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1月30日 星期三

劉海倫+井天博+張安箴*司改會揪(恐龍3檢)「亂辦案」?.沒證據也起訴.淪落成為「警察的橡皮圖章」?



張安箴.劉海倫與井天博遭指控辦案失職.


     民間司改會昨開記者會揪出「恐龍檢察官」,分別是台中地檢署檢察官劉海倫,明知警方以案換案仍起訴無辜被告,高雄地檢署檢察官井天博、台北地檢署檢察官張安箴各被指無證據卻起訴被告違反偽造文書等罪。司改會表示,三案不是獲判無罪就是被駁回,法務部應速查檢察官是否失職並懲戒。



法務部政務次長陳守煌說,感謝指正,已指示三地檢署調查,如確有疏失將依規定懲處。


以案換案獲無罪


民間司改會去年成立「追緝惡檢」小組,邀集五十位以上律師,分析前年到去年間,共八百多件的無罪定讞判決,發現一成案件起訴有疑義,跟檢察官故意或過失有關,昨召開「檢座,您累了嗎?追緝惡檢」記者會公布結果,執行長林峯正說:「若無恐龍檢察官,烏龍案件可少很多。」下月八日將公布第二波名單。
林峯正首先點名中檢,指警察「以案換案、縱放人犯」,後來頂替者翻供,檢察官卻還起訴,「難道檢察官是警察的橡皮圖章嗎?」此案後獲判無罪定讞,判決書列出諸多起訴疑點,當事人也指警方以案換案,但檢方卻未續查。


「當得這麼輕鬆」


雄檢也被點名沒物證就用偽造文書罪起訴人,被法官駁回起訴,至於北檢同樣曾無證據就起訴被告違反《銀行法》,律師林永頌質疑:「檢察官當得這麼輕鬆?」
但台中地檢署表示,負責偵辦這起槍砲案的檢察官劉海倫,是因彭姓被告四次受訊均承認攜槍,偵結前夕翻供說幫石姓友人頂替,劉檢傳訊不到石才起訴彭。劉檢昨說:「是依法起訴,我都不擔心外界的質疑。」


被告名竟會打錯


北檢反駁,檢察官張安箴偵辦這起《證券交易法》案,八名被告有兩人名字僅差一字,張檢在犯罪事實欄誤將吳麗玲打成吳雅玲,法官查無吳麗玲犯罪事實,才判公訴不受理。北檢強調,未來製作書類會更嚴謹,張檢說:「會虛心受教。」
雄檢則說,該案由檢察官井天博偵辦,因法院認為起訴證據不足要求補正,檢方補正、抗告後又被以逾期為由駁回。井檢昨透過雄檢說:「因法院裁定送達不合法,才讓檢方抗告逾期」;雄檢說,司改會指控與事實不符,但仍會接受批評。


追緝惡檢察官! 司改會揪(恐龍3檢)「亂辦案」.沒證據也起訴.淪落成為「警察的橡皮圖章」



 


 


彭智宣案-爛權警察的幫凶(揪出惡檢系列 司改會籲懲處)追緝惡檢



【2011/11/30 聯合報】揪出惡檢系列 司改會籲懲處

繼恐龍法官,又出現恐龍檢察官。民間司改會昨天召開「追緝惡檢」記者會,公布檢察官違法失職案件,要求法務部調查懲處,一個月內公布調查結果。司改會並預告惡檢系列,還有續集。

司改會執行長林峰正指出,台中地檢署一位檢察官偵辦槍砲案,本案原本是警方查獲一名毒販,毒販要求「以案換案」,願意供出一名持槍的彭姓嫌犯,交換自己免被追訴。警方同意,毒販安排讓警方抓到彭姓嫌犯移送法辦。

後來彭嫌翻供,否認持有黑槍,也有證人證實,確實有「以案換案」情形。但檢察官刻意忽略這些調查事實,對被告有利的證據完全不查,堅持起訴。

民間司改會指出,一、二審法院都判決彭姓嫌犯無罪,但檢察官不斷上訴,最高法院將檢方上訴駁回確定。林峰正認為,檢察官這種做法,「無異成為爛權警察的幫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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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間司改會昨抨擊台中地檢署於3年前偵辦彭智宣持有槍械案,警察「以案換案、縱放人犯」,檢察官忽略有利被告的證據,檢察官成為濫權警察的幫兇,台中地檢署昨發布新聞澄清,指出彭嫌落網後坦承持有手槍,後來翻供辯稱為人頂罪,但卻無法說出頂替對象的身分,檢方依法起訴,無違失之處。


2011年11月28日 星期一

職場糾紛.何者為真?(屢次申請再議 女反遭判誣告.判有期徒刑3月)不起訴.是(要件)未充足!不代表沒有發生過?嘆




2011/11/28 聯合報】

        高雄市劉姓女子2年前涉嫌誣指公司范姓經理毆打她,檢察官調查不起訴後,還屢次聲請再議遭駁回,范姓經理憤而反控她誣告,高雄地方法院審理後,法官認為劉姓女子耗費司法資源,毫無悔意,依誣告罪判處她有期徒刑3月

劉姓女子在小港區1家公司工作,范姓經理是她長官,98年10月下旬,劉姓女子因工作守則簽名與否問題,與經理摩擦,她趁雙方靠近,對方手中拿著卷宗夾之際,突然喊「經理打人」,讓同事都聽見。

劉姓女子還到知名醫院驗傷,拿到記載「頸部扭傷、頭部鈍傷及左上臂挫傷」的診斷書,以醫院的診斷書指控范姓經理涉嫌毆打她。

高雄地檢署檢察官調查後,發現范姓經理根本沒有動手打人,98年11月間裁定不起訴,劉姓女子不服,向高雄高分檢聲請再議,經發回雄檢再偵查後,檢察官還是裁定不起訴,劉姓女子又聲請再議,高雄高分檢去年9月間駁回再議確定。

范姓經理不甘一再遭劉姓女子誣指打人,憤而向高雄地檢署提告,檢察官調查屬實後,將劉姓女子依誣告罪起訴。

法官認為,劉姓女子有使他人受刑事處分的誣告故意,且審理期間一再飾詞否認犯行,因此判處有期徒刑3月。



2011年11月27日 星期日

推背圖第28象辛卯*草頭火腳.宮闕灰飛.家中有鳥.郊外有尼.




