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安箴.劉海倫與井天博遭指控辦案失職.
民間司改會昨開記者會揪出「恐龍檢察官」,分別是台中地檢署檢察官劉海倫,明知警方以案換案仍起訴無辜被告,高雄地檢署檢察官井天博、台北地檢署檢察官張安箴各被指無證據卻起訴被告違反偽造文書等罪。司改會表示,三案不是獲判無罪就是被駁回,法務部應速查檢察官是否失職並懲戒。
法務部政務次長陳守煌說,感謝指正,已指示三地檢署調查,如確有疏失將依規定懲處。
以案換案獲無罪
民間司改會去年成立「追緝惡檢」小組,邀集五十位以上律師,分析前年到去年間,共八百多件的無罪定讞判決,發現一成案件起訴有疑義,跟檢察官故意或過失有關,昨召開「檢座,您累了嗎?追緝惡檢」記者會公布結果,執行長林峯正說:「若無恐龍檢察官,烏龍案件可少很多。」下月八日將公布第二波名單。
林峯正首先點名中檢,指警察「以案換案、縱放人犯」,後來頂替者翻供,檢察官卻還起訴,「難道檢察官是警察的橡皮圖章嗎?」此案後獲判無罪定讞,判決書列出諸多起訴疑點,當事人也指警方以案換案,但檢方卻未續查。
「當得這麼輕鬆」
雄檢也被點名沒物證就用偽造文書罪起訴人,被法官駁回起訴,至於北檢同樣曾無證據就起訴被告違反《銀行法》,律師林永頌質疑:「檢察官當得這麼輕鬆?」
但台中地檢署表示,負責偵辦這起槍砲案的檢察官劉海倫,是因彭姓被告四次受訊均承認攜槍,偵結前夕翻供說幫石姓友人頂替,劉檢傳訊不到石才起訴彭。劉檢昨說:「是依法起訴,我都不擔心外界的質疑。」
被告名竟會打錯
北檢反駁,檢察官張安箴偵辦這起《證券交易法》案,八名被告有兩人名字僅差一字,張檢在犯罪事實欄誤將吳麗玲打成吳雅玲,法官查無吳麗玲犯罪事實,才判公訴不受理。北檢強調,未來製作書類會更嚴謹,張檢說:「會虛心受教。」
雄檢則說,該案由檢察官井天博偵辦,因法院認為起訴證據不足要求補正,檢方補正、抗告後又被以逾期為由駁回。井檢昨透過雄檢說:「因法院裁定送達不合法,才讓檢方抗告逾期」;雄檢說,司改會指控與事實不符,但仍會接受批評。
追緝惡檢察官! 司改會揪(恐龍3檢)「亂辦案」.沒證據也起訴.淪落成為「警察的橡皮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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