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官不是滿清的特產。但君民上下共同讚賞清官,卻是滿清的歷史特色。
誰稍有中世紀史常識,誰都知道兩漢就開始表彰亷吏,並知其後列朝亷吏的首要尺度在執法不阿,也即居官恪守“王法”。明太祖出身于丐幫頭目,特別憎惡“有錢能使鬼推磨”,即位後對州縣親民官十分嚴厲,定下“貪官剝皮”的酷刑。那辦法,就是活剝貪贓枉法的州縣官的完整人皮,塞上乾草,製成標本,掛在衙門口的“皮場廟”裏,警示後來的官老爺。手法極其殘酷,當然也有效也無效。從根本來說無效,非但以後貪官輩出,更沒能制止宦官集團的貪風日盛。清代趙翼的《明代宦官》(見《二十二史剳記》),已有集中揭露,但有效的一個表現,是引導民間神化清官,如宋人包拯、明人海瑞,在民間頌為“青天”,都流行於明清之際。而官居宰輔,亷潔自律,乃至在位死去囊空如洗,如明末大學士徐光啟、鄭偉,皇帝賜諡均肯定他們守“文”。就是說直到十七世紀初,一般輿論仍以為文官理應亷潔,而貪贓納賄乃屬變態。
因而滿清入主北京僅二世,康熙帝就不斷表彰清官。他在位六十一年,欽定清官表率不到十人,可見那時清官已成稀有動物。而得康熙肯定的清官,只有一名八旗子弟,還是滿洲世僕的漢軍鑲黃旗人,可知清官在滿洲統治族群中已屬快絕種的瀕危動物。
這個漢軍于成龍,字振甲,以父為參領得蔭生,選知縣,不知怎麼獲得同名的山西人于成龍賞識。那個前明副貢于成龍,變節降清後矢忠於康熙帝,平三藩、征明鄭都出死力,被康熙稱作“清官第一”,在江南總督任上保薦漢軍于成龍為江甯知府。這個于成龍迎候康熙南巡,服侍豐儉得體,皇帝嘉悅,諭曰:“爾務效前總督于成龍正直亷清,乃為不負。”接連升官,並得皇帝通諭八旗大臣子弟,樹為旗人為外吏的榜樣,隨即超授直隸巡撫。(見《清史稿》于成龍傳。)此公果然不負亷名,做了巡撫就攻擊巡撫,對康熙說:“天下官都賣完了,沒有一個不用錢買的巡撫、布政”。見皇帝愕然,他就大講外省財政積弊,說是捐納“都是用皇上的錢買皇上的官”。皇帝當然要問“是誰買”。他答道:“不過是滿漢宰相,還有何人!”時在康熙二十五年(1686),引起皇帝警覺,當朝大學士明珠、余國柱等不久罷黜,其政敵高士奇、徐乾學等即視于成龍為己黨。他由此官運亨通,也在康熙中葉朝廷黨爭中越陷越深。
不過漢軍于成龍對滿清政體的“貢獻”,還在於他作為清官,卻促使滿洲統治者將捐班體制化。《清史列傳》、《清史稿》都散見此事,卻以李光地死後由其愚昧子孫編刊的《榕村續語錄》所收他生前秘而不宣的內部談話記錄,內有“本朝時事”三卷,較多透露了歷史實相。
福建安溪人李光地在康熙朝堪稱不倒翁。他博取皇帝重用的訣竅,一是腦瓜靈,善於窺測聖意;二是轉向快,只要獲得聖眷就不擇手段;三是精趨避,總在朝廷滿漢內外黨爭中乘機漁利又留有脫身餘地。他窺知康熙向歐洲傳教士學西算,就迎取梅文鼎至家,編造西學中源論。他得悉康熙帝有意表彰朱熹道學而以漢制漢,便立即宣揚《周易》乃孔孟程朱治理世道人心的最高哲理,乃至在皇帝面前謗其老師熊賜履說經如趙高指鹿為馬。當他陰助漢軍于成龍攻擊明珠一黨,卻發現此人力主賣官,對皇帝說“捐納人皆說便,獨道學說不便耳”,致使他當眾受到皇帝質問,似已成為“假道學”,於是掉頭揭發于成龍與熊賜履勾結,才是招權納賄的真小人。(參看前揭《榕村續語錄》卷14。)
由此可以瞭解康熙三十年(1691)于成龍與陸隴其的互訐。兩人都是皇帝表彰的清官。陸隴其緊跟他的浙北同鄉呂留良,把朱熹看作孔孟道統的頂峰,做知縣十五年,官小名大,得授禦史。適值康熙帝親征噶爾丹,為籌餉三開“捐納事例”。同衙有個同為七品官的禦史,建議捐班官員可以加捐“免保舉”(到任不受上司審查),還可“增捐應升先用”(不受科甲出身的年資限制)。陸隴其很不平,上疏說“若許捐免保舉,則與正途無異,且是清亷可捐納而得也”(《清史稿》本傳)。他不知這套捐官獎勵辦法,實為漢軍于成龍任河道總督時的建議。此公現任“總憲”即都察院左都禦史,正是陸隴其的頂頭上司,他豈能容忍部下唱反調?經他活動,九卿會議譴責陸某“遲誤軍需”,決定罷官充軍。幸而皇帝已發現都察院多屬“于成龍走狗”,便說陸隴其“居官未久,不察事情”,免其發配。(參看前揭《榕村續語錄》卷14、《清史稿》卷265等。)
于成龍、陸隴其在清代都號稱清官。兩人同為有奉旨說話特權的言官。然而他們爭論的課題,即該不該因財政困難而賣官並使捐班補實缺優於科甲。按照滿清法典,有理的當然是陸隴其。然而贏家卻是漢軍于成龍。難道此人真 能轉移 君心麼?不然,據李光地說,當時康熙帝已掌握了于成龍與熊賜履私下勾結的證據,對反對捐班都是假道學的說法表示懷疑。但這個漢軍旗人也真會辯解,看了皇帝出示的熊賜履致高士奇密信,只說了一句話:“這就不曉得他們蠻子的事了。”(前揭《榕村續語錄》)問題回到維護內滿外漢的政體, 滿洲大 君豈不以為反對賣官乃屬漢臣的陰謀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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