第二十八象
A
版:屋柱將傾構新基,正是勞?柱石时,有一柱石頭帶斗,風雲相會免傾圮。
           
一屋將倒,有一人支柱頭,上有拱斗。
B
版:值金胡人送天道,天子闻說拍手笑,背天笑裡暗藏刀,不覺金刀却中掉。
           
黃雲之上一輪紅日,一猿猴仰手而指。
C
版:三十鼠子好人倫,人無右手信無人,卻被澤州秦叔寶,自然天使又中興。
           
三人金甲仗劍,一猿出手,三豬奔走。
D
版:有一女子大英雄,掌屋乾坤在手中,一朝四海兵戈起,頭上出角是真龍。
           
一婦人戴金冠牽一犬。
E
版:辛卯,坎下震上,解。
           ◎讖曰:草頭火腳,宮闕灰飛,家中有鳥,郊外有尼。
           
頌曰:羽滿高飛日,爭妍有李花,真龍游四海,方外是吾家。

           
◎聖歎曰:「此象主燕王起兵,李景隆迎燕兵入都,宮中大火,建文祝髮出亡。」
           ◎城門閉,牆樓頂上有火。




推背圖第28象辛卯


图说:三人金甲仗剑,一猿出手,三猪奔走


诗:


三十鼠子好人伦,人无右手信无人。


却被泽州秦叔宝,自然天使又中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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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背圖27象庚寅22


图说:一屋将倾,一人双手捧住,头上有斗。


诗:


金屋野倒换新基,正是旁招柱石时。


这一柱石头戴斗,风云相会无倾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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讖曰:
草頭火腳 宮闕灰飛


家中有鳥 郊外有尼


頌曰:
羽滿高飛日 爭妍有李花


真龍游四海 方外是吾家


金聖歎:「此象主燕王起兵,李景隆迎燕兵入都,宮中大火,建文祝發出亡。」

一、眾解精華

1. 解讖、圖

【草頭火腳】:燕王的「燕」字。下邊的「四點底」,在造字法中代表火。

明太祖朱元璋分封子孫為藩王,燕王朱棣駐守北平,實力最強。

朱元璋的太子早亡,立太子之子朱允炆(音:文)為皇太孫。1398年允炆即位,年號建文。建文帝削藩,削至燕王,燕王反。1399年七月,燕王發動「靖難之役」,以「靖難」除奸之名爭帝位。

【宮闕灰飛】:與圖相應,指燕王攻入南京,建文帝出逃時燒了宮殿。

【家中有鳥】:家燕,喻燕王朱棣,後來的明成祖。

【郊外有尼】:建文帝逃郊外,落發為僧而逃。「尼」,僧尼,借代佛門。

金聖歎注解中的「祝發」,古代是「剃發為僧尼」的意思。

2. 解頌

【羽滿高飛日】:燕王羽翼豐滿,高飛要上帝位。

《推背圖》中「高飛」有稱帝的意思,如第13象的「雀高飛」。

【爭妍有李花】:「李花」,指李景隆。「妍」,音:言,美麗。

指李景隆帶重兵抗擊燕王,與朱棣中原「爭妍」,兩次大敗。而後,在朱棣殺到京城時,又「爭妍」獻媚,不抵抗就獻城投降。

【真龍游四海 方外是吾家】:建文帝落發出家,雲遊四海。

「方外」:世俗之外,舊指神仙居住的地方,亦指出家修行之所。

官方史書雖記載了朱棣抱建文帝屍首痛哭,但多認為那是掩人耳目,不然朱棣就不會在全國核查僧人的身份,也不會在鄭和下西洋時,安排錦衣衛到南洋搜尋建文帝了。而且,整個明朝都沒有給建文帝謚號、廟號,朱允炆的謚號「惠帝」,還是滿清入關後逃亡的南明政權所定,這很說明問題。民間記載朱允炆出家逃難,以及游離南洋的書籍很多。

二、文征解卦

卦為「解」,下為坎,指水;上為震,指雷。

本卦為「草木舒展之象,遇困可解之意」,大象:「春雷大作,大地解凍,喻冬去春來生機再現」。與本象主角燕王奪位時的運勢相合。

「解」卦的運勢:「宜把握良機,快速處理,身邊困境,宜出外求解,因貴人在遠方,以西、南為吉方」——正合燕王的制勝之道,能幫助他的「貴人」都在南方京城裏。

※ 長途穿襲奪京門,孤軍走險定乾坤

朱棣初期只有10萬兵力,因為明朝的開國功臣良將已被朱元璋殺盡了,所以燕軍基本是所向披靡,曾兩敗李景隆的50萬、60萬大軍。但南軍兵多勢重,攻不勝攻。燕王以一隅抗一國,到1401年已陷困境。

