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編...
台灣是嚴重(家庭暴力)家暴國家嗎?教育失敗?家暴惡法?執法人員草率?還是道德淪喪?家暴統計數字.
*內政部在昨天公布九十七年(2008年)家庭暴力通報案件,共計7萬9874件.
*根據內政部統計,國內家暴案件有逐年遞增的趨勢,2000年家暴通報有2萬8224人,2001年3萬4348人,2002年3萬6120人,2003年3萬6772人。
*內政部統計,男性家暴受害者通報人數從91年的5.1%,提昇到98年的9.1%,意即每一百位通報案件中,就有九位是男性。
*已通報的案例中,逾五成的男性遭受精神暴力,高於女性的三成,未通報案例中比例可能更高。
*台灣地區的家暴盛行率,高達17%,有高達14萬的人口承受婚姻暴力,尤其天天受暴或每週受暴的人,數字也高達25000人
資料來源:內政部統計處 ◎ 97年家庭暴力通報案件計7萬9,874件,較96年約7萬件增加10.0%,續呈逐年增加趨勢,其中兒少遭受暴力案件增幅達20.0%。 為防治家庭暴力行為、保障被害人權益,我國於民國87年6月24日公布「家庭暴力防治法」,隨後設立113全國婦幼保護專線,促使通報管道深入民間,並統合政府資源成立「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委員會」,積極協調教育、社政、警政、司法、衛生、醫療院所等相關單位,共同建立制度化之通報體系以加強個案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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