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時報 2011/08/15
郵局人員直接從客戶手中拿走一枚50元硬幣,差點吃上搶奪官司!
謝姓男子到郵局買掛號信封,郵務員許建鴻發現找錯錢叫住他,謝男一把零錢放在手中,還沒細數,櫃檯內突然伸出一隻手,直接從他手中取走50元硬幣,謝男火大,怒告對方搶奪。
郵務員未施暴 不起訴
郵局事後承認郵務員態度有錯,希望和解,謝男原本要求5萬元和解金,後來降到1萬元仍被拒,全案最後訴諸法律,板橋地檢署認定,當天郵局結算確實短少一個掛號信封錢,而郵務員拿回銅板過程未施暴力,與搶奪構成要件不符,偵結不起訴。
謝男指控,5月26日中午時分,他到板橋新海郵局買2個掛號信封,拿了100元給窗口,找錢後沒有查看就放進口袋,隨後要郵資證明,窗口人員許建鴻突然跟他說,「剛剛多找你錢」,他掏出剛剛找的零錢,放在手中正準備清點,許員的手竟直接從窗口伸出,二話不說從他手中拿走50元銅板,他嚇了一跳,認為這種行為涉及搶奪,報警處理。
檢方調查,謝男當時買2個掛號信封,一個連同郵資的掛號信封26元,郵務員卻找他74元,事後向謝男表明多找錢,但許員直接從對方手中取回50元硬幣,態度確有不妥,而當天郵局結算,確實短少26元,也就是一個掛號信封的費用,由於許員僅是取回掛號信封的錢,且拿走銅板過程未施暴或脅迫,不構成搶奪。
檢方調查期間,郵局也承認許員態度不妥,確有疏失,希望道歉和解,但郵局無法接受謝男要求的5萬元和解金,最後謝男降為1萬元,雙方仍無共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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