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被告收錢 看守所管理員遭羈押 【2011/05/03 聯合報】
新北市三峽區男子李忠安,涉嫌勾結彰化看守所前管理員李元勝,取得因毒品案收押禁見的警員楊順吉資料後,聲稱可打通關節讓楊順吉在看守所過好日子,向家屬騙得5萬2千元活動費,檢察官昨天以串證之虞,聲請李元勝羈押禁見獲准。
李忠安(54歲)上月28日在台中火車站準備與另名被告家屬見面拿錢時,被警方逮捕,並在李忠安三峽住處查扣現金25萬元及金飾、琉璃等藝品。當晚,李忠安被法官裁定羈押禁見。李忠安供稱,因為黃金和藝術品會升值,他行騙的錢,大都買黃金、金飾和藝術品。
檢警查獲李忠安從93年間開始行騙的當事人及家屬資料與電話,包括去年11月間,轟動一時的雙面共諜案主角羅少將、今年3月間爆發的金門造林弊案的16名被收押被告都在其中。彰化檢方懷疑涉案的看守所管理員可能不只李元勝一人。
李元勝(61歲)在彰化看守所服務28年,今年3月退休。李忠安供稱,與李元勝「合作」多次,分給李元勝超過20萬元。不過,李元勝堅決否認。
彰化看守所向彰化地檢署反映,表明有人自稱是襄閱主任檢察官陳德芳,打電話到看守所查詢在押被告的家屬資料及電話,引起檢方重視,由檢察官黃淑媛,洪英丰組成專案小組偵辦。
檢警查出,李忠安行騙的對象,以貪瀆案件被羈押禁見的被告為主,他涉嫌勾結管理員或冒充各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取得在押被告家屬的資料和電話,再以有辦法打通關節,讓被告在看守所過好日子等藉口,向家屬行騙,金額從幾千元到2、30萬元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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