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配因單人床分居 為不煮飯離婚 【2011/08/10 聯合報】
八十七歲的劉姓退伍老兵,娶了卅九歲的大陸籍太太,把老本全交給她;但太太卻嫌他家只有單人床而和他分居,也從未煮飯給他吃。劉訴請離婚,劉妻卻拿滿滿一桌豐盛飯菜的照片證明有做飯,但劉卻未在相片中,鄰居也作證劉妻未煮飯給丈夫吃。
法官認為,劉妻無意回家照顧先生,雙方婚姻難維持,判准離婚。
劉姓退伍老兵向板橋地院主張,他一年多結婚,還認為兩人年紀雖然相差甚遠,但只要有愛就不是問題,且希望太太能照顧他,於是把婚前存的一百多萬元和每半年的退休俸全數交給太太。
但太太婚後從未煮飯給他吃,後來還嫌他的房子太小,只有一張單人床,兩個人擠不下,搬到樓上租一間房屋獨居,去年六月間,太太把保管他的錢全部帶回大陸,害他借錢過活,兩個月後太太返台後仍與他分居;他認為太太惡意遺棄他,而訴請離婚。
劉妻辯稱,她每天都有煮飯給丈夫吃,而且她還拍下飯菜照片為證,丈夫給的錢也全都用在家用,她還被丈夫要求外出上班,到醫院當全天候的看護。至於要不要回家,「我做不了主」。
法官發現劉妻的幾張照片中,的確有滿滿一桌豐盛的飯菜,但劉卻沒有在照片中,劉妻還說是丈夫不願吃。
劉的李姓鄰居等人說,他和「老劉」住的公寓很小,廚房和廁所都是同樓層的住戶共用,只要有人煮飯,鄰居都會知道,但是從未看過劉太太煮飯給「老劉」吃,劉太太的照片有問題。
法官調查發現,劉的臥室裡放的是床雙人,單人床則是放在另一間臥室,沒有劉妻所說的兩人擠一張單人床,而她須與劉分居的問題。
【2011/08/10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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