此時,「貴人」——南京宮廷裏不滿建文帝的太監來送信了,說南京城空虛,宜直取。於是,1402年正月,燕軍穿入山東,繞過重兵守衛的濟南,破小縣奪路南下,過了江蘇徐州,山東之軍才南下追擊。四月,燕軍在淝水大敗追擊的軍隊,隨後突破淮河防線,一直打到長江。朱棣之子引番騎趕到,準備強渡長江天險。

這種長途奔襲、以弱伐強國的戰術,宋遼時蕭太后幹過,也是《推背圖》第17象的內容,當時由於寇准的堅守,遼軍議和退兵。

此次不同以往,這是朱家的內訌,南軍沒有抵禦外邦的同仇敵愾,反而不乏觀望者。一旦燕王風頭強勁,就有人來充當幫他的「貴人」了。
六月初三,朱棣孤軍在瓜洲強渡長江,鎮江守將降城。十三日朱棣兵臨金陵金川門,守門的李景隆獻了京城。燕王的冒險大功告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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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1月25日 星期五

徐鐘銘-角頭被狙殺.他的10位家屬獲政府賠償4百萬元.「被害人補償金」每人上限100萬.政府幫黑社會出安家費.哇!天啊!

 原本是申請超過一千萬元的賠償金.被短刪後.家屬曾申請覆議「司法不公」??

「犯罪被害人補償金」辦法--家中有人被殺害...父母、前妻、配偶、同居人及其子女.都可以領政府補償金?申請項目----有: 扶養金、精神撫慰金及葬喪費.


角頭被狙殺家屬獲償4百萬         2011-11-13 中國時報



     萬華黑道「賭場教父」、角頭「 咖蚋慶」楊慶順遭人狙殺後,他的外甥徐鐘銘原被視為接班人,卻於去年初也遭狙殺;徐死後父母、前妻、配偶、同居人及其子女共十人,分別向台北地檢署申請犯罪被害人補償金,總金額逾千萬,但檢方認定是徐先罵人三字經才引發殺機,有歸責事由扣減補償金,決定補償四百多萬,但已創下北檢被害人補償金紀錄


     徐是在去年一月,遭陳鶴輝等五人,持刀砍殺身亡。他死後,家屬自去年起陸續向北檢聲請被害人補償,由於家屬分成好幾次申請,檢方起初並未發現,之後因申請人數眾多、金額龐大,且都是以徐的遺屬名義申請,才引起檢方注意。


     北檢審議時,與會的審議委員一度激烈討論,有人以徐是因黑道仇殺而死亡,要求從嚴審核,否則會讓犯罪被害人補償制度,淪為黑道死後留給家屬的「保險金」。


     徐的遺屬共有十人申請,包括父母、前妻、配偶、同居人以及她們所生子女,申請的補償金項目,包括扶養金、精神撫慰金及葬喪費,總計一千多萬元。


     徐的潘姓前妻說她在八十三年與徐結婚,四個月後就協議離婚,簽離婚協議一個月後生下一子,但徐當時有外遇,她誤以為婚姻無效才改嫁;潘另提出法院民事判決,指她對徐遺產有繼承權,故以她及兒子名義申請補償。


     八十五年徐與外遇對象吳姓女子結婚,生下三個小孩,吳女以配偶名義與小孩共四人提出申請。之後,徐又在外與林姓女子同居,兩人生下兩個小孩,徐已對兩小孩辦妥認領。林女雖不具申請補償金資格,但她以小孩名義申請補償。


     檢方查出,徐鐘銘生前曾毆打凶嫌哥哥,案發前曾在電話中辱罵凶嫌三字經,才讓對方萌生殺意,徐有可歸責事由,須酌減補償金額,考量徐某父母有房產,並扣除妻小的其他保險金,決定補償四百多萬。


     審查結果,檢方認為徐與前妻沒有共同生活,互不為扶養,因此駁回;妻子吳女與三名小孩可獲二百卅餘萬補償金;父母賠償金七十三萬餘元;同居人林女的兩名小孩可獲一百多萬。


     同居人林女不滿她的兩名小孩補償金金額,比妻子吳女的三名子女少,認為金額差距會讓她小孩產生「司法不公」的感受,向高檢署申請覆議,但遭高檢署駁回。


人死了,檢警查出,徐鐘銘身後至少留下千萬遺產,但家屬竟然還能向國家請領,上百萬的犯罪被害人補償金,因為依據法令規定,只要是犯罪被害人,都可請領包含醫藥、喪葬,和精神補償,最高110萬,除此之外,所有的被扶養人,也都可已申請法定扶養義務補償,每人上限100萬,但沒有人數限制。

所以在徐鐘銘死後,包括他的父母、前妻、太太跟3名子女,甚至連沒有婚姻關係的同居人,也以2名子女的名義申請,除了潘姓前妻,因為沒有共同生活,互不為扶養,被檢方駁回,太太和小孩獲賠230萬,跟同居人所生的2個小孩,因為有辦理領養,也能拿到100萬,父母則有73萬,合計超過台幣400萬,金額創下北檢被害人補償金紀錄。

律師王志超:「主要原因差別在於,那個法定撫養義務人的部份,因為他的(申請)人數比較多一點,犯罪被害人保護法的規定,並沒有限制說被害人的身分,或是他(被害人)的職業,只要是因為犯罪而被害的人,都可以申請。」

雖然徐鐘銘是因黑道仇殺而死亡,但仍然是遭謀害的被害人,在法律上依然符合申請條件,雖然審議時,檢察官會依據被害人家庭背景作金額考量,但因為徐鐘銘遺族龐大,申請人數多,才會讓補償金額創下紀錄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新聞稿       2011-11-16



