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妻虐待 傳452則簡訊罵夫
有憂鬱症的林姓婦人婚後性情大變,二年多來透過信件與簡訊,辱罵丈夫與其家人,甚至出言要毀掉夫家,光辱罵簡訊即高達四百五十二則,法院認為丈夫已「不堪同居之虐待」,判准離婚。
林姓婦人與丈夫在民國九十年結婚,生完第二胎,疑因患產後憂鬱症,性情大變。丈夫指控,妻子經常打小孩,且對他與家人口出惡言,他為求家庭和諧,百般容忍,但妻子從九十七年到九十九年七月止,透過信件與簡訊不斷羞辱他與家人。「早知道不該嫁給你這個智障、無能、膽小的懦夫」、「你是個卒仔,你母是一個變態,你大兄是智障,你大姊、三姊更是三八婆跟管家婆」、「你真是變態妖獸的戀母」等,林婦甚至指出「要不是夜度費、賣兒費沒拿,誰受得了你和你家人。」
丈夫不堪其擾,去年八月訴請離婚,妻子威脅要上演她曾跑到頂樓自殺的事。丈夫已無法跟妻子共同生活,請求法官准予離婚。法院審理時,林婦指稱,丈夫婚後即對家庭不聞不問,只是上班、加班,回到家就喝酒,只能用傳簡訊與丈夫溝通,她不同意離婚。
但法官調查,林婦所傳的簡訊高達四百五十二則,內容以極盡貶抑、輕賤的言語責怪、羞辱、咒罵先生,並威脅、恫嚇先生。法官認為,林婦的行為已超過夫妻可容忍的程度,判准離婚,並審酌社工的訪視報告,將兩個孩子的監護權判給丈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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