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椿堅、趙培良涉嫌栽槍案大事記
*90/5/1 檢調獲悉王忠泰有意買槍,由調查員趙培良安排表哥許育嘉與王接觸,胞兄趙崇傑赴菲安排貨櫃夾藏軍火走私來台事宜,檢察官廖椿堅兩度發函高雄關稅局放行由菲國進口貨櫃,誘使下單訂槍的王忠泰相信許某有能力以貨櫃走私槍械。
*90/5/16 許育嘉以線民「天祥」身分向表弟趙培良檢舉王忠泰企圖走私槍械並製作筆錄。
*90/12/31 廖、趙兩人明知許育嘉有槍砲前科,假釋中出國受限制,唯恐許某無法赴菲購槍,涉嫌同意他冒用變造的王添源證件,3度出國和趙崇傑會合取槍裝櫃。
*91/2/26 貨櫃運抵高雄港,廖椿堅發函高雄關稅局放行。
*91/2/27 30把槍與1千多發子彈運往高縣金銀島汽車旅館由隨後前來的檢調人員點收,稍後聯繫買主於大樂大賣場交易,再予以逮捕。
*94/7/20 栽槍案東窗事發,調查員趙培良遭約談後收押
*94/7/25 檢察官廖椿堅遭傳訊,50萬元交保。
*94/9/16 高雄地檢署起訴廖椿堅、趙培良2人。
蘋果日報 2011年 12月02日
雲林地檢署檢察官廖椿堅被控包庇線民勾結軍火集團走私槍械,再栽贓他人詐領獎金。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更二審依公務員非法包庇運輸衝鋒槍罪,判廖椿堅八年六月徒刑、共犯調查員趙培良八年十月徒刑,最高法院昨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曾創「檢改會」
廖椿堅(四十八歲,停職中)曾任屏東、雲林地檢署及台南高分檢檢察官,以查緝黑槍、毒品聞名,是檢改會創會檢察官之一,本案爆發後已停職。
判決指出,廖椿堅二○○二年任職台南高分檢特偵組檢察官時,指揮高雄縣調查站查獲王忠泰等人走私長短槍械二十五把以及一千多發的子彈。
此案祕密證人許育嘉領到一百二十四萬元檢舉獎金,廖椿堅及調查員趙培良各領取五萬及九萬元查緝獎金。
違法放行私槍
後來檢調查出許育嘉其實是趙培良的表哥兼線民,許得知王忠泰想買槍,就從菲律賓走私槍械來台,由廖椿堅違法發函指示高雄海關放行許育嘉走私槍械的三個貨櫃,其中一櫃槍枝賣給王後,由許出面檢舉他,讓廖、趙順勢詐領獎金,另兩貨櫃的槍械流入黑市,對治安造成嚴重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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