發稿日期:100年11 月14日http://www.tpc.moj.gov.tw/public/Data/111158535343.pdf


有關民國100年11月11日報載嘉吶慶外甥徐鐘銘之家屬向本署申請犯罪被害人補償金,總金額達新台幣400餘萬元,使犯罪被害人補償制度淪為黑道死後留給家屬之保險金等語,本署說明如下:
一、本署依犯罪被害人保護法第14條第1項之規定,設有犯罪被害人補償審議委員會,該委員會由包括法官、教授、醫學專家等署外委員及本署檢察官等署內委員所組成,掌理本署犯罪被害人補償金補償之決定及其他有關事務,故有關本署犯罪被害人補償事宜,乃係經由該委員會開會合議決定之,並非由本署個別檢察官所決定。


二、依犯罪被害人保護法第9條第3項之規定,得申請補償金之遺屬有數人時,每一遺屬均得分別申請之。經查:徐鐘銘之父母、4女2子、配偶等10名親屬,前後分5次,依犯罪被害人保護法之規定,以遺屬身分向本署犯罪被害補償審議委員會依犯罪被害人保護法第4條第1項之規定申請殯葬費、法定扶養義務及精神慰撫金。本署犯罪被害補償審議委員會分5次依法審酌後,就徐鐘銘之父母、子女、配偶等遺屬准予補償,並依同法第10條之規定予以酌減25%為適當而依法酌減,嗣分別作成補償共計458萬3226元之決定,均依法有據,故報載稱使犯罪被害人補償制度淪為黑道死後留給家屬之保險金乙節,實有誤會。


三、按犯罪被害人保護法係保護因犯罪行為被害而死亡者之遺屬,以保障人民權益,促進社會安全而制定。另同法
2
第12條規定國家於支付犯罪被害補償金後,於補償金額範圍內,對犯罪行為人或依法應負賠償之人有求償權,是依上開規定本署對上開遺屬所為之補償,自當依法積極向加害人求償。本署業依第12條之規定列管本案件,將向加害人等人積極辦理求償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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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團法人 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 臺北分會


電 話: (02)2389-8102   (02)2730-3028轉5055    傳 真:(02)2389-8201

地 址: 100台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4號5樓(臺北地檢署第四辦公室)

2011年11月23日 星期三

罰鍰治國.(虛偽造假)為績效!後座沒人.警察(張宗泰)硬開「後座乘客未繫安全帶」罰單.有阿飄喔?


        龔姓女子上周五開車經過彰化縣鹿港鎮遭警員攔下,開一張後座乘客未繫安全帶交通違規勸導單」,奇怪的是車後座明明沒有人,她當場提出質疑,結果警員把「違規」二個字劃掉,以括號註明是「宣導」。警方私下說,「沒違規卻開勸導單,應該是拼績效!」彰化警方昨澄清,當時是宣導,將明訂執行方式避免爭議。民眾劉桂圓笑說:「警察看到阿飄嗎?」

塗改單據變「宣導」


有國父孫女「孫穗芬條款」之稱的「小型車後座繫安全帶規定」,今年八月實施有半年勸導期,龔女(三十三歲)上周五晚上九時許,開車經鹿港復興南路、公正路口,被和興派出所警員張宗泰攔下,開「交通違規勸導單」並要她簽名。
龔女看違規勸導理由是「後座乘客未繫安全帶」,她反映:「後座沒人,怎麼違規?」警員堅持要她簽名,還解釋,「上面便宜行事,沒印宣導單,你就幫忙。」龔女不滿質疑,警員最後把勸導單上「違規」字樣塗掉改寫「宣導」,龔女簽名後又自己附註「未違規、儘宣導」。龔女事後痛批:「明明沒違規,警察卻要我簽名,執法不合理。」


可能涉及偽造文書


張宗泰昨透過電話澄清,當晚告訴龔小姐是宣導,龔小姐堅持不能有違規及勸導字眼,他也同意,可能是溝通誤會。和興所副所長陳義圖表示,宣導後座乘客繫安全帶,每人每周基數僅三件,沒有業績壓力。
彰化縣警局交通隊副隊長陳世面說,警員看到後座乘客未繫安全帶,才可攔下填勸導單,將明訂執行方式。中市交通大隊執法組長毛國匡強調,沒有違規就不應開違規勸導單;也有基層警員透露:「交通違規勸導單每月有一至五張的業績,開單警察可能在拼績效。」
警改會發言人馬在勤表示:「別鬧了!開違規勸導單,怎麼會攔輛後座沒人的車開單呢?」可能涉及偽造文書。律師林銘龍強調,沒違規硬要開單,這樣就算製作不實公文書。
報你知 明年2月起開罰
台中市警察局交通大隊大隊長劉少民表示,小型車後座強制繫安全帶又稱國父孫女「孫穗芬條款」,該項新規定今年8月1日起實施,有半年宣導期,若未依規定繫安全帶,明年2月1日起開罰;12歲以下兒童則有1年宣導期,從明年8月1日起開罰。沒有依照規定繫上安全帶,在一般道路可處罰駕駛人1500元,在國道高速公路、快速公路,可處3000元至6000元的罰鍰。小型車種類則包含自用、營業或租賃小客車及小型客貨兩用車,但不包括救護車及幼童專用車。


何龍聯姻.雙方還寫字據:「保證不對丈夫下毒」.女方在兩年內曾與3名老榮民結婚.「換夫頻率」太高.台灣婚姻怪譚.

禁止背後插刀....那前面就可以囉?

