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奸發伏--法律. (明明是人竟做神的事)你有法庭經驗之後.發現他們將一件事實用(法律套裝句)能同樣寫出起訴和不起訴處分書.不通但又奈何.判決書都是均未審酌的文字審酌.憑空冒出(事理已明).他們在忙啥?是疏懶?濫權?關說收賄?趕程序?不作為?沽名釣譽?牠們連錯都有堂皇的理由.遂行被組織化的群體的不負責任.想想
鄭詠鈺. 隨扈 王國鋒. 新莊分員警 王士傑先生.調查局航業海員調查處調查員 鄭景隆,涉嫌家暴妻子 簡憶榕.
周刊標題: 「調查員虐妻案逆轉」、「警調揭桃花女真面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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