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診室的「檢傷分類」的等級在醫院分為四級+(搜字) 傷口的種類
衛生署99年預定實施新急診五級檢傷分類標準
資料來源:行政院衛生署
衛生署預定於民國99年起,全面實施新急診五級檢傷分類標準,使醫院能致力於處置危急之重症病患,將有限之資源留給最危急、最嚴重之病人使用。
緊急醫療救護法已於96年7月11日修正通過,修正重點在強化緊急醫療系統之災難應變機制、推動到院救護之醫療指導制度,並加強督導醫院對於緊急傷患之處理、緊急傷病患之院間轉診措施,且建立醫院處理急重症能力分級制度。其中急診檢傷分類的正確與否相當重要,攸關病人的醫療照護品質與效率。
檢傷分類主要的目標就是「把適當的人,在適當的時間內,將其放在適當的地方,使用適當的資源」。現行之急診檢傷標準為中央健康保險局於民國88年公告施行;惟為因應國內醫療環境之變遷與符合民眾緊急就醫之需求,且為與國際接軌,該套標準實有必要加以研修。又鑒於國內各大醫學中心急診壅塞之情況,衛生署前於民國95年,即委託台灣急診醫學會與中華民國急重症護理學會,參照國際間檢傷分類發展,研究制訂出符合我國急診現況之急診五級檢傷分類標準,且發展電腦輔助判讀系統,以提高檢傷精確度,期能改善對病人之照顧品質。
新急診五級檢傷分類標準係使用呼吸窘迫度、血行動力、意識程度、體溫、疼痛嚴重度、受傷機轉6種調節變數,將病患就病情輕重分為復甦急救、危急、緊急、次緊急、非緊急5種等級,安全候診時間分別為立即就診、10分鐘、30分鐘、60分鐘、120分鐘。病人到達急診後,由醫護人員快速評估病人病情急迫嚴重程度,決定看診順序。由於新的分類較為詳細且客觀,輔以電腦系統判讀,可精確區分病患嚴重度,使危急病患得以優先處置。
衛生署將於近期公告此標準,在正式實施前這段期間,各醫院可自行依此標準開發所需軟體,本署未來將委託專案計畫,協助有需要之醫院安裝電腦判讀系統與教育訓練。衛生署呼籲就醫民眾應體認緊急醫療資源有限,配合新急診五級檢傷分類標準之施行,使各級醫院能適切處置危急病患,維護病人之醫療照護品質。
http://tw.myblog.yahoo.com/jw!a04Pwn6TEx81fBf5LhrexPY-/article?mid=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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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005033101988
民國七十七年台北榮民總醫院依病人病況危急的程度將病人分為「極緊急」、「緊急」、「次急」、「不急」四類,為我國第一個於急診室正式建立急診檢傷分類制度之醫院。
*「檢傷分類」的等級目前在醫院內分為四級;
第一級:生命徵象不穩定,有立即之生命危險須立即處理。
第二級:生命徵象不穩定,嚴重疾病或外傷,有生命危險,暫不危及生命,須在二十分鐘內儘快處理。
第三級:生命徵象穩定,但病情有可能惡化有急診之必要,須在六十分鐘內予以處理。
第四級:生命之徵象穩定短時間內,病情惡化的機會不大,可延後處理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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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口的種類(亞東醫院)
傷口的種類隨著人類生活型態的改變,而有所變化,早期多以單純的刀傷、動物咬傷...等,後來因文明的演進,較複雜的槍傷、燒灼傷...等開始漸漸出現;再者又因平均年齡延長,由慢性病所衍生出來的慢性傷口,讓現在傷口的種類是日漸增加及複雜化。
一般傷口可以下列幾種方式分類:
一、計畫性 / 非計畫性的傷口
a). 計畫性的傷口:指一般因手術所造成的傷口。
b). 非計畫性的傷口:在意外情況下發生的傷口,如:擦傷...等。
二、封閉式 / 開放式的傷口
a). 封閉式的傷口:指外表之皮膚仍維持完整,如:瘀傷...等。
b). 開放式的傷口:指外表之皮膚或軟組織有缺損或裂開,如:撕裂傷...等。
三、依傷口癒合時間
a).急性傷口:指一般多由外傷引起的傷口,如:切割傷、燒傷...等。
b). 慢性傷口:無明確定義超過多久的時間未完成癒合的傷口,就算是慢性傷口。如:壓瘡、靜脈潰瘍...等。
四、依照受傷的原因
a). 外傷性:燒傷、切割傷、挫傷、撕裂傷、擦傷、掀裂傷、刺傷、貫穿傷、咬傷...等。
b). 感染性:如細菌、病毒、黴菌、寄生蟲。
c). 性傳染病:如梅毒、下疳、疱疹。
d). 血管性:如靜脈性、動脈性、淋巴血管性阻塞。