陸配嫁榮民 保證不下毒.

        龍姓大陸婦人兩年內與三名老榮民結婚,第三任丈夫申請戶籍謄本發現妻子「換夫頻率」太高,還要他保證死後讓她領半俸,妻子則保證不下毒;他認為妻子別有居心,訴請離婚。最高法院認為兩人感情疏離,已成路人,判准離婚定讞。

龍婦昨天聽聞判決,強調自己欲哭無淚、問心無愧,對不實指控將提誹謗告訴。她說女人的名譽最重要,如果誠如外界所言,「我還要不要做人呀!」

她並澄清,與第一任丈夫是因愛而分離,老公擔心自己年邁,無法照顧她而離婚;與第二任、第三任丈夫因為生活及感情不睦,而協議離婚,絕對不是為了金錢。

「不要問我!法院這樣判就好了。」八十八歲的何姓老榮民昨晚不願受訪。鄰居說這段婚姻確實讓他很傷心,健康也大不如前。

五十四歲的龍姓女子在大陸已婚又離婚,三年前來台嫁給丁姓榮民,離婚後再嫁八十多歲侯姓榮民,七個月後又離婚;再主動對何姓老榮民示愛,強調會照顧他終老,何心動,前年底與龍婦結婚,不到一年就決意離婚。

龍婦在台南市一家公司擔任清潔工,何姓老榮民住台南市官田區。何表示,妻子未依結婚時的約定,辭職與他同住、照顧他,兩人曾一整個月無任何通話紀錄,妻子一點都不關心他。

去年七月他到妻子住處探望,撞見屋內有一名僅穿內褲的男子,妻子掩護對方離開,還明白說是為圖他死後的半俸才結婚。他不滿妻子百般搪塞,不肯同房共寢,準備打離婚官司,申請戶籍謄本發現妻子和兩名榮民結過婚。

龍婦否認通姦,指何姓老榮民年事已高,言行舉止像頑童、一時誤會,但兩人仍有夫妻情義,不願離婚。

法官調查,何姓老榮民在妻子要求下,書立字據確認妻子可拿半俸,何也要龍婦保證不對他下毒,這代表兩人早已喪失互信基礎;龍婦的責任較大,判准何的離婚請求。一、二審都判准,龍婦上訴,最高法院駁回。


2011年11月21日 星期一

「凡真真假古玉」案.被誣(販售假古玉).台灣司法查了5年.最後證明為真貨.全數歸還.大陸販賣假文物古董反而是(合法).

 




田黃觀音1580萬人民幣


被偷走的人生...漫長的司法...結果是三方的(一場誤會)...誤會一場...那麼那..青春...歲月...清白...呢??誰還??


被誣(販售假古玉).台灣司法查了5年證明為真貨.全數歸還.大陸買賣真文物要受(法律制裁),販賣假文物古董反而是(合法).兩岸大不同??


凡真國際有限公司負責人陳文瑞先生,原經營研發生產等事業,其研究發明之專利,曾獲國內外各大單位爭相投資。由於經常走訪中國大陸各地,所以對於中國古文物之認識,逐次加深。又緣於本身即屬研究性格,對於中國古玉之精緻迷人內涵,又情有獨鍾。因此除全力投入古玉器之解析外,並動員無數人力、物力,收集各朝代之精湛名器,以期將傲世之中國古文物之精髓公諸於世。


http://www.imf-arts.com/home_A.asp    展出官網


http://blog.udn.com/101match/3701180


http://v.youku.com/v_show/id_XMTY1MDcxOTA0.html     歷代皇朝藝術品世紀特展/北京中嘉國拍/台北預展/台灣專拍.


http://v.youku.com/v_show/id_XMTYzMzMyMTc2.html    


http://www.zjpaimai.com/html/zhongjiayaowen/2011/0623/8433.html  北京中嘉國際拍賣公司網


(首批司法正名古玉 將送北京專拍) 2010-03-28      公視晚間新聞


http://www.youtube.com/watch?v=ClDM6BV-as8      前往觀賞


這批歷史文物、是在12年前、曾經被檢調單位認為是假文物來查扣,不過,經過鑑定、這批兩百件的古玉器,都是真品,他們將被送往中國北京拍賣,起標價將近1 ­5億台幣。

這兩百件宮廷古玉器,是台灣第一批得到司法檢驗、準備參加北京專拍的古物,12年前,一位收藏家在百貨販售,因為價格比一般市價低,遭到同業密報疑似販售假古玉,而被檢調 ­單查扣並起訴,經過長達五年的審查與考古比對鑑定,在2003年檢察官向台北地院撤銷告訴,全數歸還,後來被一家中國大型拍賣公司相中,開設拍賣會,專門拍賣他的古玉器, ­還找來北京故宮的鑑定家,趕在專拍前來台鑑賞。

這次起標價格前三高的都是田黃的古玉器,北京鑑定家表示,田黃玉極為稀少,目前在市場上售價比黃金還要貴,最高的是,這尊清朝的田黃觀世音菩薩,起標將近八千萬台幣,而排 ­名第二、約六千五百萬台幣的是清朝的烏鴉皮田黃方章,第三則是六千萬的清朝乾隆皇帝御用的三連扣田黃印,一共兩百件,拍賣起標金額高達15億新台幣,也吸引許多國內收藏家 ­。

