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本案的檢察官實在太遜了?
(轉貼)...不願父親代繳就應(變更通信地址)並自行處理信. 父親代繳是處於關心與友善之舉.(況且健保局郵件內容不若相一致,同除欠費金額多寡外),可說是毫無秘密可言.
行為真是不孝(應該被起訴的是他),與父親斷絕聯絡也屬遺棄血親.
兒告爹拆信繳費 判父無罪
六旬老父拆看健保局給兒子的信函,發現兒子欠六百多元的健保費,好心替在外工作的兒子代繳,卻遭到兒子控告,並被依涉嫌妨害祕密罪起訴。但法官認為,父拆信並代子繳保費,並非「無故」拆信,判處父無罪。
前年十月間,住高雄市三民區的六十五歲黃姓老翁,在住處收到健保局寄給他兒子九十八年九月的保險費繳款單,因他和兒子長期未聯絡,為探知兒子現況,逕自拆信觀看,並得知兒子積欠六百五十九元健保費。十一月二日,黃父到超商為子代繳保費後,委託女兒連同繳款通知及收據聯寄給兒子,結果卻因此被兒子控告涉嫌妨害祕密。
檢方曾在法庭上勸兒子不要控告父親,雙方和解,但兒子仍堅持告訴,並聲稱事涉個人隱私,父親應將信件退回給他,不應該打開信來看。檢方於是依妨害祕密罪嫌將黃父起訴。
黃父稱,兒子在外工作八、九年沒有回家,且健保繳費通知單從五、六年前起就都寄回家,他因擔心兒子未繳保費而無法看病,所以才拆信代繳,而兒子也沒有要求他不要幫忙繳。
法官指出,黃父因長期無法和兒子聯絡,在未違反兒子的意思下,拆看健保局寄給兒子的保險費繳款單,並代為繳納,行為上並非「無故」判黃父無罪。
.................轉貼意見.................
不願父親代繳就應(變更通信地址)並自行處理信,父親代繳是處於關心與友善之舉.(況且健保局郵件內容不若相一致,同除欠費金額多寡外),可說是毫無機密可言.
行為真是不孝(應該被起訴的是他),與父親斷絕聯絡也屬遺棄血親.
不願父親代繳應變更通信地址並自行處理信,父親代繳是處於關心與友善之舉.(況且健保局郵件內容不若相一致,同除欠費金額多寡外),可說是毫無機密可言.
回覆刪除行為真是不孝(應該被起訴的是他),與父親斷絕聯絡也屬遺棄血親.
[版主回覆04/17/2011 22:15:50]這關鍵寫得好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