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5月21日 星期六

林天麟檢察官..記過兩次.原因只是(飲宴不當). 司法同仁唄..辦這樣就很嚴格囉...(飲宴不當)究竟什麼罪?無關緊要.

林天麟 圖照


飲宴不當 檢察官林天麟記過兩次【2011/05/21 聯合報】

台北地檢署檢察官林天麟多次參加前立委何智輝邀宴,聲稱會代向承辦檢察官關說;加上與涉嫌強押股市聞人張世傑的黑道分子餐敘,還在席間對警方施壓,法務部檢察官人事審議委員會昨天通過對他記過兩次。

此外,台東地檢署檢察官林聖霖因涉嫌包攬訴訟被起訴,遭監察院彈劾,雖已停職,但他涉及不正當男女交往部分,法務部檢審會昨天通過移送監察院併案調查。

檢調偵辦何智輝行賄法官案時,發現林天麟至少曾十度與被起訴的高院法官蔡光治共同赴何智輝邀宴。檢方偵辦何智輝涉嫌貪瀆案之際,蔡光治便拜託林天麟代為打探消息,並向檢察官關說,林天麟曾應允代為幫忙。

林天麟強調只是敷衍對方,並未真的向承辦檢察官關說、打探消息,但他與司法案件當事人飲宴等行為,仍被認定不當。

林天麟去年與友人及具黑道背景人士餐敘,發生「骨董張」張世傑遭人挾持案,警方要求席間的黑道分子聯繫相關人士到案說明,林天麟卻要友人回嗆警方。檢審會依據北檢的議處結果,通過將林天麟記過兩次。



【2011/05/21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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