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國行賄指數 台灣排19 深陷後段班
行賄指數落後.法務部呼籲企業反貪?
都是別人錯.我都沒有錯.
就是我有錯.錯得也不多.
2011年11月3日 自由時報 亞洲四小龍 台灣又墊底
台灣透明組織昨天召開記者會公布各國行賄指數,台灣在廿八個國家中排名第十九,上次(二○○八年)統計時,台灣排名十四,形同台灣清廉度倒退五名,另二○○六年排名廿六,二○○二年排名十九,一九九九年排名十七,台灣從一九九九年第一次評比以來,幾乎每次都在亞洲四小龍中墊底,與會交通大學科技法律研究所副教授林志潔感嘆:「台灣每次排名都在後段班!」
國際透明組織針對三十國三○一六位企業主管,詢問他們評估出口總值約占全球出口總值七十八%的廿八個主要經濟體的企業,在海外從事商業活動時進行賄賂情形,據以統計行賄指數,評分零到十之間。對此,法務部表示,台灣排名退後,可能與評比國家增加,以及我國近年積極偵辦貪腐案有關。
政院籲政府與企業反貪
行政院發言人楊永明表示,國際透明組織上次調查廿二國,本次增至廿八國,我國分數七.五分與上次相同,這份調查顯示廉政工作不僅是公部門,私部門也應與政府共同建立反貪夥伴關係。他說,政府反貪腐的決心不會改變,呼籲政府與企業應共同致力建立誠信文化,以提升國家整體競爭力。
台灣透明組織強調,透明組織認為行賄不只是企業與政府間賄賂,企業與企業間以不相稱的利得或對價關係做生意,也算是行賄。
台灣透明組織執行長郭昱瑩指出,與二○○八年相較,台灣得分同為七.五分,名次由十四名退步到十九名,與其他東亞經濟體相較,低於日本(八.六分、第四名)、新加坡(八.三分、第八名)、南韓(七.九分、第十三名)、香港(七.六分、第十五名)。
企業行賄不利國際觀感
林志潔認為,華人社會似對企業行賄的「不法感」較低,因此台灣、香港和中國的名次都不好,以日前二審宣判的力霸案為例,掏空投資人這麼多資產,有被告還能及時出國,顯見主事者與政府關係非常密切。
台灣透明組織常務理事陳俊明認為,企業行賄將嚴重影響國家對外經貿關係,他舉例,兩週前有北歐瑞典和芬蘭等國組成的經貿投資團來台參訪,只訪問台積電、台達電和台灣透明組織,他們關心來台投資時,是否會像到中國和柬埔寨一樣,還要透過中間人關說。
北歐經貿團也詢問台灣的政商關係,以及外商與本地企業發生糾紛,台灣政府能否秉公處理等問題,顯見外商對企業行賄問題有疑慮。陳俊明及林志潔呼籲政府,應提供足夠誘因,讓企業內部願意檢舉行賄犯行。
中國與俄羅斯這次分占第廿七及廿八名墊底,南韓二○○八年與台灣同樣排名十四,今年南韓排名十三,荷蘭、瑞士、比利時、德國與日本得分最高,英美則分列第八與第十。
......................
國際反貪腐組織「國際透明組織」(Transparency International) 昨 (2) 日公布 2011 年度行賄指數 (Bribe Payers Index) ,反映各國家及地區的公司、企業到海外投資時的行賄機會,在 28 個國家和地區,最廉潔的是荷蘭和瑞士,香港只排第 15 位,處於中游位置。
《星島日報》報導,「國際透明組織」在 28 個發達和發展中國家和地區進行調查,共訪問了 3016 名商業機構高級行政人員,覆蓋 19 種行業,以了解他們的公司在海外地區經營業務時,行賄的可能性有幾多少,再按所得分數組成行賄指數排行榜,得分愈高 (最高 10 分) ,作出賄賂行為的可能性愈低。
結果顯示,最廉潔的國家是荷蘭及瑞士,行賄指數分別都取得 8.8 分,比利時、德國、日本、澳洲、加拿大、新加坡、英國和美國亦位列 10 大。
香港的行賄指數只得 7.6 分,排第 15 位,處於中游位置,但較 2006 年同類調查排 18 位,得 6.1 分,已見進步。敬陪末座的是中國和俄羅斯,分別有 6.5 分和 6.1 分,排第 27 和 28 位,顯示兩國的公司在海外經營業務時,最有可能作出行賄賂行為。
報告指出,自上一次公布行賄指數以來,大部分國家和地區都進步不大。其中印度的指數雖顯著上升 0.7 分,但排名較後,顯示行賄問題仍然嚴重。「 10 大」之一加拿大和英國的指數也下降 0.3 分,反映它們的商業機構在維護廉潔方面,出現退步。
調查又顯示,最腐敗的行業是公共工程合約項目及建造業。從事採礦、石油與氣體、房地產、法律和商業的人士也傾向作出賄賂行為。最廉潔的是農業和輕型器械業。
國際透明組織發表聲明指出,二十國集團 (G20) 政府本周在法國康城開會時,必需要把貪污和賄賂行為列作緊急處理的問題,其中以排包尾的中國和俄羅斯的情況最令人關注,因為兩國在全球的經濟地位日益重要,俄羅斯在海外積極發展石油和氣體業,中國也在世界各地大量投資基建和採礦業。
香港廉政公署回應指,署方一直致力為各行業推廣廉潔營商手法,並促請企業在香港以外的國家及地區做生意時,必須遵守當地的反貪法規。廉署會參考上述調查結果。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