人,包括國有財產局官員蘇維成、陳官保、莊翠雲、林正榕、連尤菁、陳秀琴、黃惠莉、陳智華、盧素珍、劉山煦、林虹君、沈嫚嫻、曾琡芬、張智傑、許慈美、建商峻和負責人蔡銘俊、六德負責人王明道、簡性琦、員工林瑞堂、許世雄、周正雄、莊淑卿、江威慶、高麗萍、代書詹德育。另蔡銘峻友人徐火金則被通緝。


     檢方指出,台北市房價居高不下,寸土寸金,尤其是精華地區,屬於明星學校學區之住商用地、高級住宅黃金地段,一般上班族窮畢生積蓄求一屋而不可得,只能「望屋興嘆」;涉案國產局官員竟與建商官商勾結牟取暴利,減損國家對財產控管及監督,造成國庫嚴重損失,因此全部求處重刑。


     假承租真購 鯨吞蠶食黃金地段


     起訴書指出,涉案國有土地位於台北市杭州南路、金華街口,原屬林務局,於八十八年精省後,移由國產局管理。峻和公司因資本額僅二千五百萬,無力標購國有土地,透過峻和公司的代書詹德育居間,與時任北區辦事處處長的蘇維成搭上線,以鯨吞蠶食方式取得國有土地。


     建商是以「假承租,真購地」手法取得國有土地,建商先承諾給付高額補償金,安排原住戶親友承租,再轉租給人頭,取得優先承購權,事後再找員工作人頭承購,逐筆收購土地。


     而國有財產局官員明知國有土地,依規不得租售,竟自九十二年至去年六月,違法配合出租、轉租後,分割土地,讓建商逐筆取得土地,還將旁邊畸零地出售,讓建商以公告現值取得地形方正的黃金地段。


     四年勾結 圖利建商二億六千萬


     檢方指出,被賤賣國有土地面積約二百坪,依市價每坪超過二百萬計算,市值超過四億元,但國產局卻以建商在四年內以鯨吞蠶食、化零為整,僅以一億三千七百餘萬低價違法讓售,圖利峻和及六德公司二億六千餘萬元。


     台北地檢署昨天偵查終結財政部國產局處理中正紀念堂附近國有地租售疑弊案,將國產局副局長陳官保等十五人起訴求刑,創下國產局員工遭起訴求刑的空前紀錄,引起財政部或國產局內部震撼。國產局傍晚緊急發布新聞稿,對檢方偵查結果表達遺憾。


引用    http://blog.udn.com/giveman/1561545


2013年3月20日 星期三

官辦搶民財?漲價是為了[以價制量]?故宮票價狂漲 盈餘還發員工禮券



故宮票價狂漲 盈餘還發員工禮券      記者彭宣雅/台北報導 | 聯合新聞網 – 2013年3月20日


        故宮博物院參觀票價要狂漲囉!全票將從160 元漲到250元,團體票由每人100 元漲到250元 (含導覽子母耳機費用20元),軍警學生優待票現行為80元漲到150元。故宮票價調漲,全票漲幅高達56%,團體票價漲了1.5倍最多,軍警學生優待票漲幅也高達87%。故宮院長馮明珠表示,故宮已經計畫全面性調漲票價,等完成各項行政程序後最快4月15日實施,希望以價制量,維持故宮參觀品質。


2年15億營業額 只繳庫7500萬


故宮一方面狂漲票價,但另一方面卻爆發自肥疑雲。立委接獲爆料,指故宮員工消費合作社盈餘應該繳回國庫,但民國99年營業額達6 億6000多萬元,只繳回國庫5200萬元;100年營業額高達8億4000多萬,卻只繳回2300萬元。且合作社以員工福利名義,在去年發放三次各1000元員工禮券,要求故宮應將全案移送檢調與監察院調查,釐清國庫資金流向。


