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奸發伏--法律. (明明是人竟做神的事)你有法庭經驗之後.發現他們將一件事實用(法律套裝句)能同樣寫出起訴和不起訴處分書.不通但又奈何.判決書都是均未審酌的文字審酌.憑空冒出(事理已明).他們在忙啥?是疏懶?濫權?關說收賄?趕程序?不作為?沽名釣譽?牠們連錯都有堂皇的理由.遂行被組織化的群體的不負責任.想想
林益世以5000萬交保
Yahoo!奇摩 – 2012年10月26日
特偵組25日依涉嫌貪汙等四項罪名起訴前行政院秘書長林益世,案件移審台北地方法院。
台北地方法院晚間開接押庭,林益世堅不認罪,但獲裁定以五千萬元交保。
林益世堅不認罪,但獲裁定以五千萬元交保.
( 天蒼蒼 野茫茫 風吹草低見牛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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