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3月18日 星期五

陳明光-高檢署(檢察官)+徐仕瑋-台南地檢署(檢察官)辦案遲延 .申誡懲處.陳鋕銘-台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 關說暫未懲處??

 


陳鋕銘-台南地檢署檢察官
           



辦案遲延 陳明光+徐仕瑋2檢察官被懲


中央社  日期:2011/03/18



        法務部今天召開( 檢察官人事審議委員會),認為台灣高等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陳明光辦案遲延嚴重、台南地檢署檢察官  徐仕瑋延遲多件撤銷緩起訴案件,通過給予申誡懲處。



        至於台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  陳鋕銘,偵辦立委柯建銘疑涉關說花蓮三棧礦場土石開發案時,傳出與柯建銘、士林地檢署檢察官曾勁元外出密談,也被列入檢審會討論處分的名單。



        與會人員表示,陳鋕銘的部分,因台南地檢署呈報法務部的意見,認為陳鋕銘尚不構成違反檢察官守則,不應給予懲處,但檢審會卻認為應懲處陳鋕銘,法務部以懲處案因有程序問題,暫時不對陳鋕銘做懲處。



        檢察官人事審議委員會今天審核多項檢察官獎懲議案。與會人員表示,檢審會認為陳明光案件遲延、積延案件情形嚴重,共給予4次申誡;台南地檢署檢察官徐仕瑋有多件撤銷緩起訴案延遲,也給予申誡處分。100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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