故宮:已要求社員歸還禮券


故宮博物院長馮明珠表示,消費合作社去年開四次會員大會,為了吸引社員參加發放提貨券,去年共發了三筆錢,但故宮已召開會議要求社員歸還,她也認為發給員工的禮券「收回較好」。立院100年已作成決議認為所有盈餘應該全數繳回,她去年已發公文要求三次提貨券最遲3月29日前應該歸還,因此不會移送檢調及監院調查。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今天進行故宮工作概況、文物藝術發展基金附屬單位預算報告。陳亭妃表示消合社究竟有什麼成本、營收與繳回國庫的金額落差等,故宮應該說明清楚。故宮去年已要求消合社社員繳回福利金,顯示發放福利金違法。


立委林佳龍表示,現在消合社有超過96%的銷售收入來自代辦業務,原本合作社業務僅占4%。既然帳目交代不清楚,未來將提案故宮業務不得交由消合社代辦。


馮明珠:金額比例今年度無不符


馮明珠表示,消合社今年度已經沒有繳交金額比例不符現象。她說明,消合社營業額10%繳交國庫,20%給故宮發展基金,40%為複製品製作成本,其餘三成歸消合社成員,但其中包括管銷、所得稅等費用,盈餘才繳交繳國庫。
.................................................................


故宮門票漲逾5成 全民反彈   2013-03-21     中時




     萬物齊漲,故宮博物院的門票也狂漲!全票從一六○元漲至二五○元,團體票一二○元漲至二五○元,學生軍警優惠票從八○元漲至一五○元,漲幅全超過五成,團體票更漲到原票價兩倍以上。消息一傳出即引發民間的反彈與質疑聲浪,不少民眾批評:「若真漲價,以後就不去故宮了。」


     因應成本 四月中調


     故宮院長馮明珠昨日在立法院進行業務報告時宣布,近來故宮因陸客觀光人數激增,人事、水電和設備等營運成本大幅調升,開放時間也拉長,因此決定調漲門票。她說,此案已獲國庫署同意,最快四月十五日起實施。


     馮明珠說,故宮票價比起全世界的博物館還是偏低,希望透過以價制量維持參觀品質。


     弊案纏身 先說清楚


     漲幅過高與調漲原因都引發反彈。研究生鄭同學就認為,漲價理由若是因為參觀人數太多、增加營運成本,那太不合理;加上故宮近來包括內部消合社帳目不清楚等弊案,社會負面觀感甚深,要先說清楚。另外,門票漲價,故宮軟硬體服務是否就會明確升級?「如果都講不清,憑什麼可以漲!」


     在內科工作的陳先生說,故宮收費應參考其他國家,當地居民可折扣或免費,因觀光客多就漲價,意思就是拿自己人民的錢去補貼,「這樣有點本末倒置,真得這樣,我以後就不去故宮了。」


     在電影界工作的李小姐則說,「二五○元可以看場電影,勢必會降低年輕族群前往故宮的意願。」


     一位博物館界人士表示,票價制定是博物館的大學問,必須謹慎為之。他說,「故宮比較特殊,觀光客佔重要比例,不反對調高價格,但前提是要對本國人提出完善的優惠方案,而不是一致性的提高。」


     帶頭調漲 立委痛批


     行政院政務委員黃光男認為,放眼國際間博物館,故宮票價「還好」,「調漲我不反對,但是否應有精算空間,特別是國人免票的條件。」


     故宮門票調漲,也引發朝野立委大反彈,指目前政府都鼓勵國人多參與藝文活動,故宮卻帶頭調漲門票,根本是「說一套、做一套」。國民黨立委陳學聖說:「要全面漲價,談都不必談!」民進黨立委陳亭妃表示,故宮帶頭漲票價,會導致民間機構也跟漲,故宮做了最壞的示範。



2013年3月6日 星期三

(南海駐軍募兵 要64人只來1人 )這一則新聞.看到慵懶?如禮行儀?




