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遇是離婚主要原因.而(家暴訴訟)是外遇者.離婚s.o.p及借用手段而已.
*不要以為外遇是男人的專利,人妻默默背著老公出軌的招數,比男人更多更可怕,因為男人往往神經大條,等到發現的時候通常為時以晚,而且通常男人外遇只是嚐鮮,大多會回歸家庭,但是女人外遇,往往就是代表家庭的決裂。
根據內政部統計,97年台灣共有56000多對夫妻離婚,其中外遇是主要因素之一。
*全國有50萬個家庭有過外遇情形.潛在外遇危機.〈約100萬人〉
*有10%的夫妻承認有外遇.(調查的1076份有效問卷中,有3.3%承認本身有外遇,而有5.8%的民眾承認配偶有外遇,若將兩者合起來,約有9.1%。)
*認為「多結一次婚也許更幸福」-----有8.3%.(願意選擇現在的伴侶-----有71%)
*同意「未婚也可以有自己的小孩」-----有34%
*同意「婚外情只是逢場作戲的,不必看得太嚴重」-----有11%
*同意「婚後也可以有異性知心朋友」------有53.3%
*同意「夫妻應保有個人隱私」------有76.8%
*(已婚民眾)同意「婚前性行為」及「未婚可以同居」----有50%以上.
*周一到周五幾乎在孩子睡前看不到孩子-----有20%的人
*即使在家也沒有跟孩子互動的-----有22.7%的人.
*覺得自己的孩子品格好-----有98.6%的家長.
*不太教孩子做家事的比例佔-----有50.9%.
*不太要求孩子做家事的------有54.8%,(超過半數父母不教也不要求孩子做家事)
*贊同未婚生子,教育程度在研究所以上的同意比例-----高達65.8%.
千代文教基金會(造成許多的負面影響)
*父母如果有外遇,對家中子女有潛意識影響,造成「婚外情遺傳」,「比如說爸爸被第三者搶走了,女兒學學到一件事,原來第三者比較可愛。」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