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月1日 星期六

家暴國家統計數:2010年家暴通報案件9萬7154件.比2009年同期增加1萬5671件.以警政單位通報件次占36.6%最多



家暴通報案增 女性被害占多數


中央社 更新日期:2011/01/01 14:49

        家暴案件頻傳,內政部今天公布最新統計,民國99年1至11月家暴通報案件9萬7154件,較98年同期增加1萬5671件(增加19.2%);家暴通報案件被害人以女性占75%居多。




        家暴通報案增加,內政部分析,主要是加強宣導反家庭暴力意識,並推廣113線上通報及諮詢服務、強化責任通報機制,以致家庭暴力黑數逐漸浮上檯面。失業率及社會經濟壓力的衝擊,也極易導致家庭衝突危機增高,這些因素都可能會導致家暴通報案量的增加。



        99年1月至11月家暴通報案件以婚姻、離婚或同居關係暴力5萬5445件占57.1%最多,兒少保護案件2萬249件占20.8%次之。若與94年比較,雖然各種暴力件數均呈增加趨勢,但婚姻、離婚或同居關係暴力案件所占比率5年來降低8.2個百分點,兒少保護案件則增加6.6個百分點。



         按通報來源別統計,99年1月至11月家暴通報案件以警政單位通報件次占36.6%最多醫院占33.3%次之,來自113保護專線者占19.1%居第3。如與98年同期比較,以113專線通報件次增加最速,所占比率提升3.8個百分點。



        99年1至11月家暴通報「被害人」9萬1457人,女性占75%居多;若兩性分別按年齡別觀察,女性被害人以30歲至未滿50歲者占近50%較多,男性被害人有42%為未滿18歲的兒童及少年。



        家暴通報案件「加害人」按性別比較,內政部說,男性是女性的4.7倍,其中以婚姻、離婚或同居關係暴力加害人為男性較女性多9.1倍差異最大,而以兒少保護案件加害人為男性較女性多0.6倍差異最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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