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爸叫李剛--台灣爸超好.
《我爸是李剛》歌詞
橫行路中央,轎車輕飛揚。黃土地裏養育著咱那霸道的爹娘。平凡的模樣,可咱爸是局長,只手遮天的大樹,還有神秘的力量。
我爸叫李剛,大名鼎鼎的李剛,李是李世民的李啊,剛是金剛的剛。
我爸叫李剛,撞死人我不用慌。這是為什么呢,因為我爸是局長。
撞人後的那個鮮血喲,紅個豔豔個豔。如果飆車能夠帶走我女朋友,就讓她隨風飄遠。
老子副局長,兒子更囂張。可憐那個草民女,從此花魂散校場。肇事還跑一趟,眾怒圍不慌,只是可惜車撞壞,哪管民女死與傷。
我爸叫李剛,大名鼎鼎的李剛,李是李世民的李啊,剛是金剛的剛。我爸叫李剛,撞死人我不用慌。這是為什么呢,因為我爸是局長。
蕭賢綸 李啟銘
* 蕭仰歸(最高法院 法官)蕭賢綸之父. * 李剛(保定市公安局副局長) 李啟銘之父.
蕭賢綸&李啟銘(都是開車撞人逃逸).爸爸也都是高官.[境遇卻大不同]一個坐牢道歉.一個無罪簽結 .
地點:中國河北大學
事件人物:李啟銘(李剛之子)
10月16日21時40分許,“官二代”李啟銘酒後駕駛朋友的黑色邁騰轎車車牌號冀FWE420到河北大學送朋友,在中國河北大學新校區的生活區,將穿著輪滑鞋的兩名女生陳某、張某撞傷。事故發生後,李啟銘仍駕車繼續行駛,在男生宿舍附近掉頭原路返回至學校門口時,被保安和學生截住。事故處理民警經對李啟銘采血檢測,鑒定為醉酒駕駛。警方確認:肇事者李啟銘,又名李一帆,男,22歲,系保定市某單位實習生。事後,河北省保定市公安局發布了關於本案的信息:涉嫌交通肇事犯罪的李啟銘已於17日晚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2010年10月21日,河北大學校園交通事故肇事者李啟銘的父親李剛在接受央視採訪時對兒子所為表示“很痛心、很內疚”。
李刚向受害者及其家属鞠躬致歉,并表示将不会袒护儿子,积极配合救治伤者。李剛向受害者及其家屬鞠躬致歉,並表示將不會袒護兒子,積極配合救治傷者。 在采访中,李刚几度哽咽。在採訪中,李剛幾度哽咽。
被羁押在看守所的李启铭在接受采访时也表现出悔意,他痛哭流涕地说:“我给他们带来了很大的痛苦,我真的非常自责,对被害者家属致以万分的歉意。”被羈押在看守所的李啟銘在接受采訪時也表現出悔意,他痛哭流涕地說:“我給他們帶來了很大的痛苦,我真的非常自責,對被害者家屬致以萬分的歉意。”
2010年10月25日從河北省保定市公安局獲悉,河北大學“校園車禍”一案,已由保定市公安局指定望都縣公安局管轄,經望都縣警方依法對事故進行調查、取證及責任認定後,提請望都縣人民檢察院逮捕。 10月24日,犯罪嫌疑人李启铭因涉嫌交通肇事犯罪被望都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10月24日,犯罪嫌疑人李啟銘因涉嫌交通肇事犯罪被望都縣人民檢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保定市公安局新闻发言人表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无论是谁,只要触犯法律,将严格依法予以惩处。保定市公安局新聞發言人表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無論是誰,只要觸犯法律,將嚴格依法予以懲處。
保定市司法部门有关人士表示,由于犯罪嫌疑人李启铭的父亲系李启铭肇事地点所在的保定市公安局北市区分局副局长,为加大此次案件审判工作的公开度和透明度,此案采取异地审判的方式,届时将邀请法学界专家和河北大学部分师生听审。保定市司法部門有關人士表示,由於犯罪嫌疑人李啟銘的父親系李啟銘肇事地點所在的保定市公安局北市區分局副局長,為加大此次案件審判工作的公開度和透明度,此案採取異地審判的方式,屆時將邀請法學界專家和河北大學部分師生聽審。 [5] [5]
2010年10月26日上午,在河北省加快推进沿海地区开发建设工作会议上,河北省省长陈全国表示,对于河北大学院内的醉酒交通肇事案要“依法严肃处理”,目前省委已经专门成立了工作组入驻河北大学处理此事。 2010年10月26日上午,在河北省加快推進沿海地區開發建設工作會議上,河北省省長陳全國表示,對於河北大學院內的醉酒交通肇事案要“依法嚴肅處理”,目前省委已經專門成立了工作組入駐河北大學處理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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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點:台灣.
事件人物:蕭賢綸(蕭仰歸之子)
*本案起因於最高法院法官蕭仰歸就讀海洋大學法研所的兒子蕭賢綸在民國九十七年十月,開車與陳姓女騎士擦撞,擦撞機車騎士(陳燕秋)有腦震盪、急性頸挫傷和腰部挫傷等。現場目擊者表示,蕭賢綸肇事後並沒有立即停車,反而繼續向前方開了六十公尺之遠,然後路邊停車停三秒鐘,接著直接開車走人。警方根據車號循線通知蕭到案,蕭以一萬元和被害人陳燕秋和解,過失傷害部分獲不起訴處分,但肇事逃逸屬公訴罪,檢方依法偵辦。
蕭仰歸曾以最高法院法官身分關心檢方偵辦進度,檢方也勸蕭賢綸認罪或許有緩刑機會,不過蕭賢綸以日後要當司法官不能有前科為由拒絕,檢方於是依法起訴。一審蕭賢綸判刑六月、緩刑兩年。上訴到二審卻出現悖於常理大逆轉。
根據「法官論壇」網站自行踢爆:「評議時審判長高明哲堅持無罪判決,甚至直接拿出一份判決,最後合議庭三名法官就以兩票對一票的評議結果,改判蕭無罪,而無罪理由之一竟是「蕭賢綸是新手,開車時不會使用右後照鏡。」,由於檢方未再上訴,全案因而定讞。
此案在司法界鬧的沸沸揚揚,但是司法院仍抱持鴕鳥心態下達封口令,未有任何處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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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法官蕭仰歸涉嫌為子關說案,台北地檢署分案追查後今(7)日簽結,認定高院合議庭3名法官是依自由心證判決,未涉枉法裁判罪。至於蕭關說與否,司法院已將蕭函送監院調查,這部分檢方不做認定。
蕭仰歸的兒子蕭賢綸前年開車擦撞機車騎士被控肇事逃逸,一審判刑6個月、得易科罰金,緩刑2年;高院今年1月間改判無罪,並因檢方未提起上訴定讞。後來有人在「法官論壇」上爆料,指蕭涉嫌關說。
最高法院上月13日召開自律委員會,認定蕭並無關說,僅是「行為不當」,不過,經司法院代理院長謝在全召集院內廳處首長討論後,卻認為蕭有涉及關說,同時依據兩院建議,將他函送監察院調查,蕭仰歸因此被停職。
台北地檢署則分案偵辦高院合議庭3名法官高明哲、高玉舜、林洲富是否涉嫌枉法裁判。最後認定,3法官判決此案時有審酌卷證資料,並開會評議,判決是依自由心證,未受蕭仰歸影響。
法官若接受關說而做出不實裁判,即觸犯刑法第124條「枉法裁判」罪,可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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