這兩百件專拍品,會先在台灣展出,預計五月份再運往北京拍賣,也希望能吸引國際買家的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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烏鴉皮田黃方章鑲金鏤空龍鳳紋神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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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來大陸因為分辨真假古文物引起的話題,紛爭不斷。問題發生在經濟成長後,大家有經濟能力蒐藏一些古文物,有喜歡瓷器、銅器、玉石的;有愛好雞血石、壽山石的;也有崇尚字畫、錢幣的。有需求自然有供給,為滿足蒐藏發燒的廣大消費者,愈來愈多的假文物古董流入各地的文物市場,造成假貨氾濫。根據大陸《北京商報》最近的報導,假文物已形成完整的產業鏈;專家指出,這種集文物仿製、運輸、銷售為一體的產業鍊,擁有超過三十萬的從業人口,每年收入超過上百億元人民幣,儼然成為蒐藏市場的吸鈔機。


  北京是大陸最大的假文物集散地,程田古玩城、潘家園舊貨市場,就有千餘戶居民販售玉石、銅器、瓷器、古字畫等,消費者一時大意,就會被栩栩如生的贗品所騙。有人花百萬人民幣買了一屋子藏品,請專家鑑定結果竟沒有幾件真品;瀋陽市有位書畫愛好著,花費81萬人民幣向藝術經紀公司買進7幅畫,包括林風眠、潘天壽、劉海粟、齊白石等作品,每幅畫都附有專家保證書,不料經專業機構鑑定均為假畫,該員氣憤難消就狀告上法院,經過6年纏訟,瀋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判決被告需全部退款。


  假文物的源頭大多來自河南省,以洛陽孟津南山石村、禹州神垕鎮、南陽平縣三地為中心的文物仿造產業,各自盛產唐三彩、古鈞瓷、古玉,此外銅器、青花瓷、紫砂壺也是熱門的仿製品;該等地區家家戶戶院落擺滿了密密麻麻的成品、半成品,從古至今,一應俱全。仿製手法唯妙唯肖,有些高級仿製品連專家都無法分辨,更遑論普通收藏者。如售價昂貴的汝瓷在文物市場最低可賣到50萬元,本錢則一千元左右;據了解,北京85%的汝瓷是當地製造的贗品,而當地政府主要的財政收入就是靠這行業,因此從不禁止仿造行為。大陸不僅是河南省,其他省份也都有各具特色的文物仿製基地:90%的仿製紅山玉產於遼寧省;仿製良?玉產於江浙一帶;仿製齊家文化玉器集中於甘肅;戰國、漢代玉器則是河南、安徽、徐州最盛;遼寧省錦州及岫岩滿族自治縣仿高古玉出名,因為當地稀有的玉石資源就是高古玉石本身的原料。可以說,在古玩店、古玩城、古物攤、舊貨市場等處賣的多是黑心假貨,就連藝術品經紀公司、有專家背書的文物拍賣公司,也是贗品多於真品。2007年藝術品拍賣公司拍出的官窯瓷器,據統計達二萬件,超過有案紀錄的實物數十倍;2006年到2009年,乾隆的玉璽共拍出一百多件,而實際上,乾隆玉璽真品流出的僅有3方。


  它們是怎麼被仿造的?以目前市場上最搶手的雞血石來講,大多是塑化原料、紅顏料加石粉灌模而成,所以沒有石頭的冰冷,燒起來頗臭味重重;不然就是在不紅的石頭上加工貼皮,使其鮮豔好賣。仿造古玉的方法更多,有用油炸(提油)、有包在貓狗屍體內埋於地下數月之久,或用化學藥水處理沁出各種顏色。銅器、銅爐則以硝強水與鹽滷造鏽做舊,器底刻上「大明宣德年製」,殊不知宣德年製的銅器、銅爐是用國外進口的黃金與銅及其他合金鎔鑄而成,專供皇家使用,數量極為稀少,不太可能大量流入市面。假銀錠則多是包鉛、灌鉛再做舊,欺騙買家;古董紙鈔則是將真鈔影印改頭換面矇騙買家。古畫則是先請畫師臨摹後蓋上仿造原畫者的印章,用老印泥蓋一些「乾隆御覽」、「三希堂珍藏」等章,再將畫紙做舊,增加皇家流出的可信度。古瓷器仿造最複雜,底部落款、胎土、毛細孔、開片等都是學問,鑑定爭議也最多。「古」字十個口,各說各話,連專家也難有一致的看法。


  一般人蒐藏文物古董的目的不外興趣或賺取利潤,怡情養性又兼投資保值。當前兩岸交流熱絡頻繁,假文物古董也到處流通,吾人最好睜大眼睛,動心忍性,下手時,不可衝動。現提供蒐藏藝術品或古董的幾個原則供讀者參考:一、要收就收最好的,把握「古、稀、絕、美」的原則,除能賞心悅目外,變現流通也快,但限於財力,不可貪多;二、多做功課,多參觀博物館,閱讀相關書籍,增廣相關知識;三、衡量自己能力,見好就收(雙關語),量力而為,適可而止;四、不可沉迷,玩物喪志影響工作;五、購買時要找有信用的商家,並先向專家請益。如能遵守此5大原則,不但可少繳許多學費,且能成為一位有品味的蒐藏家。


  目前大陸並沒有專門針對文物仿造而制定處罰的法律,造成賣真文物要受法律制裁,仿造販賣假文物古董反而是合法。因此稍不謹慎,到頭來花了大筆冤枉錢是很難討回公道的。 雍正玉璽胤禎之章


宋明蒼-停職並移送監察院/ 多數法官:禁會被告是基本規範.(追蹤案件)












【2011/11/22 聯合報】


http://www.youtube.com/watch?v=WWM0hu4nO30   前往觀賞新聞畫面


與被告會面?宋明蒼 辯稱....




http://www.youtube.com/watch?v=Ruj31MQGPCQ

http://www.youtube.com/watch?v=DTqXul-8sG8

台灣高等法院法官宋明蒼,私會涉貪受審的前法官房阿生,遭司法院停職並移送監察院。宋明蒼昨天出面喊冤,強調兩人在高院一樓的公開場所談公務;但有法官直言,不能在法庭外與當事人接觸是法官的基本倫理規範,不解宋明蒼為何毫不避嫌?