南海駐軍募兵 要64人只來1人             自由時報 – 2013年3月6日


        徵兵制在明年落日,但募兵狀況迄今不佳,局勢緊張的南海駐軍更是拉警報。國民黨立委林郁方昨質詢指出,去年度東沙、南沙駐軍預定招募六十四名志願士兵,結果卻只募到一人。海巡署長王進旺表示,已規劃調高福利待遇,希望提高報考誘因。


林郁方指出,一○一年度東沙太平島志願士兵招募目標是四十二名,結果報名只有八人,今年二月報到人數只有一個人;太平島預定要二十二名,有三人報名,全部錄取,但沒有人報到,兩個島的招募率只有一.五%,他擔心沒人願意到當地服役,影響我國在南海駐防兵力。


王進旺表示,由於是指定區域募兵,才會造成這種現象,海巡署打算調整特定地區的福利與待遇,增加休假頻率,加給由每人每月一萬二千元提高到二萬元,藉此提高報考誘因,並適度檢討放寬人員報考標準,如果招募人數仍不足,就要請國防部支援,目前還可以現職人員做調整,明年六月之後就會發生問題。


國防部長高華柱則說,民國八十三年以前出生的役男都要服兵役,所以還有一段時間可以供國防、海巡單位運用,未來志願役人力如果要國防部支援,在艱困地區服役的待遇、福利都要加以改善,才有辦法找到擔任艱苦地區的防務人員。


此外,菲律賓對南海議題提出國際仲裁,外交部長林永樂答詢表示,外交部持續觀察後續發展,和菲國之間也有對話,目前認為仲裁結果不會影響台灣在東沙群島、太平島的島嶼權益。


 


2013年2月6日 星期三

潘世偉:若堅持就續訴訟.關廠工人臥軌求撤告.馬英九:於法無據*工人認「代位求償」非「貸款」官逼民反.


關廠工人臥軌求撤告 馬英九:於法無據


工人認「代位求償」非「貸款」 潘世偉:若堅持就續訴訟


NOWnews – 2013年2月6日 下午2:51        記者孫偉倫/台北報導


勞委會向關廠工人提起訴訟,追討16年前「借貸」的資遣費、退休金,引發工人臥軌抗爭,並堅持勞委會應替勞工向資方「代位求償」,而非對勞工追債,因此要求「撤告」。勞委會主委潘世偉今(6)日表示,若工人堅持代位求償,就應交由法院判決,但工人又不願以法律解決,因此他希望工人不要爭論代位求償問題。


潘世偉強調,究竟是否為「代位求償」問題,不是他說了算,也不是工人方面可以決定,若真要爭執當時勞委會墊付的款項是代位求償,就應交由法院裁判決定,但現在是工人不願進行訴訟,所以他也從善如流,提出非訴訟的解決方法。


潘世偉說,工人沒有事證可證明當時勞委會是以「代位求償」方式墊付,若真要爭執這點,就以法律訴訟方式決定,「若不訴訟,如何確認是否為『代位求償』?」


他表示,勞委會已花許多時間思考各種解決方式,例如他剛接任時曾想透過募款方式解決,但企業因景氣而不願捐款,所以也有困難。


潘世偉重申,勞委會也希望盡量不要訴訟解決,因此應避免爭論是否為「代位求償」的問題。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pM4caabahF0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fNRT9AG1C_M


相關新聞
臥軌毛姓幹部 遭檢方限制住居
不滿協商結果 關廠工人霸占勞委會電梯
臥軌擋火車挨轟 關廠工人鞠躬道歉
有誠意溝通 潘世偉:勞工不應用身體當籌碼
關廠工人臥軌 王如玄:若開先例,會連帶效應
關廠工人臥軌抗議 依公共危險罪送辦
勞資處副處長王厚偉現身:撤告外都可談
關廠工人暫轍 明天再找潘世偉
關廠工人氣:權益打折忍無可忍
潘世偉就是不來! 8關廠工人被捕
今晚見無勞委會主委 關廠工人嗆臥軌


2012年12月9日 星期日

以進大同… 大家都忘了嗎.三民主義的背離者.


以進大同… 大家都忘了嗎           2012-12-10 中國時報 【黃怡】

     美國幽默的科幻作家馮內果有一次接受電視訪問,主持人鄭重問他:「假使要你給未來的世代留一句話,你會怎麼說?」他毫不猶豫的回答:「我會說,未來的世代,請接受我們的道歉,我們把這個世界搞砸了!」


     國民黨不擅長道歉,然而面對已造成國家財政失衡的軍公教退休相關預算,論執政時間,至少該負八分之七的責任,已是不爭事實。另外八分之一,是民進黨造成的,這個黑洞大得有些離譜,民進黨是躺著執政的嗎?為何從未有改革之議?


