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7月21日 星期三

對台灣司法官員的觀感:(離譜判決)+(任意駁回上訴)是什麼制度造就這群=懶惰草率.枉法濫判的司法官員.


   

對台灣司法官員的觀感:  :(離譜判決)+(任意駁回上訴)


是什麼制度造就這群=懶惰草率.枉法濫判的司法官員.


*只要人民沒請律師的一律(駁回).【上訴不合法】為由駁回上訴的件數.每年5000件.其中95%都是沒有聘律師的上訴案件.


*檢察官的起訴書.不起訴書--筆錄每每斷章取義.寫的離離落落.誤栽雙方證詞.挪移文字.全篇硬擠入一大堆法條.看來洋洋灑灑...實無精義.看完每覺得寫的好爛....國家考試怎麼會錄取這些懶惰又草率的人員?


*法官的判決書也都是(來文照抄)..依檢察官的在延判.對證人證據也懶的審..你寫的再多法官根本沒在看..判決書都是均未審酌的文字審酌.憑空冒出(事理已明).有些還出至(法官助理)之手筆..難怪也是離離落落.令人不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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