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1月8日 星期二

[ 罰鍰治國 ]只顧開(罰單)制裁人民.(爭績效領獎金).不從事解決(根本問題).鋸箭法





[ 罰鍰治國 ]只顧開罰單制裁人民.(爭績效領獎金).不從事解決(根本問題).


罰金
財產刑
處罰的一種,常用於較輕微的罪行或違法行爲,例如交通、環境衛生等。當一個人觸犯刑法,法院會判決以指定方式繳交罰款。
罰鍰

所謂「罰鍰」,是由行政機關對於違反行政法規的人民所做的處罰,由行政機關依法來裁決罰鍰的多寡,最常見的是違反交通法規時所繳納的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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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讓幹就不讓幹(張大春)


而今又搞出娼嫖兩罰這大開倒車的《社會秩序維護法》修正條文,重視家庭或人倫價值的保守中產當然不會為此豎大拇指,因為他們早就有能力看穿這是執政者驅民於壑而不負管理之責的便宜之計;社經地位較高、而有嫖妓之佳興者,也完全明白這《社維法》根本不會影響其高消費娛樂。絕大部分受惡法影響的,都是性產業的長期受惠者,也多是性生活、或正常男女社交生活方面的弱勢之人。


反賭戒色貧者失依


清代的落拓文士錢泳在他的筆記《履園叢話.舊聞.安頓窮人》提到江蘇巡撫陳宏謀初上任時以風教考量而令:「禁婦女入寺燒香」不意卻壓抑世俗宗教活動所提振的旅遊事業;致使三春時節,遊屐零落,舉凡交通、運輸、物流業者──所謂「輿夫、舟子、肩挑之輩」,都無以為生了。當下物議譁然,陳宏謀不得不「朝令夕改」,立弛其禁。
        江蘇布政使胡文伯也曾經禁開戲館,搞得老百姓怨聲載道。他沒想到蘇州古城西北金閶一代萬商雲集,筵席連宵,戲館酒樓凡數十處,每天光靠演戲這一個行當就能養活好幾萬的升斗小民。地方官名為顯揚風教,實則卻戕賊了民生。在一個五方雜處、經濟活動頻繁的地方,「如寺院、戲館、遊船、青樓、蟋蟀、鵪鶉等局,皆窮人之大養濟院。」
        在這個消費活動鏈裡,一旦祭起反賭戒色等名教倫理的翻天印,原本寄生於底層社會的低收入者頓失依附,就祇能淪為遊棍、乞丐或盜匪了。錢泳在筆記中引述了清代中葉著名的書畫家潘奕雋(榕皋)的兩句詩說:「人言蕩子銷金窟,我道貧民覓食鄉。」錢泳並且稱道這兩句詩真可謂「仁者之言也。」
記得2008年大陸某報刊出了一個題目給許多人作──《壞經濟會使人變好嗎?》我在文中引了約翰.鄧(John Donne)著名的詩句:「沒有人是孤島,或全然的寂寥;每個人都是大陸的一隅,大塊之一角。」這幾句話引向詩人最高貴的同情:「任何死亡都是我一部份的衰減,因為我與眾生綰結牽纏;所以毋問喪鐘為誰而鳴,它為你而鳴。」壞經濟會使人變好嗎?如果我們體貼且相信:他人的貧窮正是我的貧窮。答案就會是肯定的。


貧男性慾應被重視


同樣的道理:被指稱為敗德的產業會使人變好嗎?如果我們體貼地相信:無能交友、無力成婚、甚至只是沒有機會和人性交,都有被自然社會機制加以照料的權利。如果說「貧童不能沒有奶喝」的道德訴求很容易被看見,「貧男不能沒有砲打」也有一定程度的倫理意義而應該被重視。吳敦義不讓人幹,人也不會讓他和馬繼續幹下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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