     《財訊》在十一月拿主計處公布的最新資料,幫執政黨做了一點清查,發現二○○九年社會安全統計中,軍公教退休金及公保養老年金總共領走了二八九五億元,占年度綜合所得稅的六○%;而勞工領走的新舊制退休金和勞保老年年金則總共約一四四七億元,軍公教整整是勞工的一倍。即使把國民年金、老農年金都加進來,所有非軍公教人民一年所領的制度退休金總和,也遠不及軍公教。


     《財訊》或許不如《經濟學人》在歐美那麼權威,但是刊出那麼負面且驚人的資訊,卻不見執政者出面做任何澄清,這是默認?或是怕越描越黑?而以考試院長關中十二月五日的談話,「軍公教人員沒有法源的福利太多」,那麼,所謂「軍公教人員退休福利制度」,其中很可能有不少根本不是「制度」,只是想到哪裡做到哪裡的行政裁量。


     全台灣軍公教八十多萬人,勞工大軍九百多萬人,多數人獲得的資源卻是少數人的一半,如何演變而來?至今未見國民黨政府向國人解釋。影響法國大革命至深的盧騷,在他的《政治經濟學》裡曾說:「因為環境的勢力總是傾向於摧毀平等,因此政府的主要職能之一是防止財富極端不平等。」並不是進入了二十一世紀,這句十八世紀的名言就失去了效用,因為財富極端不平等,無論在哪個國家,都是動亂的根源。


     目前台灣民眾對於馬政府宣示將整頓年金制度,似乎抱持觀望態度居多,殊不知這是國民黨蛻變新生的契機。它的重要性,幾乎一如一九八六年民進黨正式成立一周後,當時的國民黨主席蔣經國表示:「時代在變,環境在變,潮流也在變…因應這些變遷,執政黨必須以新的觀念、新的作法,在民主憲政的基礎上,推動革新措施…唯有如此,才能和民眾永遠在一起。」第二年,終於解嚴了,台灣步上真正的民主法治之路。


     那些維護軍公教人員各種「沒有法源的福利」的國民黨立委,仍在為特殊利益團體討價還價,殊不知已遠遠悖離民眾承認的公民道德。「平等」是攸關民主政治存亡的社會價值,假使沒有平等的理想,民主政治即失去努力的目標之一,只能讓強者越強、弱者越弱,這是我們樂見的嗎?


     國民黨創黨後至少在表面奉為圭臬的三民主義,如今好像只高懸在憲法第一條、國歌的第一句,「以建民國」之後,「以進大同」大家都忘了。唉,令人懷念的三民主義!


     (作者為專欄作家)



2012年11月13日 星期二

葉蔻(原名陳懿琳)令人感佩.為中醫師特考(民與官鬥)7年竟勝訴.發掘出國家考試亂改.亂給分.

葉蔻名陳懿琳

考中醫差0.82分 葉蔻行政官司勝訴

自由時報 – 2012年11月13日


法院要求考選部重新評分


〔台北報導〕低音歌后葉蔻九十五年間參加中醫師特考,差○.八二分落榜,五度向考試院提起訴願,皆未能讓她補上榜,葉蔻改打行政官司,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決葉蔻勝訴,認定考選部評分標準不一致,要求考選部重新評分,但考選部還可上訴。


葉蔻:折磨七年 想求國賠


終於獲得勝訴,葉蔻昨天說:「我氣死了、恨死了。如果問過律師這可以聲請國賠,我一定要聲請國賠,因為這七年來我光是精神折磨,還有官司費用,以及含冤轉去中國讀書、拿證照的花費,加起來絕對超過上千萬。」


