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恐姦情曝光而手刃男嬰,手段殘忍,本應重懲.
*法官認為有再犯及危害公共安全之虞,宣告服完刑後應監護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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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手檢察官謝憲杰有驗DNA才破案.老鳥會以家暴憂鬱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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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縣簡姓婦人長期外遇,擔心嬰兒非丈夫的種,致身心疲累精神耗弱,6月25日用水果刀猛刺51刀,殺死4個月大親生兒後自戕,檢方依殺人罪嫌求處無期徒刑,板橋地方法院昨審酌婦人因重度憂鬱症致精神障礙,判15年有期徒刑、褫奪公權7年。
簡婦昨天得知判決結果,先是面無表情,之後露出冷冷的笑,情緒及身心狀況顯得詭異。
這起外遇波及無辜新生兒的悲劇,簡姓婦人警訊時原稱是產後憂鬱症導致情緒失控殺嬰,檢方偵查後,始供出是擔心外遇留種,被殺的4個月大男嬰經DNA鑑定,確為簡婦與丈夫的骨肉。
法官認為,簡婦身為人母,對新生兒負有保護教養之責,卻因己身婚姻感情問題,為恐姦情曝光而手刃男嬰,手段殘忍,本應重懲,但考量她因外遇長期良心苛責,身心不堪受累,產生幻聽等精神病徵,致犯下大錯,犯後深知悔悟,且因喪子悲痛企圖自殺,因此減刑。
法院審理時,簡婦情緒仍未平復,在看守所裏也拒服藥,法官認為有再犯及危害公共安全之虞,宣告服完刑後應監護3年。
簡婦的張姓丈夫是在偵查庭上,始知妻子殺兒動機,雖表態原諒妻子,但也表示難以再維持婚姻,並對吳正中提告妨害家庭,後來檢方起訴本案後,雙方和解撤告,法官昨天僅就殺嬰案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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