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0月12日 星期一

(莫信專業)避免警察吃案及申訴管道.

   


雖無所用.但也提一提.


*一般百姓要向警察報案是很難會受理.常以其他表格填問了事.若找(民代議員)陪同前往.就會不一樣待遇.


所謂 (有關係就沒關係.沒關係就有關係).l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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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免警察吃案及申訴管道


避免吃案:
◎報案索取三聯單並上警政署網站查詢(★)是否登錄及進度
◎記下處理警員姓名或臂章號碼,以利查詢偵辦進度
◎報案前透過拍照或錄影先自行蒐證,避免證據遭消除
◎透過一 一 O報案系統,留下報案紀錄,避免遭警方吃案
申訴管道:
◎警政署關老師專線:0800-231296
◎內政部長信箱:
service@minister.moi.gov.tw
◎★警政署查詢受理案件網址(e化服務查詢):
http://www.npa.gov.tw/NPAGip/wSi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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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年陋習 出事則長官推卸


警界生態
    「絕大多數的警察都遇過吃案的狀況!」警員出身、考上律師,目前擔任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執行委員的馬在勤說有些警員雖然不吃案、但眼見其他同仁吃案也無可奈何。他認為台灣警員吃案最主要原因是受理報案、承辦案件是同一個警察機關,受理報案後就有破案壓力甚至須應付上級對績效的要求,警員才會想盡辦法、甚至在主管授意下吃案。



藉詞打消報案念頭
    中華警政研究學會理事葉毓蘭也說:「警界長官為了績效,逼基層警員或要求限期破案,對基層造成不當壓力,這是警界的陳年老問題。」她建議應從上到下扭轉觀念,例如不再以犯罪率或績效當作派出所所長、分局長,甚至局長升遷、獎懲依據,相信可以漸漸消除警界的不當壓力。她說在警察節聽到警察自殺的消息她感到很遺憾。
    至於警察如何吃案,馬在勤指出警界最常見吃案方式包括向報案民眾佯稱:「報案三聯單用完了。」或是「主管與承辦人員都不在。」希望藉此讓民眾懶得再跑一趟,即可「讓案件消失於無形。」
    中縣一名不敢具名的警員直言:「吃案在警界很常見。如當轄區一天有三件搶案,部分長官就會指示基層警員,在製作筆錄時動手腳將搶案變成竊案。」
    中市一名警員聞訊則痛批:「長官常為個人升遷逼基層吃案,但基層因此吃上官司或遭檢舉,長官卻推得一乾二淨。」


2 則留言:

  1. 警政署目前強烈要求各警察單位,在受理民眾報案的時候,不論是本人親自至各單位報案,或者電話報案,警方在第一時間都不可以質疑或者輕忽,不但要立即受理報案,說話的態度、語氣和禮貌,警政署最近都要求各警察單位確實的遵守,力求給民眾一個好的印象。到警察局報案真是一件苦事。有時候,案主十萬火急的向警察訴說發生的事情,活像熱鍋上的螞蟻,卻換來派出所警察一付愛理不理的樣子,甚至會說你大驚小怪,但被人澆一盆冷水倒還事小,明明是堂堂皇皇到警局報案,希望警方能幫你解決問題,最後竟發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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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身為人民的保母不是應該維護治安和打擊犯罪嗎?這樣才不會辜負到社會大眾的期望吧.不應該只會光說不練得過且過呢?...本檢舉人從7月份上網路報案信箱到現在已經10月21日了.雖然在8月24日終於有管區派出所員警到場尋問.但最後跑錯間而害我身份曝光後.我就被言語威脅連停在自家外的機車每到三更半夜就被搞破壞.我是抓不到人又沒監視器當證據逮人.之後在管區員警毫無處理以及巡查後..我繼續上網到局長信箱申訴到管區所長被局長一直電話責備便很不悅ㄉ態度口氣極差的有空就來唸我.說甚麼我都上網亂寫.我想請問:如果所長你真的有在積極處理辦案的話我又何必靠網路警察信箱.有時間三不五時來唸我.怎麼都沒時間撥空晚上多到毒窟巡邏一下咩.之後所長還叫我以後不用上網檢舉了.直接拿他的名片給我說:有任何事都可以傳訊給他.沒有他辦不到的事@@還說會加派巡邏車晚上11點至1點都去巡視.結果我每晚都坐在客廳等待都沒半台來.最後隔壁卻還是一堆人在吸毒喝酒.還要我每晚都傳訊給所長他才會派人來巡查.根本說一套做一套?最後那些毒蟲改到晚上12點一到全部都聚集到裡面吸k變毒窟ㄌ..警察讓我失忘到已經靠不住ㄌ只能靠自己緊盯和每晚監事那些不明人是的出入.最後在8月份那邊終於還是讓我找到他們集體吸毒的時刻傳訊給所長他才來抓人的.抓了三個事先溜了三個.隔天我開信箱就傳來破案了.根本是草草結案沒有後續繼續追查巡視.結果過了兩三天後還是一樣毒窟沒變晚上吸毒的還是一堆ㄚ.再傳訊給所長時竟然就沒有人來處理囉.做表面功夫嗎?結果我還是棄而不捨的上網申訴.到9月26刑事組拿給我一式三份的檢舉單到現在已經四個禮拜了所有案情更是石沉大海了.傳了2.3封的簡訊關心詢問根本沒人理會.結果我這個檢舉原告變被告給刑警監視在10月15日禮拜五.而被告毒蟲變原告卻是安然無事..算ㄌ小暇米永遠對抗不了大鯨魚{城王爺書有云:為民福祉好官聲,德澤留傳有令名.可嘆公門添惡輩,天心遣罰不容情}人在做天在看.我不相信世上沒有公理正義可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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