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8月20日 星期六

世間壞男女.捏造家暴.找偽證人就可以聲請保護令.警察不查?法院不開庭?懶惰為績效就濫發保護令.

 家事法官的懶惰心態.....

 打離婚官司 保護令成護身符中國時報 2007.07.31


        家暴日趨嚴重,聲請保護令人數大幅成長,惟部分大陸配偶或有意離婚夫妻卻利用保護令作為護身符,不是警方遍尋不著被害人,就是加害人「落跑」,拒絕警方告知保護令內容。 

        警方表示,近來接獲不少大陸新娘遭家暴案,背後卻隱藏大陸妻外遇的劇情,刻意製造受虐假象,向警方謊報家暴,往往保護令核發後,員警按被害人所填寫的住址送達保護令,結果卻是「查無此人」,或取得保護令後,逕自向境管局申請新證件,完全不受夫家約束。 

        最令警方擔憂的是,割捨不掉親情關係的受虐婦女。警方說,許多婦女因沒有經濟基礎,慘遭丈夫施暴送醫後,仍不願提出家暴告訴,或被社福機構安置後,過於思念子女,又逃離安置中心,回家陪伴孩子再度過著受虐生活。 

       另外,不少正在訴訟離婚的配偶,一方刻意激怒對方並發生肢體衝突,雖向警方備案,卻不提出傷害或家暴告訴,目的在於離婚官司能站在有利的條件並獲准離婚


世間壞男女.捏造家暴.找偽證人就可以聲請保護令.警察不查?法院不開庭?為績效就濫發保護令.



光看單方文字就任意判定家庭務事.還未知誰是真正加害者卻草率核發保護令?直接由法官核發者高達83.86%沒有經過庭訊程序.


 


 



 


2 則留言:

  1. 沒錯...我正是此惡法的受害者.....法官從不去驗證我所提出的證據....一昧的袒護女方...搞得我現在妻離子散....人生沒有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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