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奸發伏--法律. (明明是人竟做神的事)你有法庭經驗之後.發現他們將一件事實用(法律套裝句)能同樣寫出起訴和不起訴處分書.不通但又奈何.判決書都是均未審酌的文字審酌.憑空冒出(事理已明).他們在忙啥?是疏懶?濫權?關說收賄?趕程序?不作為?沽名釣譽?牠們連錯都有堂皇的理由.遂行被組織化的群體的不負責任.想想
執法官員中--預估會出事的名單*司法黑手黨.*司法黑幫.一串(審檢律警)---罄竹難書
*為惡到頭終有報.總有一天看到為惡之人的報應.
國民黨前立委何智輝銅鑼開發案更一審獲判無罪,疑似行賄司法官脫罪。特偵組與台北地檢署發現,台灣高等法院法官蔡光治、李春地、陳榮和、林明俊及板橋地檢署...(詳全文)
洪水紛至于心智昏.涂炭生靈永難澄欽.何日水菁鵝現.徐娘喪麗瑩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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