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3月22日 星期五

停車空地--被[國有財產署]發文:告占用國有地,追繳五年的(使用補償金)4.5萬元?


#先追朔5年來國產署失職併撤職查辦歷任署長.然後再追討占用.


#罰是該罰..但一律追繳5年就好笑了..這是不是表示官署至少這5年來都行政怠惰未確實管理國有財產..


#這如果是名人!馬上可變更項目!不用繳又可繼續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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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1晚4萬5千元 車主:土匪政府         台北報導 | 中時電子報 – 2013年3月23日


▲台北市內湖區民權東路280巷西側國有空地,居民多年來在此停車,去年國有財產署設車阻架禁止停車,並向車主追繳使用補償金,引發民怨。


        「停車一晚被追繳四萬多元,比停帝寶還貴,真是土匪政府!」內湖區葉姓女子去年十二月接到國有財產署函文,告知她停車占用國有地,須追繳五年的使用補償金,但她的車才買八個月,國有地上也沒標示禁停,批評政府陷民於罪。


民權東路六段二八○巷西側山坡地前有一塊空地,附近住戶以為土地無主,卅年來自行劃位停車,但因偶爾爆發停車糾紛,鬧上派出所,國產署去年十月會勘,劃定其中三塊國有地範圍,設車阻架禁止停車。


在此之前,國有地上沒任何告示牌,住戶葉姓女子一百年九月某天晚上,將車停在空地,去年十二月收到國產署公文,告知她占用國有地,須追繳九十六年起共五年的使用補償金四萬五千五百五十元;同時有五人被追繳,葉女直呼不合理,憤而向議員陳情。


國產署北區分署管理科長沈嫚嫻說,國有地即便閒置,民眾也不可任意利用,經會勘確認,民眾使用國有地不當得利,依據公告地價五%、占用面積追溯補償金;若葉女等不服,可請里長開立證明,證實只停一晚,沒停五年那麼久。


議員高嘉瑜批評,國產署沒管理、沒告知,憑一次會勘,就認定當天停放的車主占用五年,相當誇張;還要車主自行舉證,但法律有「不自證己罪原則」,應是國產署要證明占用者的行為。


高嘉瑜又說,拆除違建都還有限期改善通知單,國產署卻直接發文追繳,手法太過粗暴,起碼先立告示牌通知行為人,要求限期改善。


葫洲里長曾宏昌感嘆,國產署怎可把責任歸到里長,他並非天天在巷內站崗,哪知道誰停哪、停多久?依規定里長開立證明僅清寒、身心障礙等項目,從沒聽過要里長證明「停車停一晚」的,若開錯害他吃官司,國產署拉他背書,根本是強人所難。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30323/34905900/     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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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時報 2008.01.23 
賤賣國土 國產副局長求刑12年


     台北地檢署偵辦財政部國有財產局賤售國土弊案,廿二日偵查終結。檢方認定,前後任副局長蘇維成、陳官保等人,涉嫌與建商勾結,低價取得二百坪台北市精華土地,圖利二億六千萬元;依圖利、偽造文書等罪嫌起訴廿五名官商,並分別具體求處五年四月至十五年不等徒刑。


     涉案的廿五名官商,檢方認為涉嫌重大,廿五人全部遭具體求刑、求處罰金刑及褫奪公權,是北檢近年來偵辦貪瀆弊案的首例。


     國產局前任副局長 求刑十五年


     其中,前副局長蘇維成遭求刑十五年,併科罰金三百萬元、褫奪公權八年;現任副局長陳官保被求刑十二年,併科罰金二百萬元,褫奪公權六年。


     被起訴廿五人,包括國有財產局官員蘇維成、陳官保、莊翠雲、林正榕、連尤菁、陳秀琴、黃惠莉、陳智華、盧素珍、劉山煦、林虹君、沈嫚嫻、曾琡芬、張智傑、許慈美、建商峻和負責人蔡銘俊、六德負責人王明道、簡性琦、員工林瑞堂、許世雄、周正雄、莊淑卿、江威慶、高麗萍、代書詹德育。另蔡銘峻友人徐火金則被通緝。


     檢方指出,台北市房價居高不下,寸土寸金,尤其是精華地區,屬於明星學校學區之住商用地、高級住宅黃金地段,一般上班族窮畢生積蓄求一屋而不可得,只能「望屋興嘆」;涉案國產局官員竟與建商官商勾結牟取暴利,減損國家對財產控管及監督,造成國庫嚴重損失,因此全部求處重刑。


     假承租真購 鯨吞蠶食黃金地段


     起訴書指出,涉案國有土地位於台北市杭州南路、金華街口,原屬林務局,於八十八年精省後,移由國產局管理。峻和公司因資本額僅二千五百萬,無力標購國有土地,透過峻和公司代書詹德育居間,與時任北區辦事處處長的蘇維成搭上線,以鯨吞蠶食方式取得國有土地。


     建商是以「假承租,真購地」手法取得國有土地,建商先承諾給付高額補償金,安排原住戶親友承租,再轉租給人頭,取得優先承購權,事後再找員工作人頭承購,逐筆收購土地。


     而國有財產局官員明知國有土地,依規不得租售,竟自九十二年至去年六月,違法配合出租、轉租後,分割土地,讓建商逐筆取得土地,還將旁邊畸零地出售,讓建商以公告現值取得地形方正的黃金地段。


     四年勾結 圖利建商二億六千萬


     檢方指出,被賤賣國有土地面積約二百坪,依市價每坪超過二百萬計算,市值超過四億元,但國產局卻以建商在四年內以鯨吞蠶食、化零為整,僅以一億三千七百餘萬低價違法讓售,圖利峻和及六德公司二億六千餘萬元。


     台北地檢署昨天偵查終結財政部國產局處理中正紀念堂附近國有地租售疑弊案,將國產局副局長陳官保等十五人起訴求刑,創下國產局員工遭起訴求刑的空前紀錄,引起財政部或國產局內部震撼。國產局傍晚緊急發布新聞稿,對檢方偵查結果表達遺憾。


引用    http://blog.udn.com/giveman/1561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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