她表示,若不是她申請扣押考卷七年,法官調資料來看發現亂改、亂給分,證據確鑿,她還不知道要等多久才能伸張正義。考試院官員表示,收到判決書後,再研議如何處理。


五十二歲的葉蔻原名陳懿琳,十二年前因一場大病,放棄歌唱事業並開始鑽研中醫,九十五年參加中醫師特考,包括她在內三位應考人差零點幾分就達六十分及格,葉蔻不滿「中醫方劑學」中題目「試述東垣清燥湯之組成?」閱卷結果,向考試院提起訴願,訴願會調出評分參考答案,發現與應考人答案完全相同,但閱卷老師未給滿分十分,只給五分。


葉蔻認為成績評定有誤,希望考選部撤銷原處分但遭拒,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支持葉蔻主張。


至於葉蔻希望考選部讓她補錄取中醫師,行政法院認為需等閱卷委員重新評分再說。


葉蔻今年五月考上中國中醫執照,目前在中國教授中醫課程,計畫攻讀北京中醫藥大學博士學位。



2012年11月11日 星期日

募兵制跳票?國防部勿陷馬總統於不義(中時社論).何謂:政治家&政治玩家&政客



募兵制跳票?國防部勿陷馬總統於不義   2012-11-12


    根據報導,國防部高華柱部長最近在立法院接受立委質詢時表示,已經公開宣布要實施的募兵制可能跳票,而且他認為,如果徵兵制確定延長,役男服役年限應當恢復為兩年。我們希望國防部長這些話是誤傳,而不是事實,否則高部長應當為了這些不當發言負起他的政治責任。


     去年十二月卅日,在總統大選之前,國防部依據立法院三讀通過並經總統公布的募兵制法案,於報行政院核定後,正式宣布民國八三年元月一日以後出生的役男,自一○二年起免服兵役,改接受四個月的常備兵役軍事訓練。在此之前,民進黨游內閣在九四年宣布,將役期由一年十個月縮短為一年半,同時宣布到九七年時,再縮短為一年。


     離今年初總統大選投票才十個多月,言猶在耳,如果現在高部長要對當時的公開宣示跳票,而且還要把役期加長為兩年,倒退到連民進黨時代的改革都不如,他將陷當選連任的馬總統於大不義,萬萬不可。


     募兵制需要經費,這是在一開始規畫就知道的事實,不可能去年年底的時候沒有納入考慮。既然政府已經在去年年底大選前,宣布開始實施募兵制的確定時限,就是重大的政治承諾,必須兌現。「民無信不立」,古代專制時期猶有此明訓,現在民主時代,政治人物的信用更重要,否則就是欺騙選民,應當在政治上被唾棄。


     一旦國際情勢出現變化,台海出現緊張,本來就可以召集所有後備軍人重新入伍服役。那時候萬一兵源不夠,有人提議重新考慮實施徵兵制還情有可原。但過去四年多來,改善兩岸關係被認為是馬政府最重要的政績之一,而政府也多次對外宣稱,要讓全民享受兩岸「和平紅利」。如果現在的「和平紅利」,是要延緩募兵制的實施,還要把役期延長到比民進黨時代還多的兩年,說得通嗎?


     經費的問題,在於國防部有沒有想盡辦法去考慮每一項可以做的改革,來增加收入、減少支出。舉一個例子,國防部除了武器以外,擁有最多的就是土地,為什麼不能想盡辦法,好好利用土地,來彌補經費的不足?


     實施募兵制的美國,在許多營區規畫了美侖美奐的有眷宿舍,形成了別墅型的住宅社區,讓軍人無後顧之憂。現在台灣很多地區房價太高,如果能夠在多數軍事營區的合適地點,規畫優良的社區,提供給志願入伍的軍人享用,那就等同於以實物給付的額外薪水,一定會對許多年輕人有吸引力。


     國防部也有許多精華區的土地,可以搬遷活化,拍賣地上權,取得長期優厚而穩定的收入。最近決定釋出台北市松山機場邊的松山指揮部,做其他用途,這是正確的方向;其他類似的土地不勝枚舉,如台北市仁愛路的空軍總部。國防部也可以進一步精簡非作戰單位的編制,例如可將軍備製造業或研發單位民營化,或索性委由民間生產研發,減少本身負擔也培養民間實力。


