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3月25日 星期五

張志彰-地檢署觀護人屢次扮演(司法黃牛).風評不好.95年曾詐財判一年刑.但易科罰金?且繼續任職!!好怪呦




張志彰遭聲押獲准 觀護人涉當司法黃牛 彰檢搜嘉檢


      2011-03-26 中國時報




     彰化地檢署檢察官昨日搜索嘉義地檢署!曾任彰檢觀護人因涉司法黃牛案被判刑的張志彰,調任嘉義地檢署後又故技重施,詐騙女子五十萬元,檢調直搗嘉義地檢觀護人室搜索,拘提張某到案,訊後認其罪刑重大、有串證及湮滅證據之虞,經向法院聲押獲准。


     四十六歲張志彰曾於九十五年間,透過其觀護受刑人介紹,向涉及違反銀行法的廖姓女子佯稱與檢調人員很熟,可以幫忙擺平官司,佯稱「請調查站人員喝花酒」及「送紅包」,欲詐取費用十三萬餘元未遂,被判處一年徒刑,因符合減刑條例,易科罰金,張志彰因此案受處分,被調至嘉義地檢署繼續擔任觀護人。


     未料換了地方,張的惡習又犯,彰檢調查,去年三月間得知有名涉販毒案、經彰化地檢署不起訴的廖姓女子,急欲取回被查扣的七十多萬元,於是向廖女騙稱,「如果要發還需要打點檢察官。」廖女付出約一成、七萬代價,不久後,檢方發還該七十多萬元 。


     廖女因而認為張志彰神通廣大,希望同樣涉販毒案遭羈押的前夫能夠趕緊被釋放,於是再度找他幫忙,這次張志彰獅子大開口,詐得四十三萬元。但錢拿了,卻不見廖女前夫被釋放,合計詐得五十萬元。


     張志彰拿錢沒辦事終於東窗事發,彰化地檢署接獲檢舉,指派檢察官葉柏岳組成專案小組偵查,前天指揮彰化調查站前往嘉義地檢署觀護人室及張位在彰化縣員林鎮住處搜索,查扣本票、存摺及筆記資料等,將他拘提到案。


     據了解,彰化地區警、調單位對於張志彰的「名聲」都有所耳聞,有人透露,張志彰都自稱「張觀」,時常出入某些特定場所,風評並不好。


     嘉義地檢署發言人王全成表示,嘉檢獲知張員被聲押獲准,廿五日立即召開臨時考績委員會予以停職處分。主任觀護人張裕煌說,張志彰是九職等的資深觀護人,已有十多年資歷,承辦個案訪視約談業務,九九年度考績乙等,為人隨和,比較不懂拒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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