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2月22日 星期二

柳吉信-龜山派出所(色狼警察?)凌晨1點+越區查家暴+驗人妻下體+性侵.2007年起訴.查四年了.官官相護?舉發不法警察0809-012555

柳吉信 照片.一夜三次狼.


柳吉信小檔案


年齡:34歲
家庭狀況:已婚,育有一子
期別:警專第十期
現職:桃園縣警局龜山分局檔案室警員
經歷:龜山分局龜山派出所警員、台北市政府警察局信義分局警員
到任龜山分局時間:2005年11月
資料來源:桃園縣警察局


狼警3姦菲女 求刑12年


夜半登門查家暴 還稱受害人色誘


2007年 07月10日 蘋果日報 ----- (昔日新聞)



【黃哲民、石明啟╱連線報導】桃園縣龜山派出所警員柳吉信,去年底受理菲律賓籍新娘遭丈夫家暴案,謊稱須到府調查,趁機一晚三度強姦她,被揭發後竟推稱被害人穿薄紗內衣引誘他。板橋地檢署昨認定柳某惡性重大,依強制性交罪嫌起訴並求刑十二年。


惡性重大


三十四歲已婚的柳吉信事後被記兩大過免職,他曾企圖賠償和解,但二十五歲的被害人拒絕,據悉,她仍滯留台灣,堅持要等到侵犯她的惡警被重懲。龜山警分局長邱安文指出,此事讓警察蒙羞,警方尊重司法。


誆驗傷脫衣硬上


身材高挑、五官深邃的被害人三年前嫁給台商,定居台北縣,不料丈夫疑另結新歡頻頻對她動粗。去年十二月十三日,被害人因簽證快到期,跨轄到住家附近的龜山派出所查詢辦理延長居留手續,並表示被丈夫家暴想報案。
當時值班受理的柳吉信見被害人貌美,又得知她丈夫常不在家,竟不依規定通報家庭暴力防治中心,也沒製作筆錄開立報案三聯單,反而宣稱證據不足,要親自到府調查細節。當下柳某值班到隔天凌晨一時許,立刻奔赴被害人住處,問沒幾句話,就硬抱她進臥房強姦三次。
被害人指控,柳某藉口驗傷,一進門就伸鹹豬手摸她頭髮、頸部與肩膀,她以為台灣警察提供到府問案的服務,又以為柳某舉動是必要程序,儘管不舒服也強忍。但柳某雙手游移到她背後,突然解開鈕扣脫掉她的內衣,獸性大發侵犯她


下體採到警體液


被害人懼於柳某警察身分,直到下樓送走柳某,才打電話向馬尼拉經濟文化辦事處哭訴,由辦事處派人陪同報案。柳某則辯稱對方主動脫衣出示遭家暴傷痕,又換穿性感薄紗內衣挑逗,他定力不夠而犯錯,但只做了一次。
檢方依鑑定確認被害人下體的體液是柳某的,採信被害人說法,且以公務員假借職務上之權力、機會或方法犯案為由,加重求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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