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奸發伏--法律. (明明是人竟做神的事)你有法庭經驗之後.發現他們將一件事實用(法律套裝句)能同樣寫出起訴和不起訴處分書.不通但又奈何.判決書都是均未審酌的文字審酌.憑空冒出(事理已明).他們在忙啥?是疏懶?濫權?關說收賄?趕程序?不作為?沽名釣譽?牠們連錯都有堂皇的理由.遂行被組織化的群體的不負責任.想想
三萬六千件公文就算證明是陳水扁的錯,那又如何?國人對陳水扁的印象還會增加多少厭惡?但是提名一位「恐龍審判長」做為大法官,恐怕大家對於馬總統的識人之明又會有更加驚人的震怒與憤恨了!
邵燕玲是司法官訓所第15期結業,近年才被派任最高法院庭長,她同時也是花蓮高分院院長劉令祺的妻子。對夫人獲提名為大法官人選,劉令祺答覆記者詢問時,僅表示總統府要求保密,在府方正式召開記者會發布消息前,不便回應。
最高法院邵燕玲法官作出發回更審的恐龍裁決後,判決無罪的更審法官也應當討論判決有無恐龍判決,並且深究於竟要一位年紀甚小的小女孩經過兩年以後還要說出一字不差的筆錄莫名其妙(我遇過的偽造文書罪犯經過一兩個月就能夠說我忘記了為其他罪犯脫罪也被法院認同),似乎變成了罪犯說話的可信度較容易被法院採信的奇怪現象,由此可見的恐龍法官比例甚高.
最高法院邵燕玲法官作出發回更審的恐龍裁決後,判決無罪的更審法官也應當討論判決有無恐龍判決,並且深究於竟要一位年紀甚小的小女孩經過兩年以後還要說出一字不差的筆錄莫名其妙(我遇過的偽造文書罪犯經過一兩個月就能夠說我忘記了為其他罪犯脫罪也被法院認同),似乎變成了罪犯說話的可信度較容易被法院採信的奇怪現象,由此可見的恐龍法官比例甚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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