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2月21日 星期二

吳敏誠 槍殺 黃瓊瑤事件.一審無期.二審改判死刑.98/12發生.再等三審定讞?



 



男子吳敏誠十七年前殺害女友被判刑,出獄後與女子黃瓊瑤交往,去年十二月他不滿黃女執意分手,持槍衝到女友任職的華盛頓兒童托育中心談判,雙方一言不合,吳男竟行刑式朝黃女頭部開槍斃命。一審判吳男無期徒刑,但高等法院認定他視人命如草芥,昨改判吳男死刑。全案仍可上訴。



在押的吳敏誠昨被提訊出庭聽判後,怔怔地轉頭問隔壁一起聽宣判的另案被告說:「我還是判無期嗎?」對方冷淡地告訴他:「不是,你被判死刑。」吳男聞訊表情呆滯。到庭關心的吳男胞姊聽判後,當場痛哭失聲。



首次殺人坐牢兩年多



承審法官痛批:「吳敏誠惡性重大、不知悔改且視人命如草芥,該判死刑就要有勇氣判死刑,法院畢竟不是教堂,況且佛祖在《長阿含經》也曾說:『殺一個惡人,等於行一個大善。』如果被告殺第一個女友時被重判,他就沒機會再害人了。」



一九九三年吳敏誠(四十五歲)和湯姓女友交往期間,因沒辦法借錢給湯女,被湯女嘲諷,竟一時氣憤持刀刺死湯女,後因自首獲減刑,被依殺人罪判刑八年定讞,恰巧遇到法務部放寬假釋門檻,從原本服刑超過二分之一,縮短為三分之一就可申請假釋,最後吳男僅服刑二年九月就獲准假釋出獄。



二○○六年吳敏誠改與安親班老師黃瓊瑤交往,初期吳男出手闊綽,刷卡買手錶、手機送黃女,但不久兩人就因財務糾紛爆發爭執,前年底起,黃女多次提出分手,吳男卻持續騷擾黃女,直到去年十二月一日,吳男致電北市內湖華盛頓兒童托育中心,證實黃女人在安親班,竟持槍衝到安親班門口按電鈴要黃女出來談判。



有必要讓他與世隔絕



兩人見面後再起爭執,吳男持自製鋼筆手槍近距離對黃女開兩槍,第一槍打中安親班鐵門,重新裝填子彈後朝黃女頭部再開一槍,黃女倒地送醫後不治,吳男攜械逃亡七天後,找十七年前為他辯護的律師陪同出面投案,但律師不堪友人批評及道德壓力,拒絕再為吳男辯護。



吳男辯稱槍枝走火不慎擊中黃女,但法院根據監視器畫面認定他殺人犯意明確,審酌吳男曾有殺害女友紀錄,卻未記取教訓再度逞兇殺人,且死者就讀小一的兒子至今仍患有創傷後壓力症候群,認定有必要讓吳男永久與世隔絕,昨改判他死刑。


   吳敏誠槍殺女教師黃瓊瑤


........................舊聞.......................


吳敏誠 在16年前殺女友(湯秀香)棄屍 只關2年就出獄      2009年12月02日蘋果日報


男子吳敏誠昨槍殺女友黃瓊瑤,黃性命垂危,吳敏誠十六年前也曾殺害他當時的女友,他刺死女友後,自殺未遂,後來棄屍停車場,並自首,入監服刑兩年後出獄。



「這種人太可怕了」


警方調查,十六年前,當時二十八歲的吳敏誠在桃園大園鄉擔任工廠倉管員,女友湯秀香(二十五歲)在平鎮市電子廠工作,兩人交往一個多月後開車出遊,吳敏誠因答應幫女友借錢卻借不到,被對方嘲諷,他憤而持刀刺向女友心臟致死。吳敏誠之後刺自己腹部兩刀企圖自殺,任憑鮮血流出,開車載著女友屍體遊蕩,後來棄屍於桃園市鳳山巖觀音寺停車場旁,再自行就醫。警方獲報到場,發現女屍洋裝下半身被撕裂、內褲被扯下,正在清查女屍身分時,吳敏誠由家人陪同自首,隔年入監。
不料吳敏誠出獄多年後,結識離婚的安親班老師黃瓊瑤,兩人交往兩年多,常吵架,黃的鄰居說:「每次看到他時,幾乎都是兩個人在吵架!」得知吳敏誠曾殺死女友,現在又殺第二個女友,鄰居驚呼:「怎麼會有這種人啊,太可怕了!」
對於吳敏誠當年殺人,為何僅坐牢兩年就出獄?律師張景源表示,普通殺人罪法定刑為死刑、無期或十年以上徒刑,就算自首,刑期頂多減半,除非還有其他酌減刑度理由,否則縱使判五年,至少也需服刑逾兩年半才能假釋;但若因義憤而殺人,法定刑度會大幅降為七年以下,加上自首及假釋,就可能只關兩年便出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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