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之祕:(假起訴.真放水)
http://www.nownews.com/2008/09/13/pda-91-2334347.htm
*檢方該做的事情都沒有做,反倒是不斷的拖延,像是之前就有對王家做24小時電子監控,但同是金錢相關的洗錢案就沒有,且多次傳喚不到也不懷疑對方潛逃,由這些動作看下來,搞不好到最後會變成「假起訴,真放水」。前立委李勝峰則反諷,檢調這麼精湛的辦案手法,豈是凡人可懂的,這些事情做與不做他們都有經過慎密的研判。 中國時報 檢察官要以陳水扁為師 | |||||
來源:台灣《中國時報》 | 星島環球網 www.singtaonet.com | ||||
“張熙懷事件,讓基層檢察官看破政治人物的手段,檢察官不會畏懼政治壓力,繼續堅守崗位。”檢改會劉承武檢察官出面力挺國務機要費案公訴檢察官張熙懷時,如此評論。劉承武愈是說得冷冽無火,愈是反襯政客的可惡。 這一年來,權力核心弊案不斷,考驗民眾的耐心和信心,司法檢調承受難以言喻的壓力,名嘴爆料不斷,某種程度正反應這樣的壓力。當辦案的檢調人員對公權力都有所懷疑時,就會有各式各樣,含真帶假的密料源源不絕地曝光。 SOGO禮券案是最典型的例子,這個案子,直到國務機要費案起訴、進入審判程式,都還沒停止;更因為國務機要費案中有大筆SOGO禮券牽扯在內,使得社會各界,包括電視名嘴認定“此中必然有鬼”的懷疑從未斷過。 這樣的懷疑,在已經一審判決總統女婿趙建銘內線交易有罪的臺開案中,同樣始終存在。承辦檢察官許永欽在過程中,迭遭質疑,他調升新竹地檢署,甚至被指為護航放水以陞官。批他的是藍委。 一審判決後,沒有人稱讚起訴檢察官如何辛苦蒐集、鞏固事證;社會稱讚的是敢於認定駙馬爺內線交易有罪的法官,即使法官判處的刑度比檢察官求處的刑度要低,“重判”總統女婿與親家卻成定論。 當然,從內線交易案的往例,不論檢察官起訴刑度如何,“重判”二字並不離譜。 甚至法官在判決書中,直指二項檢察官可能都未說明的重要事項:第一,總統女婿趙建銘用藥商人頭戶,是否涉及犯罪?檢方要交代;第二,總統親家趙玉柱與企業集團的金錢關係顯非借貸,而是為經營權,有沒有問題?也得檢方交代。迄今,檢方尚未交代,也不知會不會再交代。 但得知臺開案判決紅著眼眶的許永欽說,“再不敢辦大案了。”他不知有沒有一點慶倖,幸好調離北檢了? 這些重大案件,為什麼辦得成?為什麼辦不成,過程和背後,總有些故事或情節,檢察官不講,沒人知道。 臺開案如此,直接涉及第一家庭的國務機要費案,更是如此。藍委批評許永欽,看看綠委如何伺候國務機要費案的審判長蔡守訓和公訴檢察官張熙懷? 他們不但成為綠委的箭靶子,先後要求他們回避,張熙懷甚至三番二次遭到“抹紅”,綠委顯然誤會了審檢的角色,甚至把法官和檢察官當成了政敵。 國務機要費案第一次審理,因為蔡守訓詢問第一夫人吳淑珍的身體狀況,並說可以安排病床,被綠委質疑“沒有人性”,要求他回避。 綠委沒搞清楚,貪污屬公訴重罪,到庭為自己辯護是被告的義務,卻也是權利;過去法庭確實不乏抬著病床上場的被告。蔡守訓的問話不但不是沒人性,相反的,正是重視被告的人權,這樣的詢問,甚至是司法程式上之必然。 不要說蔡守訓,連開庭二次悶聲不吭的受命法官徐千惠,莫名其妙都被點名質疑“族群背景”有問題。台灣什麼時候法官分案還要依照“族群背景”?臺開案一審判決後,綠委不知是否故技再施,追究起草擬判決書的受命法官林孟皇的“族群背景”?或追查他去過大陸的次數,好了解有多少紅可抹? 至於張熙懷,他只是公訴檢察官,綠委對檢察官不滿,矛頭該對準的是起訴第一夫人的陳瑞仁,而非到庭扮演公訴角色的張熙懷;而張不論是赴大陸或澳門,都是報部核準,有何紅可抹?要抹該抹的是法務部吧,沒事幹嘛準你的檢察官從事兩岸交流呢? 此外,特別是在刑訴法修改為當事人進行主義之後,檢辯雙方站在對等的地位,透過激烈的交互詰問攻防,讓真相愈辯愈明。 換言之,檢察官既已起訴被告,法庭上就是盡己所能呈明偵查檢察官提出的各項事證,證明被告該被起訴;同樣的,辯護律師也要想盡辦法,用盡各種訴訟策略,不論是證明被告無罪,或者是拖延司法程式,都沒什麼可批評。 國務機要費案,審檢辯三方都很飆悍、都很精采,正是最好的法庭教育和示範。而這更凸顯立委場外護航抹紅之舉的可悲與無知。 張熙懷不堪綠委鋪天蓋地,硬往他頭上套的政治壓力,搞到情緒失控,確也出人意外,何必呢?有壓力,合議庭上不讓講,還有檢察官網站論壇可以發抒,發抒不夠,開個記者會,指導指導政客什麼叫做當事人進行主義;這不叫爆料,而是司法教育。 檢察官既不能像許永欽,辦個大案就不敢再辦大案;也不能像張熙懷接個大案就失控。唉,得像陳水扁:和他頂下去!(作者:夏珍,中時電子報主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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