宋明蒼上周五晚間接獲被司法院停職訊息後,假日都開著車號8888的賓士車到高院整理個人物品;昨天他原本要求法院同事陪他開記者會,但最後自己出面。

宋明蒼質疑,他協助法官貪汙案被告之一的房阿生處理繳交犯罪所得事宜,違反什麼規定?還反批,當房阿生聲請合議庭裁示如何繳交時,合議庭故意不裁示,有違法之嫌。

但是多數法官認為,即使被告為爭取減刑而願意繳交犯罪所得,有多種正常且合法管道可處理,並非只有受命法官親自出面才能協助處理。

據了解,高院自律委員會原決議建請司法院記宋明蒼一大過,但司法院認為違失情節重大,決定停職並移送監察院調查。

宋明蒼審理的案件全部重分,其中,「法官集體貪汙案」由電腦重新抽簽分案。






【2011/11/22 聯合報】



2011年11月19日 星期六

乾隆粉彩開光烹茶圖茶壺.(溪煙山雨相空濛,生衣獨坐楊柳風)





乾隆粉彩開光烹茶圖茶壺


《雨中烹茶泛臥遊書室有作》


溪煙山雨相空濛,生衣獨坐楊柳風。竹爐茗椀泛清瀨,米家書畫將無同。


松風瀉處生魚眼,中泠三峽何須辨。清香仙露沁詩脾,座間不覺芳隄轉。


「乾隆」




乾隆粉彩豆青地開光山水詩句瓶.河間衢中.問風略悉農枽候,覽古欣過禮樂邦




乾隆粉彩豆青地開光山水詩句瓶


河間衢中


問風略悉農枽(葉)候,覽古欣過禮樂邦。毛氏詮詩真詣猶,獻王得士果無雙。


韶關邨店春光靄,雪化溪橋埜水淙。憶我書  (齋)訂經義,幾多景仰在明窗。


「乾隆御賞」、「**


http://tw.myblog.yahoo.com/huacangyu/article?mid=7702&prev=7843&next=7701&l=f&fid=83&sc=1


乾隆粉彩綠地開光花卉詩句瓶.(雲對蒼茫裡)



乾隆粉彩開光山水詩句方瓶


雲對蒼茫裡,*家紫閣樓。靈風搖樹岸,遲日照雲谿。


*尋難致,鎦晨望欲迷。仙歌****樂鳳*霓。


*道鉤**,層夢斗角齊。天*如有路,*此問月梯。


**暖度,瑤林霧**。開曉景*十,二碧城春**三精金鏡*沉沉長生月就循環煉延壽*****是麻姑曾**蓬萊清淺*關山。




 


乾隆粉彩霽藍描金花卉詩句大瓶(詩句解)富貴韶光撩眼新,筵開不用籍文茵






乾隆粉彩霽藍描金花卉詩句大瓶


未意湖上蘭**已覺江南秋**彷彿*妃遊浦上不勝*意踏*波。


富貴韶光撩眼新,筵開不用籍文茵。烘晴婀娜羞開魘,帶露胭脂半點唇。欄外香招蛺蝶多,庭前風度***。可知白雪無能和,詩意當春情屬主。人華堂


 



 


乾隆粉彩金地開光蓮花詩句瓶(詩句解)錦繡堂中開畫屏,牡丹紅間老松青







乾隆粉彩金地開光蓮花詩句瓶


錦繡堂中開畫屏,牡丹紅間老松青。日烘始識(識)三春麗,歲(歲)暮猶(猶)看百尺亭。夭(舟+喬)擎空欣得地,輝煌散彩正當(當)庭。一般(者+邑)(都)是生生意,坐對從(從)咉筆多靈(靈)。


咉:1.yang1,應答聲。2.yang3,咉咽,悲傷。


http://tw.myblog.yahoo.com/huacangyu/article?mid=7702&prev=7843&next=7701&l=f&fid=83&sc=1


前往看放大照


http://www.mrtc.com.cn/ProductImages.aspx?ProductId=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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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隆粉彩金地開光蓮花詩句瓶複品



http://le-noble.co.jp/d/s/product_info/755000003302/     前往日本網站複刻作品.可詳查也


乾隆藍地粉彩開光山水轉心瓶(詩詞解)幽谷香凝從玉腮...



