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6月18日 星期一

嘉義幼稚園2位老師何其無辜?盡教師本份.保護學生.幼園師遭判拘役.取得家暴保護令的.就是受害人嗎?不見得哦?

  濫發的保護令?業績掛帥的保護令?查證耗時先過再說的保護令?


*見過夫妻2人都有擁有保護令的嗎?是真的.雙方有證人也有公立醫院的驗傷單.誰是加害人?誰是受害人?家暴法的迷思.....浮濫發放.填具資料就送家暴中心.未查證的比率太高了.


保護學生不讓母看女.幼園師遭判拘役.


盡教師本份.保護學生.誰管你們家的家務是非..{家暴?誰才是加害人?誰是被害人?是非難分}.園方採保護學生是對的......


        只是想保護學生,幼稚園老師卻吃上官司,嘉義一名吳姓婦人遭到丈夫家暴分居,到幼稚園卻怎樣都無法見上女兒一面,認定幼稚園妨害自由,告上法院,法官認為婦人和丈夫還有婚姻關係,親權應共享,因此判2名幼稚園老師拘役,讓園方覺得很無辜。


幼稚園門口貼著紙條,提醒家長沒有園方同意不能入內,保護幼童安全園方做足把關卻挨告,因為一名受家暴令保護的吳姓婦人,多次到幼稚園看女兒被阻擋,怒告幼稚園妨害自由。


園方主任:「太太說她想進去看,那我沒有得到爸爸的同意,我們就不能讓孩子給她看。」


原來這名吳姓婦人因為家暴跟丈夫分居,婦人稱丈夫企圖用女兒逼迫她離婚,還要求園方不准讓她探視女兒,使得她因此精神崩潰決定提告,法院審理後認定吳姓婦人跟丈夫還有婚姻關係,親權應共享,判2名幼稚園老師拘役,讓園方覺得實在很委屈。


園方主任:「從事幼教20幾年,第一次遇到這個事情,可能對法令的灰色地帶這個邊緣,我們不懂,問題是我已經極力的去幫忙說,希望爸爸媽媽能夠達成共識。」


家務事被帶到孩子學習環境,幼稚園表示,一切都是基於保護學生沒想到卻挨告,判處拘役還得賠償,雙方各有立場,讓這場官司剪不斷理還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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