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8月28日 星期日

台南微罪侵權?郭姓男子買啤酒誤拿2個空的紙杯.竟被警查上手拷且以竊盜罪移送法辦.可憐小民.思樂冰



拿(思樂冰)紙杯竟被警上手銬


自由時報      日期:2011/08/28



        郭姓男子昨凌晨與朋友在台南市永康一家連鎖超商買酒,隨手拿取兩個思樂冰紙杯當酒杯,店員要求付帳未果報警,警方將男子上銬依竊盜罪移送,檢方訊後將他釋回,男子則直呼冤枉。



以為免費 郭男拒付錢



全案由警方偵辦後,31歲郭男被移送地檢署,郭的親友認為不可思議,向立委陳亭妃陳情。陳亭妃指出,當時郭男進去超商買酒,隨手拿了兩個小紙杯,坐在店門口外座位區與朋友共飲,店員要求支付20元費用,郭質疑紙杯未明確標示,讓人誤以為可隨意取用,堅持不付錢,店員因而報案。



陳亭妃說,員警抵達後,店員雖表示是誤會,不願提告,員警仍對郭男上手銬,造成他身心受創,認為永康警方應深入調查,還被害人公道。



永康警分局指出,同仁到場處理時,郭男可能喝了點酒,口氣頗差,甚至一直拿手機撥打,不理會員警問話,因對方確實拿了紙杯又不付錢,員警只好將他上銬帶回,請示檢方後再移送地檢署,一切依法處理。



檢方訊後釋回



只因區區兩個紙杯,郭男被送辦,也引來民眾議論。警方說,竊盜罪屬公訴罪,員警若不處理,日後店家追究,恐遭質疑縱放嫌犯,檢方指出,警方以竊盜罪移送過來,全案就要辦下去,訊後先將郭男釋回。


.............民視新聞............2011/08/27


超商思樂冰的杯子不能隨便亂拿,台南有民眾在超商裡買了啤酒,因為沒有杯子,順手就拿了超商的紙杯,員工發現後立刻報案,警方到現場當場上手銬,讓民眾直呼超商和員警,實在是小題大作。



立委接到民眾陳情,郭姓男子到超商買啤酒後,因為沒有杯子,剛好看到製冰機旁放了紙杯,以為是免費的,順手就拿走,店員發現後報警,警方到現場,當場把這名郭姓男子上手銬,並且依竊盜罪,移送法辦。



為了一個才10元的杯子,竟然被上手銬,民眾直呼太離譜,超商放杯子的地方有誤導民眾的嫌疑,警方上手銬的時機也有討論的空間,所以下回民眾到超商,要拿取任何東西前,請先問清楚,以免被當成賊。



4 則留言:

  1. 思樂冰放紙杯的地方就有標示啊
    陳亭妃的衣服才真是未明確標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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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是不是該男子酒後壯膽口氣差,態度又不佳,店家既然報案處理,員警抵達現場處理,又未獲該(台)民善意回應,既然兩造人現場無法溝通,又該(台)民取杯事實明確,店家報案在先,員警當然依法處理;現在法治社會就是這樣,(台)民眾不檢討自己言行,反而拿放大鏡檢視別人,找立委陳情,立委又自恃權力傲慢,不深入了解實情,又記者報一個社會案件,通常持著個人觀點角度發言(挑撥民眾激憤情感為樂先);唉!~警察真難為~
    [版主回覆08/30/2011 19:26:35]有人A百億尚且(無罪)...此人A20元竟被上手銬以竊盜罪移送法辦..縱然酒後....又有許多(可能...)的猜想....但微罪就是不能入人於罪.隨便讓人有前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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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我還以為是拿整串的紙杯~
    一個紙杯10元...會不會太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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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問題應出於店員告知須付款,且(統一超商)是用杯子記帳,若哪取人不付款差額就是要店員賠償,很多超商因為這樣拿取物品不付款而扣店員薪資,故有很多店員被偷竊至薪水所剩無幾,甚至被以侵占送警法辦。
    既然店員有告知須付款,不想付款就還給店家就好了,何必強行帶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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