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奸發伏--法律. (明明是人竟做神的事)你有法庭經驗之後.發現他們將一件事實用(法律套裝句)能同樣寫出起訴和不起訴處分書.不通但又奈何.判決書都是均未審酌的文字審酌.憑空冒出(事理已明).他們在忙啥?是疏懶?濫權?關說收賄?趕程序?不作為?沽名釣譽?牠們連錯都有堂皇的理由.遂行被組織化的群體的不負責任.想想
速將已知的壞法官+壞檢察官判刑.受害的人民有見到長久以來(濫訴濫判)的司法官受到懲罰.就會相信司法..................
速將已知的壞法官+壞檢察官判刑.(不要再拖案了).證據確鑿卻{一審二審更十審14年無罪}專挑細節搞更審.司法同仁預留爾後彼此支援.
速將已知的壞法官+壞檢察官判刑.(不要再拖案了).證據確鑿卻{一審二審更十審}人民僅存的心就要崩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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