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碧仲律師...嘉義律師公會24屆第3任、25屆第1任理事長
法律扶助基金會嘉義分會會長...政大法律系、法研所、司法官第25期
台灣嘉義地方法院所屬民間公證人...
中華民國仲裁協會仲裁人嘉義縣、市政府法律顧問
陳明文涉貪汙案,原先抽中--審判長陳仁智、受命法官葉淑儀、陪席法官李秋瑩合議庭。
*蔡碧仲 律師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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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是律師妻 陳明文案「迴避」2011.05.29 聯合報
立委陳明文涉嫌民雄汙水廠弊案,嘉義地方法院原訂17日開庭,卻發現受命法官葉淑儀的丈夫,是陳委任律師蔡碧仲事務所雇用的律師,院方認為違反律師法,應迴避,發函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討論蔡是否適合委任,並取消庭期,聯合會理監事會昨晚作成「法官迴避」決議。
嘉義法院發言人張道周說,收到聯合會函覆公文,交承審陳明文案合議庭處理。陳明文辯護律師蔡碧仲說,兩年前就受陳委託辯護,葉法官後來才抽籤抽到,站在當事人與辯護人的權益,當然是法官要迴避,樂見聯合會做此決議。
聯合會理事嚴庚辰說,聯合會理監事昨晚開會,討論嘉義法院申請解釋案,大家對「法官迴避」意見一致,未引發爭論,此案當事人委託的律師,早在法官抽中籤就接案,應由法官迴避,聯合會會將決議函覆嘉義法院。
陳明文涉貪汙案,地院上月抽籤分案,抽中審判長陳仁智、受命法官葉淑儀、陪席法官李秋瑩合議庭。法官閱卷後發開庭通知,陳辯護律師蔡碧仲遞委任狀,院方才發現與葉淑儀的丈夫,與蔡在同一事務所,又是蔡雇用的律師,認為違反律師法及律師倫理規範。
【裁判號】 | 99,嘉勞簡,3 |
【裁判期】 | 990407 |
【裁判由】 | 給付職業災害補償金 |
【裁判文】 | |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99年度嘉勞簡字第3號 ............................... 五、據上論結,本件原告之訴為無理由,依民事訴訟法第436 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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