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5月5日 星期日

台灣.基隆地方法院女職員( 廖劉寶月){影片及組圖}上班踩縫紉機.荒唐公務員.基隆地院書記官長黃士元解釋

廖劉寶月


公務員果真不是一般人!基隆地方法院一名女職員廖劉寶月,前天竟帶整台縫紉機到法院,利用上班時間在辦公室「噠噠噠」做女紅,同事看不下去拍照po臉書,抱怨「就是有這種人,大家才會對公務員的印象差」,但基隆地院昨獲悉後僅口頭告誡;學者痛斥法院做法,認為應修訂《公務員考績法》,對於惡意怠惰公務員予以降等,其主管連坐處分,才能遏止摸魚歪風。


基隆地方法院一名50多歲女職員--廖劉寶月,前天中午12時許午休時,竟大剌剌拿出從家中帶來的桌上型縫紉機,把辦公桌當縫紉台,「噠噠噠」開始做女紅,同事的午休小憩因此報銷,過了1時30分午休時間開始辦公時,她竟繼續做裁縫,有人看不過去用手機拍照po臉書,抱怨:「現在都2點了,不工作一直在弄家政。」該張照片立刻引起網友撻伐,眼尖發現「大家都開始工作了,她還在用縫紉機,太誇張了!」


基隆地院僅告誡
《蘋果》昨查證後,基隆地方法院說,在上班時間做女紅的女職員廖劉寶月,是法院2樓民事執行處文職人員,年資17年,平時負責送文書等工作,事後她向書記官長黃士元表示,她是第一次帶縫紉機到辦公室,想利用午休做家政;事後院方已告誡她不可攜帶縫紉機等個人物品進辦公室,就算是利用午休也不行。但其同事私下抱怨,把法院當縫紉班,「難怪公務員社會觀感差。」


門禁竟未檢查出
對此,基隆市民直呼離譜表示,過去基隆環保局職員上班時上網看MV學跳騎馬舞,現在又有基隆法院職員上班做女紅,果真如考試院長關中所言「公務員絕對不等於一般人」,不滿大罵:「如果在一般企業這麼混,早就丟工作了。」
「法院的門禁森嚴,進入不是都要接受檢查,這些(縫紉機)都不檢查嗎?實在很荒唐。」勞動法勞資雙贏協進會爭議部總監常康慧說,公務員領人民的納稅錢做私事,是非常嚴重的行政疏失,不僅違規職員要被懲處,其主管也應連帶記過處分,內部也要做通盤檢討,「若只對當事人口頭警告,根本不痛不癢。」


學者:修法降等
台北大學公行系副教授侯漢君也怒斥:「現代主管都喜歡當濫好人,不嚴格督導屬下。」他指出,依《公務員考績法》,除非考績丁等或連續2年考績丙等才能解聘,建議修法將不適任公務員降等、主管連坐,才能遏止公務員摸魚歪風。


http://www.youtube.com/embed/FP2lFrMXX2E?feature=player_detailpa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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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員上班離譜行為
◎2012/11/14
考試院長關中遭民進黨北市議員童仲彥踢爆,蹺班坐公務車去按摩
◆結果:關中向社會道歉
◎2012/10/20
基隆環保局女員工上班時上網看MV學跳騎馬舞,事後辯稱椅子坐久了腳麻
◆結果:告誡
◎2011/07/20
台南西港區公所主秘陳麗娟率6職員,每周2天溜班1小時上瑜伽,「集體蹺班摸魚」
◆結果:解散瑜伽班
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


http://www.youtube.com/watch?feature=player_embedded&v=FP2lFrMXX2E#!


縫紉機直接搬來!公務員上班做女紅


〔自由報訊〕基隆地方法院日前傳出有女職員--廖劉寶月帶著整台縫紉機到辦公室,在上班時間「噠噠噠」做女紅,誇張行為讓同事忍無可忍,拍照上傳臉書抱怨。原本基隆地院僅以口頭告誡,但今天上午召開考紀會做出懲處,劉女記過一次,總務科長也因此請辭獲准。  媒體報導,基隆地院1名劉姓女職員,上週五帶著整台縫紉機在辦公室做女紅,不但午休時間吵鬧的「噠噠噠」聲音,讓同事無法安靜休息,甚至過了午休時間,劉女還繼續做裁縫,同事看不過去,拍照PO文說,「就是有這種人,大家才會對公務員的印象差!」  據悉,劉女現年50幾歲,年資17年,是法院2樓民事執行處文職人員,平常負責送文書等工作。劉女表示,是第1次帶縫紉機進辦公室,只是想利用午休時間做縫紉工作。  原本基隆地院僅對劉女進行口頭警告,今天早上召開考紀會,決定做出懲處,劉女記過一次,她的上司、總務科長請辭獲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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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做裁縫 女公僕記過                              自由時報 – 2013年5月7日 〔記者林嘉東/基隆報導〕


         基隆地院工友廖劉寶月上週五午休時間,將整台縫紉機放在辦公桌上做女紅,被同事揭發;基隆地院昨召開考績會後決議開鍘,廖劉寶月記過一次,總務科長請辭獲准、書記官長黃士元也自請處分。


院長蔡崇義表示,身為人民公僕,本應忠於職守、積極工作,不料廖姓工友仍攜帶縫紉機至法院做女紅,影響同仁午休及工作,造成社會觀感不佳,他對此深感歉意。


黃士元指出,法院上午召開考績會後決定懲處廖姓工友,將她記過一次,她的主管總務科長向院長請辭,他自己也自請處分。


黃士元說,廖姓工友是在上週五午休時間,在辦公室內使用縫紉機時,發出「答答」聲響,影響同仁午休,經同仁拍攝後,向媒體爆料。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新聞稿


發稿日期:10256


發稿單位:書記處


連絡人: 書記官長 黃士元


連絡電話:(022465-21711721


0921-907779


電子信箱:jj373432@judicial.gov.tw  




針對本院工友廖劉寶月攜帶縫紉機至辦公室使用,損及機關形象,本院鄭重致歉,並說明如下:


 


有關目前媒體報導本院一名女性工友攜帶縫紉機到法院,利用上班時間在辦公室作女紅乙事。經查係本院工友廖劉寶月於 民國10253日 (星期五)中午休息時間所為。因法院獲悉已逾下班時間,適逢假日不及召開內部會議懲處,已由書記官長以電話先予口頭告誡,並於今日(56日 )上午上班後立即召開考績委員會及主管會議,檢討疏失責任,並對工友廖劉寶月予以記過一次處分,總務科長請辭主管獲准,書記官長並自請處分。


    對於該名工友之失當行為,院長蔡崇義獲悉後相當自責,並表示身為人民公僕,本即應忠於職守、積極工作,本院平日即三令五申不得攜帶私人用品至辦公室使用,並不定期進行安全檢查,詎料該名工友仍攜帶縫紉機至法院,甚至因使用影響同仁午休及工作之行為,應予苛責,其主管亦應予連帶處分。


    對於此一事件損及機關形象,造成社會觀感不佳,本院在此致上最深切的歉意。本院自當檢討改進,並負起督促責任,鞭策所屬同仁克盡本分,更感謝各界的指正及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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