幽谷香凝從玉腮,尋芳絻(纔)見一枝開。雪過野徑行行遠(,旾(春)到山村得得來。


最 (教)輕盈含數點,莫愁狼藉落成堆。明窗雅劰新詩興,座上曾延萼綠陪。  宸翰


註:1.劰(mo4):勤。


http://tw.myblog.yahoo.com/huacangyu/article?mid=7702&prev=7843&next=7701&l=f&fid=83&sc=1
 


乾隆霽青開光花卉方瓶(詩詞解)






塗林經九夏,絳蠟抹簷檻。的的逞艷粧,競沾雨露榮。


佳人開香奩,趁晚折繁英。幾度殘紅褪,用識時序更。


憶昨看花開,今日看花謝。如何紅鮫綃,剪碎紛雨下。


翻思桃李容,猶自萎春風。人生嬌艷姿,試擬將毋同。「乾隆」「墨翰」





臘盡葭灰裏,春回羯鼓中。山茶初放雪,冰蕊欲凌風。


氣冷芳偏遠,霜餘色轉融。何須訾少態,曾見畫難工。


靜婉粧才罷,翾風舞來終。艷知桃李讓,操與竹松同。


葉染鴨頭綠,花翻鶴頂紅。誰知趙瘦後,今復見邱翁。


註:1.翾(xuan2):1.輕輕地飛。2.疾,快速。

乾隆霽青開光花卉方瓶


乾隆花瓶(詩詞解)

「居庸疊翠」詩:


居庸天險列峰連,萬里金湯固九邊。雄峻莫誇三峽險,崎嶇疑是五丁穿。

嵐拖千嶺浮佳氣,日上群峰吐紫煙。盛世祇今無戰伐,投戈戍卒藝山田。
「惟精」

金台夕照:


燕臺遙望澹煙濛,返照依稀禁籞東。是處人家圖画裏,一川風景夕陽中。


溪頭棹響歸漁艇,牛背簫聲過牧童。千古望諸留勝蹟,幾迴憑弔向卤風。(卤=西) 「惟一」




《薊門煙樹詩》
蒼茫樹色望中浮,十里輕陰接薊邱。垂柳依依村舍隱,新苗漠漠水田稠。


青蔥四合?鶯留語,空翠連天雁遠遊。南望帝京佳氣繞。五雲飛護鳳凰樓。「乾隆」



「盧溝曉月」詩:


蘭若霜鍾斷續鳴,盧溝曉月正卤(西)橫。蒼煙淡接平蕪迥,曙色纔分遠水明。


傍岸人行聞犬吠,蹙波凬(風)動見魚驚。車馳馬驟長安道,何限低徊旅宦情! 「御製」


 華藏玉集坊


http://tw.myblog.yahoo.com/huacangyu/article?mid=7702&prev=7843&next=7701&l=f&fid=83&sc=1


洪正忠+王丁生(台中縣警局刑事小隊長)一手抓毒、一手販毒(設立專業製毒工廠) 判無期(一案審七年.人逃亡中)

  從(緝毒英雄)變成(販毒逃犯)?
緝毒警製毒 判無期確定

        海巡署第14海巡隊員王丁生被警方借調到中部緝毒,王見毒品暴利驚人,竟加入製毒行列,最高法院昨依公務員製毒罪,重判王丁生無期徒刑確定、褫奪公權終身,共犯原台中縣警局刑事小隊長洪正忠通緝中。


庭訊時,王雖承認與洪正忠一手抓毒、一手販毒,但推說是受洪指示,目的為查獲毒品案件,但王辯詞不被合議庭採信,合議庭認為王犯後無悔意,狡辯卸責,假借公務職務機會製毒,應處重刑。


判決書指出,王丁生與洪正忠專職緝毒工作,92年間,開始密謀設廠製造安非他命,找來曾被其查獲的毒犯辛振勝楊重信當金主,辛另聘請製毒師傅煉毒,同時也出資百萬投資,製毒工廠就設在王丁生胞兄王丁立所有、恆春鎮山海村的養雞場附近。


不料,製毒師傅93年另涉一起製毒工廠案落網,王丁生得知製毒師傅供出他們,擔心恆春毒窟曝光,恐血本無歸,同年3月25日凌晨駕車漏夜搬毒與「黑水」原料,被當時巡邏的恆春分局所長李寶財攔車盤查,王跳車逃走,98年10月被捕歸案。


辛振勝---澎湖湖西鄉代會主席.


....2004年...昔日報導.....緝毒績優員警反涉販毒 家人不信



        被同事認為是緝毒英雄的台中縣東勢分局小隊長洪正忠,疑似涉及製毒販毒。高雄檢警大舉搜索他在台中豐原的住處,但他已棄職逃逸,家人不相信他會知法犯法。家屬表示,檢警搜索時,他們都不在家,事後卻搜出毒品,實在令他們無法信服。



一聽到先生可能涉及製毒販毒,洪太太幾乎崩潰,摀著臉,低頭哭泣。她的先生洪正忠,是台中縣東勢分局小隊長,在警界服務20多年,表現優異,家裡擺滿獎章,還有許多跟長官,像是陳總統、法務部長陳定南的合照。她不明白,先生怎麼會一夕之間,從緝毒英雄變成販毒逃犯?


涉案小隊長的妻子洪鈴甄:「很遺憾為國家盡心盡力,卻是這樣的下場,遇人不淑吧....」記者:「怎麼說?」涉案小隊長的妻子洪鈴甄:「他說很難做,吃力不討好,盡心盡力破案,績效那麼好,總是有人眼紅吧!」


相信先生不會做違法的事,但她也抱怨,洪小隊長給家人的時間,實在太少。涉案小隊長的妻子洪鈴甄:「他與家人相處的時間,10個手指頭都算得出來,一個員警這麼努力打擊犯罪,可是.....(哭泣)。」


洪太太說,檢警持搜索票搜索時,她和婆婆以及3個孩子都不在家,事後檢警卻說在她們家中搜出類似毒品的白色粉末,實在無法令人信服。


涉案小隊長的妻子洪鈴甄:「我昨天(搜索時)不在家,我是回到家才莫名其妙,家裡怎麼亂七八糟的,我還在想那些東西(毒品)到底是怎麼來的。」


事發後,洪小隊長失去聯繫,洪太太表示,無論被冤枉栽贓,或是真的涉入不法,都希望先生早日出面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