棄子離家失聯 媽停親權 【2010/12/25 聯合報】
台中市民吳姓婦人自丈夫去年自殺後,棄子離家而去,3子由祖父鍾姓男子照顧,鍾憤而向法院訴請停止媳婦的親權,法官查出吳婦車禍受傷無業,並負債百餘萬,且長子證稱「父親過世後,媽媽就失去聯絡了,還把我們的補助領走」,法官判決停止吳婦的親權,3子由祖父監護。
鍾姓男子說,兒子與媳婦吳婦79年結婚,育有3子,吳婦偽造他兒子的身分申辦多家銀行信用卡,在外積欠大筆債務,經常早出未歸,未照顧年幼的3孫,氣得他兒子去年12月底自殺。
鍾說,兒子去世後,媳婦先拒接電話,後來行蹤不明,對兒子不聞不問,由他支付學費及生活費用,並向警方聲請協尋,發現媳婦還企圖請領社會處的補助納為己用,並扣留長孫的身分證,使長孫無法參加基測,氣得他向法院聲請停止媳婦親權。
吳婦不同意停止親權,她要擔任監護人,將3子接回,並辯稱去年11月遭丈夫家暴離家,否認對3子不聞不問,她因車禍暫時沒工作,目前住在娘家,沒手機可以聯絡,負債百餘萬元,所以沒有給扶養費。
吳婦長子作證說:「是爸爸照顧我們,媽媽有時候有回家,有時沒回家,爸爸過世後,媽媽就失去聯絡。」
法官查出,鍾姓男子雖年邁,仍有家屬等人協助生活照顧,且孫子表明願與祖父同住;反觀吳婦發生車禍,尚在復健療養,無法工作,目前由娘家協助,判決停止她的親權。
未照顧好三子 寡婦判停親權 2010-12-25 中國時報
台中吳姓婦人與先生結婚廿年,育有三個未成年兒子,吳婦被公公指控偽造先生的身分證申辦信用卡,積欠大筆債務,去年先生死後,吳婦就失去聯絡,還將二個兒子的戶籍遷到她住處、扣留健保卡與身分證等,導致小兒子無法參加基測,台中地院昨天裁定停止吳婦對三個兒子的親權。
吳婦與先生在民國七十九年結婚,育有三個十九歲、十五歲與十一歲的兒子,吳婦的先生去年十二月間過世,已讀高三的大兒子住桃園伯父家,另二個兒子則在台東與祖父同住。
吳婦的公公向法院聲請停止媳婦與三個孫子的親權關係,他指控,媳婦在九十一年間開始偽造他兒子的身分證,積欠大筆債務,且經常早出晚歸,未告知家人,也未照顧三個孫子。他兒子去年過世後,媳婦先拒接電話,並失去聯絡,對三個孫子也不聞不問。
吳婦的公公指出,媳婦也沒有支付三個孫子的學費與生活費,經請警方協尋媳婦,才發現她已將二個孫子的戶籍遷到台中,企圖領取社會局的低收入戶補助,扣留二個孫子的健保卡,造成無卡可就醫,甚至扣留小孫子的身分證,導致小孫子無法參加基測。
但吳婦向法官表示,她是因遭先生家暴而離家,先生過世後,他家人將孩子帶走,不讓她探視。她因車禍而暫時沒有工作,目前住在娘家,沒有手機可以聯絡,且因負債一百多萬,才沒有給孩子撫養費。
但三個孩子表示,以前都是爸爸照顧他們,媽媽有時沒回家,爸爸過世後,媽媽就失去聯絡,也沒有回來看他們,還把他們的補助領走希望由祖父當監護人。法官認定,吳婦顯然疏於照顧與保護孩子的情節嚴重,裁定停止親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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