e). 神經性:如壓瘡、糖尿病足、脊椎損傷。
f ). 血管炎:如結節性血管炎、血清病。
g). 自體免疫系統疾病:如紅斑性狼瘡、類風溼性關節炎。
h). 惡性腫瘤:如血癌、皮膚癌、惡性肉瘤、轉移性腫瘤。
i ). 代謝性疾病:如糖尿病足、痛風。
j ). 其它:如藥物引起、放射治療、營養不良、自殘...等。
五、依傷口深度
a). 部分皮膚厚度:指受傷的深度在表皮層及部分的真皮層,如:擦傷、二度燙傷。
b). 全層皮膚厚度:指受傷的深度包括表皮層及全層的真皮層,甚至侵犯到皮下組織,如:三度燙傷。
參考文獻:最新傷口護理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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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info.gov.hk/elderly/chinese/healthinfo/elderly/wound_care-c.htm 香港
C. 傷口的種類和處理
1. 擦傷 | - 例子:逛公園時跌倒而皮膚表面擦傷。 - 傷口如有骯髒物,先以清水及肥皂洗。 - 用無菌紗布及藥水膠布蓋好傷口。 - 如傷口比較大或流血不止,應儘快延醫診治。 |
2. 割傷 | - 例子:被生果刀割傷,通常沒有異物。 - 觀察傷口,如有異物,可小心拈出來,或用自來水沖洗。假如異物嵌在傷口內,應儘快延醫診治,切勿自已試圖拔出來,因這樣做可能會使傷口大量出血。 - 如傷口不斷流血,就需要用直接壓法止血,即用手指或手掌隔著消毒紗布,直接壓住傷口(沒有異物的部位)控制出血,大約施壓5-15分鐘,止血後再包紮妥當。 - 如流血不止,便應儘快將傷者送院。 |
3. 撞傷 | - 例子:碰到傢俬而撞傷。 - 因撞擊而引致瘀腫傷痕。 - 輕微撞傷可用去瘀膏按摩患處。 - 程度嚴重,如傷及頭部或有骨折徵狀,要儘快送院診冶。 |
4. 燒傷與燙傷 | - 例子:洗澡時被熱水燙傷。用冷水洗傷處或浸在清水中至少十分鐘。 - 如有任何束縛物,例如首飾、手錶、指環等,需輕輕除掉,以免傷口腫脹時,難以脫掉。 - 被燙熱液體濕透的衣物需慢慢脫下來。 - 用清潔物料(如保鮮紙)遮蓋傷口。 - 不要用冰塊覆蓋傷口,這樣會進一步破壞皮膚的細胞組織。 - 不應亂用物料塗搽如紅藥水、藍藥水、燙火膏、醋、醬油、 肥皂、牙膏、生姜汁或蛋白等,以免導致傷勢惡化。 - 切勿自行將受傷部位出現的水泡刺破,以免造成感染。 - 嚴重的燒傷或燙傷,須儘快送院醫治。 |
5. 壓瘡 | - 例子:長期臥床不能自理的長者容易產生的褥瘡。 --------------------------------------------- http://www.csu.edu.tw/csitshow/Student/S-1/t13.htm ◎ 創 傷 的 種 類 ◎ ---------------------------------------------- http://tw.myblog.yahoo.com/jw!qjSiXM2TAAcZOuLFN3g-/article?mid=10 創傷可分為兩種: (一)閉合性創傷:皮膚外表完整而內部組織受損,又稱內傷,會引起內出血,有皮下出血或發青現象,也可能沒有任何表面跡象。 (二)開放性創傷:皮膚及下層的組織均受到傷害,又稱外傷,可分成下列幾種: 1.擦傷:皮膚與粗糙物體相磨擦而造成,出血量不多,傷口上常留有污物、砂粒,很容易感染。 2.穿刺傷:由尖銳物品插入造成,一般出血量不多,但可能傷及體內器官造成內出血,如果傷口較深,感染的機會便會增加,也有感染破傷風的危險。 3.切割傷:由銳利之物品,如:刀、金屬片、玻璃等造成,可能直接切斷血管,易引起大量出血,須立即止血,傷口深者宜送醫。 4.撕裂傷:由巨大之外力碰撞所造成,傷口呈不規則狀,常易受感染,嚴重者應送醫。 5.斷裂傷:某一部份的肢體因外力之傷害而脫離身體,例如四肢、耳朵等,常附隨有撕裂傷及切割傷,必須立即止血、抬高傷肢,並將斷裂之肢體連同傷者以最快的速度送到醫院。(斷肢以乾淨之塑交帶裝好,放入裝有冰塊之另一塑膠帶內)。 6.槍傷:會引起嚴重內傷!子彈射入人體時留下一個傷口,而穿出時會留下更大的傷口,可能傷及組織、內部器官和血管。除了外出血,也可能造成內出血。 --------------------------------------------- http://blog.udn.com/giveman/2581385觀賞goo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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