     更重要的,現在景氣不好,民間薪資不高,幾乎所有公家單位招考員工都出現爆滿,警察學校招生也一樣熱門。軍職作為公職的一種,又處在非戰爭時期,為什麼沒有類似的吸引力?國防部應當徹底檢討的,是軍中的文化和管理方式;一旦軍中真正有了「現代化」和「企業化」,軍職也可以變成很夯。


     我們希望也期許國防部並沒有要對募兵制的承諾時點跳票,如果真的曾經如此想過,我們奉勸早日打消這個念頭,更不用去想將服役延長到兩年。這任政府自二月上台以來,一再引發民眾不滿的一個最重要原因,就是部會遇到困難,第一個想到的,多不是自己如何先用盡辦法解決問題,而是先想如何把負擔放到人民的身上。油價如此,電價亦復如此。這樣做,對部會最省事,但已成為政治領導人的夢魘。


     遭受到額外負擔的人民,無力反抗,但人民的痛苦和不滿,會在各式各樣的民調和選舉中反映出來。兵役制從民國九十四年來從輕從短的走向,包含去年年底的最新宣布,已經讓一代又一代的父母和青年,有了合理的期待,也因此做了人生規畫。今天要跳票,要改變,等於是增加未來一代又一代家庭的負擔,這不就等同鉅額加稅?奉勸國防部高部長懸崖勒馬。



2012年11月5日 星期一

*言而無信*無作為*高華柱:沒錢---募兵徵兵 考量並行.(唬弄!!失信於民)



*言而無信*無作為*高華柱:沒錢---募兵徵兵 考量並行.(唬弄!!失信於民)


*說好的幸福  攏係假ㄟ.


中國時報【吳明杰╱台北報導】2012年11月6日


國軍在民國一○四年全面推動募兵制計畫可能踩煞車!藍營立委江啟臣、呂學樟等昨天關切若因財政問題導致募兵制無法推動怎麼辦?國防部長高華柱昨天在立院答詢時首度鬆口指出,募兵制的前提,是國防預算達GDP百分之三才有能力推動,因此包括恢復兩年役期的徵兵制或徵募並行制,國防部都願意考量。


據了解,由於志願役士兵招募和留營不理想,加上無法預期獲得充足人事預算,為因應強推募兵制後可能面臨的兵力空窗危機,高華柱早已指示軍方內部,對恢復兩年徵兵制進行利害評估和研擬因應方案。


高華柱昨天在外交國防委員會表示,募兵制的前提是國防預算要達GDP百分之三才有能力推動,任何國家推動募兵制都要考量財源,政府在財力上本來就要充裕支援。他也高分貝喊話,強調募兵制不只是國防部的事,是整個行政院都要配合的事。


高華柱說,如果募兵制無法順利推動,當初在兵役法修正案中有保留可以恢復徵兵的空間,當初只有考量當國家安全遭受威脅時的外部因素,未料到最近連退伍軍人福利也受到威脅,這對募兵制的推動影響很大。


高華柱指出,若恢復徵兵制,絕對不會只像現在只有十個月,一定要恢復成兩年的徵兵制,避免兵源受訓完就要退伍。


此外,有關考試院提出軍人退撫改恩給制的建議,高華柱表示,此將會增加國防部的人事預算,考試院應全面檢討整個制度才公平,否則改成恩給制雖解決了一些問題,還會在製造另外的問題;但無論是否改行恩給制,最近關於退伍軍人福利受到壓縮,都已對國軍造成很大衝擊。


2012年10月25日 星期四

林益世堅不認罪,但獲裁定以五千萬元交保.(天蒼蒼 野茫茫 風吹草低見牛羊!)

報告長官~~清掃戰場完畢

林益世以5000萬交保


Yahoo!奇摩 – 2012年10月26日


特偵組25日依涉嫌貪汙等四項罪名起訴前行政院秘書長林益世,案件移審台北地方法院。


台北地方法院晚間開接押庭,林益世堅不認罪,但獲裁定以五千萬元交保。


林益世堅不認罪,但獲裁定以五千萬元交保.


( 天蒼蒼 野茫茫 風吹草低見牛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