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4月14日 星期四

反貪防腐 大陸全面作戰(台灣呢?正如火如荼的研擬當中-只是研究20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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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評-反貪防腐 大陸全面作戰       2011-04-14 旺報

     為了打擊貪腐,重慶酉陽近日出奇招,發給每位官員幹部一部具有GPS定位功能的3G手機,要求24小時開機,隨時接受監督,購機費和通話費由縣財政統一支付。這項做法別開生面,雖然對官員生活造成一定程度的困擾,但矯枉難免過正,該縣人民十分支持,縣紀委相關負責人也指出,實施一年以來,效果良好。回顧今年2月,鐵道部長劉志軍因涉貪下台,利益盤根錯節的鐵道單位「一把手」竟然中箭落馬,種種跡象均顯示出,中共決心全面對抗貪腐,由中央到地方,層層貫徹執行。


     大陸不斷拉高反貪層級,一直有跡可尋。前不久,中共總書記胡錦濤在國際反貪局聯合會首次年會上強調,反腐是中國政府的首要任務,此前胡也於中共十六屆六中全會宣稱,特殊利益集團是建立和諧社會的大敵。今年2月,大陸總理溫家寶也在和網友互動時表示,「無論什麼人,有多高的職務,只要違法亂紀、貪汙受賄,都會受到嚴厲懲處。在這個問題上絕不能手軟。」顯見中共決策高層相當了解,貪腐累積社會民怨,貪腐橫行,對維持社會穩定是一不確定因素。


     但要解決貪腐問題,除了抓重點個案,更應由源頭建立一個可長可久的制度。2010年,中共第17屆中央紀委五次全會提出全面反貪腐布局,初步具備反貪法制的規模。首先,嚴禁領導幹部違反規定收送現金、有價證券、支付憑證和收受乾股等行為。其二,要求官員向組織報告其住房、投資,以及配偶子女從業、到境外定居等有關事項報告登記制度。其三,就工程建設、房地產開發、土地管理和礦產資源開發、國有資產管理、金融、司法等易發生官商勾結的重點領域,嚴加監督,若有濫用職權、貪汙受賄、腐化墮落、失職瀆職等情事,則嚴加查辦。


     除了加強對官員的管理與監督,同時也要求決策過程的公開與透明。要求重大決策和事項,堅持集體討論作出決定,凡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的重大決策,都要向社會公開,以避免決策階段的腐化。


     在種種反貪腐的制度規畫中,要求官員財產資訊公開,接受公眾的監督,可以說是相當重要的一步。而建立官員申報財產的制度,在人民的千呼萬喚中,近年也終於露出曙光。


     去年,中共中央、國務院辦公廳聯合下發《關於領導幹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的規定》,要求領導幹部據實申報住房、股票投資以及子女的海外活動,申報對象也擴展至副處級以上官員。該規定出台後,據大陸《瞭望》周刊報導,調查顯示有97%的受訪官員反對這項個人財產申報的規定,與社會公眾輿論的支持程度,形成強烈反差。這顯示出,反貪制度要對抗的集體結構多麼強大,而申報財產制度,正踩到官員們的痛處。


     貪汙腐敗是世界性的課題,有權力的地方就會有腐敗,舉世皆然,不論民主政體或威權體制均同。


     大陸的貪腐累積民怨,台灣的貪腐問題也層出不窮。回顧歷史,國民黨政府剛遷台時,公務員生活清苦,吏治也比較清廉,但80年代後台灣經濟起飛,也正是官員貪汙開始大行其道之時。2000年民進黨上台後,由總統帶頭,官員腐敗之風更盛,國際組織評比貪汙排名不斷倒退,官員職銜和公共政策可以待價而沽。2006年紅衫軍倒扁,2008年終於政黨輪替,可見貪汙問題足以失去政權。不過,和大陸相比,台灣的媒體在揭露弊端上十分積極,法制也要求一定層級以上的公職人員必須公開財產,對促進廉政有一定的積極作用。


     改革30年,大陸已成世界上第二大的經濟體,這是值得驕傲的成就,但未來更進一步的挑戰,就是解決經濟發展之後帶來的官員腐敗與民怨。我們期望,大陸更進一步建立從基層到最高領導層官員財產公開揭露與監督制度,各級地方政府也可以勇於創新防腐措施,矯正集體性貪腐現象,讓民怨得到紓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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