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上嗆導盲犬 法官遭勸誡
「有損司法信譽」 監院也要查
解惟本--小檔案
◎年齡︰50歲
◎現職︰板橋地方法院簡易庭法官
◎學歷︰台大法律系、司法官訓練所27期結業
◎經歷︰桃園、板橋、台北地檢署檢察官
◎婚姻︰與前妻生下一對雙胞胎、現任妻子為板橋地院法官...李昭融.
◎爭議︰一度拒讓視障當事人的導盲犬進法庭,被砲轟歧視,遭院長口頭勸誡
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
解惟本+ 李昭融=法官夫妻.
◎2011/06/22:盲胞邱文昇的導盲犬Journey,被社區管委會指妨礙衛生與安寧
◎2011/11/25:邱以管委會妨害名譽為由求償30萬元,帶Journey到板橋簡易庭出庭,法官解惟本警告:「如果牠亂叫,我就把牠轟出去」
◎2011/11/27:《蘋果》披露此事
◎2011/11/28:板橋地院法官自律委員會議決由院長口頭勸誡解
◎2011/12/05:解發函媒體更正報導,另控邱受訪辱罵他「流氓法官」涉加重誹謗
◎2011/12/06:台灣導盲犬協會陪邱向監察院陳情
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
http://news.cts.com.tw/cts/general/201111/201111270878416.html 華視影片..
盲胞邱文昇不滿帶導盲犬到板橋地院出庭時,承審法官解惟本揚言:「如果牠亂叫的話,我就把牠轟出去。」憤而向《蘋果》投訴,事後解惟本發函媒體堅稱自己沒錯,解妻法官李昭融更控告邱男加重誹謗。但板院完全不挺解,由自律委員會做成決議,以審案態度不佳,有損司法信譽為由,決議由院長對解口頭勸誡。
邱文昇昨冒雨帶著導盲犬Journey,連同其他視障者到監察院陳情,監委允將調查。他對遭法官控告,回應他是實話實說,「難道法官權力大到可無視中央法令?」司改會執行長林峯正痛批,解被懲處,解妻竟還對當事人提告,「司法院不能放任法官這樣對付當事人,否則風波不會平息。」
「審案態度不良」
邱文昇(二十六歲)為導盲犬Joumey能否出入社區大廳,和管委會爭執,認為眼盲遭欺負而求償,未料上個月板院開庭,法官解惟本先說:「狗拴外面不能進來。」經律師溝通,法官才允許帶導盲犬進法庭,但表示:「如果牠亂叫的話,我就把牠轟出去。」加上邱男認為庭訊時,法官不時打斷律師發言,更強烈要求和解,他才無奈和解,之後將遭遇貼上部落格,並向《蘋果》投訴:「這是法官嗎?比有執照的流氓還惡劣。」
板橋地院調查後,認定解惟本「審案態度不良,有損司法信譽」,決議由院長張清埤予口頭勸誡,並公開要求全院法官,對於「身心障礙者給予高度尊重,並依需要提供必要協助。」
但解惟本卻發聲明強調法庭非「公共場所」,基於維持法庭秩序,審判長可禁止違反者進出法庭,也依《國語大辭典》指出「轟」是「驅逐、趕走」,來強調個人沒歧視導盲犬、盲胞,沒違反《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
竟諷盲胞想出名
解惟本更說,盲胞也無言論免責權,不能為了想出名就踐踏別人名譽,最後還以「天佑中華民國!」作結尾。另解妻,同為板橋法官李昭融也不滿邱文昇部落格文章,依《刑事訴訟法》,以配偶獨立告訴權,控告邱男加重誹謗。
阻導盲犬可罰鍰
板橋地院昨晚緊急召開記者會,表明尊重身障者的決心及立場,對解惟本聲明,強調此屬個人意見,不代表該院立場,而解妻提告也屬個人權益,該院無權干涉。
昨陪同邱文昇到監院的台灣導盲犬協會秘書長陳長青說,《身權法》要求視障者得由導盲犬陪同自由出入公共場所,不得設限,違者可處一萬至五萬元罰鍰。但他們還沒向社會局提出檢舉。
解惟本事件-邱文昇帶導盲犬到監察院陳情
東方柳 ...法官大人,如果狗不能進法庭你他媽的在這裡幹麻?
Wu Wan-Ru ...法官你出去ww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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